盛世中國:大明卷3(1 / 3)

第二章 朱元璋的帝國設計

第一節 全能君主,必遂其願

明太祖朱元璋

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初四,雖然江山尚未一統,但是意氣風發的朱元璋迫不及待地在南京即皇帝位,國號大明。同年八月初二,北伐軍攻克北京,結束了元朝在中原的統治。但元朝的殘餘勢力,仍然不能小覷。徐達在攻克北京之後,馬不停蹄,揮師西征山陝地區,至洪武二年(1369)四月,秦晉的重要地區大部分宣告平定。洪武四年,平定明氏政權,下四川。而雲南仍在元梁王的統治之下,奉元朝正朔,不服從明朝的統治。直至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才騰出手來,以解決雲南這塊心病。九月,朱元璋以傅友德、藍玉、沐英為帥,出征雲南。十五年二月,平定雲南全境。但雲南並不安寧,朱元璋被迫留征滇大軍繼續坐鎮雲南,直至洪武十七年才班師回朝,同時命沐英世代鎮守雲南。

南方漸趨平定,但元朝在蒙古草原仍然擁有著強大的實力,元順帝及其子愛猷識理達臘先後主政塞北,仍奉“大元”國號,史稱“北元”。他們始終不甘心自己的失敗,對中原地區“猶有覬覦之誌”。因此,為了解除蒙古貴族對北方的威脅,統一大漠南北,朱元璋先後幾次派兵北征。洪武三年(1370)正月,朱元璋命徐達、李文忠分統東西兩路軍,北伐大漠,大獲全勝。洪武五年(1372)正月,朱元璋仍命徐達為征虜大將軍,主中路軍;李文忠為左副將軍,主東路軍;馮勝為右副將軍,主西路軍。15萬大軍兵分三路,遠征大漠,結果出師不利,隻有西路獲勝,中路主力慘敗,兵力大損。這次戰役讓朱元璋認識到,消滅蒙古軍事力量,非一時之力所能為之。於是變主動出擊為防禦為主。此後十餘年間,明朝與北元陷入對峙局麵。雖然在北方邊境不時有戰爭發生,但規模都不大。

經過近二十年的休養生息,朱元璋再次出兵漠北,意圖完成自己未盡的事業。洪武二十年(1387),明太祖命馮勝為大將軍,藍玉、傅友德為副將軍,領兵二十萬,大舉征討盤踞遼東的納哈出。納哈出見明朝強兵壓境,遂向藍玉投降,部下諸將也相繼降明。納哈出降明後,北元失去了遼東兵力的支援,實力大為削弱。洪武二十一年(1388)四月,朱元璋再接再勵,命藍玉奉率10萬大軍再入漠北,從大寧至慶州(今內蒙古林西),至捕魚兒海(今貝爾加湖),橫掃大漠。經過這次戰役,蒙古內部四分五裂,再也無法對明朝發動致命性的攻擊了。雖然朱元璋沒能達到最終目的,但已入暮年的他已經足夠欣慰了。他對自己的版圖已經心滿意足了。

洪武年間,明代的疆界在北方到達了現在的陰山、大青山和西拉木倫河一線。在東北,到達了黑龍江口和庫頁島。在西北,最遠到達了今天新疆東部的哈密和青海柴達木盆地。而且,明朝在今藏、青、川西設置了烏斯藏都司和朵甘都司,對其進行有效管轄,並分封闡教、闡化、輔教、讚善、護教五王。在今阿裏和拉達克,設有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封建古格等三王。明朝前期,西南達到緬甸境內,並在那裏設置了木邦、孟養、大古刺、底馬撒等宣慰司,在今老撾境內設老撾宣慰司,今泰國境內設八百大甸宣慰司,並在澎湖設置澎湖巡檢司。如此的版圖,相較於其父無立錐之地而言,真是不可同日而語,朱元璋又怎能不滿足?

為了有效地管理這個龐大帝國,朱元璋采納劉基的建議,在洪武七年推行衛所製度。在全國軍事要衝之地設衛,次要之地則設所。二十六年,定全國都司衛所,共計都司17個,留守司一個,內外衛329個,守禦千戶所65個。衛所就像楔子一樣,遍布全國。在任何一個角落,都有軍隊的部署。地方上一旦發生任何變動,當地軍事力量都能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迅速平亂。至於對邊遠的少數民族地區,朱元璋仍然延續了傳統的羈縻政策。在東北地區設遼陽都司,在西北等地建立羈縻衛所,在受殘元勢力威脅的北部分別分封諸王守邊,對西藏地區多封眾建以分其勢,對西南地區則推行土司製度。以大明的皇恩浩蕩,讓他們服服帖帖地接受大明的統治。這是朱元璋通過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而最終製定的藍圖。我們不得不佩服這位文化水平不高的老人,正是出於他的設置,整個明朝維持了近三百年的統治。

國內安排停當,朱元璋對他眼中的世界格局,也要作出自己的規劃。那就是用什麼樣的宗藩體係,代替元朝在海外諸藩中的宗主地位。由於交通不便,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知道明朝已經代替了元朝,成為天下的共主。如爪哇在元亡之前,仍派遣使者捏隻某丁奉使於元,“還至福建元亡”,因此順便朝見了一下明朝。這些事對朱元璋觸動很大,必須盡快消除元朝對海外的影響。於是朱元璋在即位的當年,就首先遣使宣諭安南和高麗,告知大明王朝已經取代了元朝,要求他們割斷與北元的官方聯係。接著又不斷派人出使日本、占城、爪哇、西洋各國,以告知此事。

同時,為了避免人民私自出海,造成不必要的外交麻煩,朱元璋又在洪武四年(1371)頒布了禁海令:規定沿海居民不得私自出海。幾年後,朱元璋有鑒於民間“有令不行”的情況,再次重申禁令,不許沿海居民私自與海外諸國進行貿易。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更是出台了更嚴格的法令:“禁民間用番香番貨。敢有私下與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希望從源頭上堵住私人海外貿易,並通過法令,確保這一政策的實施。在嚴格要求民眾的同時,朱元璋也試圖讓自己的子孫遵守規定,於是在1395年頒布了《皇明祖訓》,規定朝鮮、日本、大琉球國、小琉球國、安南、暹羅、占城、蘇門答喇、西洋、爪哇、彭亨、白花、三弗齊、渤泥等15個國家為不征之國。這些國家主要是明朝在東北、正東、東南和正南方向上的鄰國。可惜,朱元璋的後代們並沒有完全遵守這一決定。征伐安南的戰爭,從成祖一直持續到宣宗。

從今天的角度看來,朱元璋所製定的海禁,打斷了自宋代以來興盛的海外貿易,使中國逐步走向閉塞,最終導致中國在近代走向落後。姑且不論這一說法是否正確,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朱元璋的世界構想,是為了保證明朝的長治久安。在朱元璋的設想中,海外貿易的盛行,必然會引起本國與鄰國商人之間的糾紛,從而導致國家之間的糾紛。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導致國際糾紛,這是不明智的。與其應付頻發的矛盾,不如從源頭阻止。這就是朱元璋的想法,一個開國皇帝為後世子孫所設想的。

朱元璋的設想還不僅限於此,他對各個方麵的問題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他希望用各種條條框框把人們局限住,讓他們按部就班地生活,不會產生任何非分之想。朱元璋不希望看到因為個別人的私欲,而導致整個框架的倒塌。於是,他對於各階層的位置都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首先他想到的就是功臣武將、皇子皇孫們,便先後頒布了《大明律令》、《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皇明祖訓》,其中相當一部分還是他親自執筆撰寫的,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了方方麵麵的規定,一旦有所違反,就要接受相當嚴厲的懲處。為了讓官員們對自己的責任有明確的認識,他又親自撰寫了“授職到任須知”,對每一級地方官吏的職責都作出詳細的規定。他把地方公務分為“發布公告”、“征收田糧”、“管理倉庫”、“會計核算”、“受理訴訟”、“管理囚犯”、“管理官署房產”、“管理轄內讀書人”、“管理地方漁業”、“管理地方窯冶”等三十一項,並且逐項開列地方官吏應當注意的事項,對這些注意事項往往還列出許多具體的要求。這讓人不能不佩服朱元璋的心思縝密,管理完備。

對於士農工商各個階層,朱元璋也想盡辦法進行限製。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向全國發詔,規定農民隻能穿綢、紗、絹、布,而商賈隻能穿絹、布。隻要農戶家裏有一個人是做生意的,就都不能穿綢穿紗。洪武二十二年還規定,農民可以戴鬥笠、蒲笠出入市井,不務農的則不許。這些措施,為形形色色的大明子民們規定出了三六九等,每個人都要嚴守他的等級,否則將受到嚴厲懲罰。為了把農民牢牢控製在土地上,讓國家有穩定的財政收入和減少流民滋事,朱元璋嚴格限製人口流動。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設立了路引製度和戶籍製度。普通百姓隻要走出戶籍所在地,就得持有官府開具的通行證,否則就以逃犯論處,一律充軍。並且每年政府都要對各地戶籍進行年檢,嚴格控製人口變化的一舉一動。

朱元璋就是這樣一個全能的君主,從疆域到等級,他都詳細地列出了規定,讓所有人都在構想中生活,不允許任何人越雷池一步。此時,朱元璋已經不僅僅是把自己當成一國之君,更多的時候,他把自己當成了造物主。如果朱元璋知道上帝的話,那麼他應該感到欣慰。除了沒有辦法製造萬物之身和人體,其他的一切他都做到了,不管結果是否真的如他所期望的那樣。

第二節 朱皇帝的公務員生活

李善長

發跡於田野之間的朱元璋,經過17年的艱苦奮鬥,終於登上了皇帝的寶座。早年所受的痛苦,創業時的種種磨難,都讓朱元璋深深地感到這一切的來之不易。雖然他常常以漢高祖劉邦自比,但是連他心裏也明白,自己比劉邦還不容易。兩漢有四百年的基業,有為後世所傳頌的“文景之治”、漢武帝的武功蓋世、光武中興等。自己如此辛苦創下的基業,不僅要趕上兩漢,還要超越兩漢。他也希望自己能像過去那些有為君主一樣,除舊布新,文治昌盛,成為四方來朝的天朝聖主。這就要求他必須做一個勤政的皇帝。因此,自朱元璋登基以來,他事必躬親,夜以繼日地工作,成為各朝各代皇帝中勤政的典範。

朱元璋共在位31年。在這31年中,除了生病之外,朱元璋每天都會上朝,與大臣議事。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日上三竿後退朝。在吃過早飯後,便到禦書房批閱奏章。每天還要安排出一定時間,接見大臣或上訪人員,直到日落後才回寢宮。朱元璋每天要處理的政務很多。為了不使自己遺忘,他常常把這些事寫在紙條上。這些紙條或者被別在衣服上,或者被貼到牆上。在上朝時,別在衣服上的紙條會被一一處理,貼在牆上的那些,在經過辦理後,又馬上被換成新的。有時,這些紙條一天會被換好幾次。

也許這樣比較抽象。如果列舉幾個簡單的數字,我們就會明白朱元璋到底有多勤政了。有人作過統計,在洪武十七年(1384),從九月十四日到九月二十一日這8天時間裏,內外衙門共上奏章1160封,涉及的事情多達3391件。如果每個奏章按一千字的文字量計算的話,那麼就有116萬字。平均下來,朱元璋每天的閱讀量要在20多萬字左右,要處理的政務有423件之多。而且,事實上還不止這些。朱元璋為了廣泛了解民間疾苦,還在午門外設登聞鼓,允許民間有冤情者直接擊鼓麵君申訴。在洪武十年,又許百姓密封奏事。這就要求朱元璋每天接待前來京城上訪的民眾。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如此大的工作量,不能不說朱元璋的工作熱情是常人所不能及的,值得我們欽佩。

話又說回來。朱元璋如此操勞,是他自己種下的苦果。因為目睹了李善長、胡惟庸先後利用丞相的職位結黨營私,為了加強皇權,朱元璋醞釀著如何改革中央官製。洪武十二年(1380),胡惟庸案發。朱元璋借此機會解決了困擾他已久的中書省和中書丞相問題。正月,他處死了汪廣洋和胡惟庸兩位丞相。當月十一日,他又正式向全國下詔,罷黜中書省,並將其寫進《祖訓》。至此,在中國實行了一千多年的宰相製度,徹底被廢除。從而改變了自漢唐以來“皇權高而虛,相權低而實”的政治格局。君權在鬥爭中大獲全勝,君主專製中央集權製發展到了巔峰。為了填補宰相製度廢除後的權力空間,朱元璋相對提高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的職權和地位,分掌原來中書省和丞相的權力,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由此,中書省過於集中的權力被分散到了六部,而六部又被牢牢地控製在皇帝手中。

皇帝權力雖然得到加強,但朱元璋卻一個人充當了皇帝、宰相兩個角色。原來可以由丞相代為處理的事情,一下子全部壓在了朱元璋一個人身上。朱元璋的工作量驟然增加,一時間他有點承受不住了。朱元璋自己也慨歎道:“以我一人之血肉之軀來處理天下之事,是肯定行不通的。所以一定要有輔臣,但輔臣一定要正直無私。”如何既能夠減輕自己負擔,又不讓權力旁落,這成為朱元璋首要解決的問題。於是有洪武十三年(1380)九月設立四輔官的舉措。依據周製,仿照上古時期四時命官之製,置春、夏、秋、冬四個輔官。四輔官按季節輪流當值,官秩正三品,僅次於公、侯、都督。由於四輔官的地位過高,朱元璋不想看到繼丞相之後又出現大臣專權的局麵,對於四輔官的人選,朱元璋可謂是煞費苦心。他放著滿朝文武不用,另外從民間召來耆儒擔任這一官職。可是這些耆儒卻讓朱元璋大失所望,他們來自民間,並不熟悉朝廷政務,難以勝任其職。結果四輔官政策實行不到兩年,朱元璋斷然將其撤消。

四輔官製度是一次失敗的嚐試,朱元璋隻能從官僚集團內部尋找新的解決辦法。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仿照宋朝設殿閣大學士的辦法,設置了華蓋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大學士,由品級比較低的編修、檢討、講讀等官來充任,幫助朱元璋閱讀奏章,起草、處理文書。他希望通過低級官員來製約高級官員。這就是明清兩代內閣的雛形。不過在朱元璋時期,內閣與四輔官所起的作用是一樣的,隻是一個顧問谘詢性質的機構。朱元璋仍以他驚人的毅力,承擔著從皇帝到宰相的工作,直至他彌留之際,仍強撐病體批答奏章。

可惜,朱元璋對於權力考慮得如此周詳,卻偏偏忘記了一個重要因素,他的子孫們能否像他一樣如此地勤政?沒想到子孫們竟“一代不如一代”。當他子孫出現怠政的時候,朱元璋的一切設想都成了空中樓閣。

朱元璋去世不久,殿閣大學士的權力便迅速膨脹,發揮了參與國政、批答奏章的重任。建文一朝,黃子澄、方孝孺就依靠殿閣大學士的身份,執掌朝政。到了永樂時期,內閣這一稱呼正式出現。但成祖同時又規定,進入內閣的官員必須從編修、講讀這些低級官員中挑選,大學士的官品也很低(正五品),還不如一個外省的知府(正四品),更不能與六部尚書(正二品)相比。除了身份上的規定外,成祖對於內閣的權力也是大加限製,規定內閣不能置官署,不得幹涉其他部門辦公,政府各部門也無須向內閣彙報工作。

在成祖這樣的強勢君主的控製下,內閣的權力得到有效的限製,其權力與地位尚無法與六部尚書相比。從仁宗時,內閣的地位和職權逐漸提升,閣權開始高於部權。仁宗把閣臣的官階,從正五品一下提高到正三品。宣宗更是把他們的官階提升到正、從一品。隨著官位的提升,內閣的權限也日益擴大。到了明朝中後期,皇帝怠於朝政,內閣的權力愈發擴張,至隆慶、萬曆時期,內閣已成為當時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三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明太祖與馬皇後

為了防止個別大臣專權獨斷現象的發生,朱元璋可謂是費盡心機,殫精竭慮。經過深思熟慮,朱元璋規劃了一套獨到的政治構想。

早在廢除宰相製度之前,朱元璋就從地方機構改革著手,加強集權。明初,朱元璋一直忙於攻城略地,無力對地方機構進行大規模的調整,隻能承襲元朝的行中書省製度。但行省長官權力極大,幾乎囊括了一地的軍、政、財權。這種地方權力的擴大,與朱元璋的政治構想相左。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便下令取消了行中書省製度。將行中書省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省。與此同時,朱元璋設立了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通常把它們與承宣布政使司合稱為“三司”。承宣布政使管司主管一省民政及賦役征收,分領府州縣,由中央六部統管;提刑按察使司主管一省監察司法刑獄,聽命於刑部、督察院;都指揮使司主管一省軍戶衛所,聽命於兵部和五軍都督府。這樣一來,地方上行中書省的權力便被分散到這三個機構中,並且互相牽製又互相獨立。這三個機構,各自向自己的直接主管部門負責。這充分防止了因地方權力過度膨脹而導致地方割據情況的發生,有力地加強了朝廷對地方的控製能力。

三司製度確立後,朱元璋對這一設置非常滿意,於是向全國推廣。在廢除行中書省的同時,他在全國一共設置確立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十二個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又增加了雲南布政使司,使布政使司的數目達到13個。直到明朝滅亡,都沒有大的變動。

中央在廢除宰相製度前後,對中央官製也進行了一係列的改革。“六科給事中”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項。1367年,承襲宋元舊製設給事中。洪武六年(1373)三月,給事中開始分為六科,即吏、戶、禮、兵、刑、工,對六部進行監察。洪武十三年廢中書省、罷丞相後,六部作為獨立部門直接對皇帝負責。六部地位的提高,讓朱元璋擔心部權過重而威脅皇權,不斷加強六科給事中的力量,通過他們監察六部百官。但朱元璋感到,僅僅依靠六科給事中的力量,還不足以製衡六部。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把元朝的監察機構禦史台改為都察院,並進行了大規模改革,擴大了其人員編製,加強其職權,長官為左都禦史,與六部同稱七卿。都察院的職責就是負責監察百官,對官員的貪贓枉法進行糾劾。在其下又設立了13道監察禦史,以一布政使司為一道,共設置禦史110人。監察禦史隻是七品小官,與知縣處於同一官階;但是他們的權力卻大得驚人,從中央直至地方,從皇親國戚直至高官大員,他們都可以上章彈劾。正是由於朱元璋的安排,六科給事中和十三道監察禦史雖然地位卑微,但卻掌握著任意彈劾大臣的權力。他們的作用,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日益彰顯,成為明朝政治上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後人把他們合稱為科道。

除此之外,朱元璋還在洪武十年建立了通政使司這一機構,負責對內外官員的奏章進行審查。無論什麼官署向皇帝上奏,都要經過通政使司,其權力不斷加大,成為僅次於七卿的高官。

朱元璋還注意法製在治理國家方麵的作用。在洪武年間,朱元璋頒布了《大明律》、《大誥》等一係列法典。早在1367年,朱元璋即命左丞相李善長為律令總裁官,製定了《律令直解》,其後幾經修訂,至洪武三十年,編纂成《大明律》,作為全國最高的法典,以頒布天下。《大誥》更是以朱元璋親撰的名義發布,作為律外之法,起著補充、解釋《大明律》的作用。在正、續、三編中,彙集官民犯罪的條例,尤其是懲處豪強和貪官汙吏的大量案例達到一萬多件,目的就是震懾貪官汙吏。

為了保證法令的嚴格執行,朱元璋還設立了大理寺,其長官為大理寺卿。凡刑部、都察院所承辦的案件,都要交大理寺複審,對這些執法機關進行監督。後世把大理寺同刑部、都察院合稱“三法司”。這樣,司法機關的職權也被分割,朱元璋利用他們互相牽製,使得某一個部門獨斷專行的情況得到控製。

在軍政上,朱元璋也有所動作,洪武十三年廢除丞相製的同時,也廢除了掌握兵權的大都督府。代之以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每府各設左右都督。這樣就防止了個別武將控製軍隊的情況發生。同時,朱元璋還盡力壓縮都督府所掌控的軍事權力,明確規定都督府隻負責軍隊的管理和訓練,但無權調動軍隊。逢有戰事,必須由皇帝親自任命軍事統帥,兵部發布調令,都督府長官才能奉命出征。經此改革,朱元璋重新把兵權收回到了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