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一切都是徒勞。事態的發展,與朱元璋所期盼的恰恰相反。功臣武將們非但不聽勸戒,而且根本就不把這些放在心上。他們依然故我,任意胡為。這時,朱元璋不由得想起當年邵榮、趙繼祖在三山門的那一幕。邵榮和趙繼祖都是朱元璋在濠州的舊人。特別是邵榮,勇冠三軍,與徐達、常遇春並稱“三傑”。朱元璋對他們非常器重。但隨著他們權力的增長,他們越來越不滿於自己的地位,總是認為自己大材小用。他們在言談中,時不時地流露出對朱元璋的不滿和不屑一顧。至正二十二年(1362),他們甚至發展到與元帥宋國興等合謀叛亂的地步。八月,朱元璋在三門山閱兵,邵榮便設下埋伏,欲圖陰謀殺死朱元璋。也是朱元璋命不該絕,因天氣原因和劉基的警告,朱元璋更換了衣服,由親兵護送從另一條路歸府。事情敗露後,兩人皆被處死。
前車之鑒,讓朱元璋痛下決心。他決定以屠殺的方式,結束功臣武將的肆意妄為。隨著局勢的穩定,如何處理功臣武將的問題被提上日程。首先被拿來開刀的,就是當年溺死龍鳳小皇帝韓林兒的廖永忠。這也怪廖永忠太缺乏政治頭腦,竟拿溺死韓林兒之事作為邀功資本。事關朱元璋隱私,豈能容他?於是,洪武八年(1375),廖永忠被砍了腦袋。接著,朱元璋的外甥李文忠,在1370年受封的他,卻在1384年暴死。1385年,大將徐達背生癰,食朱元璋送來的鵝肉而死。這兩人的死都是曆史上的無頭公案。但不管如何,屠殺已經開始了。
此後,對功臣武將的屠殺愈演愈烈。甚至到後來,連朱元璋本人都已無法控製。但朱元璋無怨無悔,今日的殺戮乃是萬世太平的前奏。朱元璋、朱標父子之間的談話表明了這一切。皇太子朱標對於朱元璋的濫殺行為十分不理解,委婉地勸說朱元璋收手。於是,朱元璋便命人把一根長滿刺的木棒拿到太子麵前,讓太子把它拿起來。太子說,這般刺手,如何能拿呢?朱元璋又命人把木棒上的刺全部削掉,問太子道:“現在是不是好拿了呢?為父若不是如此,今後你又怎會天下太平呢?”
第七節 功臣宿將大清洗
胡惟庸
誅殺文臣和屠戮武將之後,朱元璋感受到了空前的專政帶來的喜悅。然而,大臣們沒有預料到的是:零星的屠殺,不過是整個大屠殺的序幕。這時他隻不過是牛刀小試,他要解決的,是整個功臣武將群體。一兩個殺戮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他開始緊鑼密鼓地籌備更大規模的清洗活動。
建國之初,朱元璋承襲元製,設立中書省,命李善長為丞相。李善長個人能力極強,每次都能將政務處理得井井有條。朱元璋曾把他比做蕭何,但李善長畢竟不是蕭何。蕭何在遭到漢高祖劉邦猜忌時,可以小心謹慎,甚至不惜自汙其德。但李善長卻做不到這些。他熱衷於權力,對錢財等身外之物更是迷戀,這讓他無法罷手。而且他也有理由認為自己不需要罷手,因為他背後有強大的淮西集團在支持他。因為在戰爭期間,李善長主要負責協調諸將領之間的關係,所以與李善長相交甚密的人很多。加之李善長常年為相,在朝野上下的影響很大。朱元璋要對付淮西集團,首先要對付的就是這個心腹大患。洪武四年,朱元璋果斷地罷免了李善長,以汪廣洋代之。但汪廣洋從才能到性格都無法服眾,相位始終很不牢固。恰在此時,汪廣洋的副手胡惟庸卻漸漸脫穎而出。胡惟庸也來自淮西,與李善長關係很好,得到了李善長等人的支持,而且自身才能出眾,辦事利落,深得朱元璋賞識。不久,胡惟庸便取代了汪廣洋的相位。
胡惟庸對權力的鍾愛,與李善長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加之善於揣摩朱元璋的心思,深受朱元璋的器重,所以他更加有恃無恐。從洪武六年汪廣洋罷相到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發被殺,胡惟庸獨掌中書省大權長達7年之久。在這期間,可以說他在一定程度上掌握著生殺黜陟之權。在處理一些重大事情時,他甚至不須奏明朱元璋而擅自處理。內外臣民所上密折,他也敢中途截留,將有利於自己的交上去,把不利於自己的扣押下來。許多想求官升職的人,都奔走在他的門下。一時間,胡惟庸門生遍天下、相識滿朝野、走狗多如虱,形成了一股很大的勢力。再加上背後有淮西集團做後盾,胡惟庸權傾天下。
可惜,胡惟庸雖然位極人臣,卻不能隻手遮天。總是有些不怕死的官員看不慣他的飛揚跋扈,上章彈劾他。1377年8月,浙江人氏的禦史韓宜上章彈劾胡惟庸和他的同黨禦史大夫陳寧、中丞徐節“恃功恃寵,結黨營私,破壞綱紀,擾亂朝政”,要求朱元璋處死他們。朱元璋看過奏章後大怒,立即命人把韓宜關進了錦衣衛。朝臣們都為這個不怕死的韓宜捏了一把汗。但事情的發展卻出乎所有人的預料,不久朱元璋竟然把韓宜放了。這件事讓許多朝臣們發現:原來朱元璋對胡惟庸也未必就是那麼寵信不疑,隻要有機會,還是可以扳倒他。於是,朝臣們找到了徐達,希望徐達能夠在皇帝麵前反映些真實情況。於是,在一次與皇帝的談話中,徐達就提到了防止大臣專擅的問題。
其實,朱元璋早就對胡惟庸心存戒心。自從胡惟庸在他的縱容下毒死了劉基,他便開始觀察胡惟庸的一舉一動,調查那些與胡惟庸關係密切之人。在洪武十一年三月時,對於胡惟庸的專恣不法,朱元璋曾明確告誡過他:“在舊元統治之時,就是因為中書省專政,什麼事都自己先處理然後再稟告皇帝,造成了元代皇帝昏庸,不了解民情,以致天下大亂的後果,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並且命禮部規定奏章格式,禁止奏章關在中書省。但是胡惟庸顯然並未把這個放在心上。
洪武十二年(1379),胡惟庸兒子因酒醉,被一輛馬車無意撞死。胡惟庸聞訊,不由分說便把車夫處死。消息傳到朱元璋那裏,使他對胡惟庸的專橫霸道感到吃驚之極。於是,朱元璋便下令逮捕胡惟庸,要他償命。可是胡惟庸自恃朱元璋的寵信,竟然沒有半句自責,當著朱元璋的麵,直接提出拿錢了事。這更加激起了朱元璋除掉胡惟庸的決心。同年九月,又發生了占城國使臣入貢事件。朱元璋借機把胡惟庸和時任右丞相的汪廣洋一同下獄。兩丞相被同時下獄,這在朝臣們眼裏自然非同小可。於是,那些對胡惟庸懷恨已久的大臣,或是存在著政治投機心理的大臣一擁而上,紛紛彈劾胡惟庸結黨營私、攪亂朝綱。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禦史中丞塗節、商嵩更是告發胡惟庸南通倭寇,北連舊元,意圖謀反,這一下子把問題的嚴重性上升到了叛國的高度。始終觀望的朱元璋總算抓到了機會,於是下令徹底清查,把與胡惟庸有關的一幹人等全部下獄,中書省及有關官員幾乎無一幸免。這還隻是一個開頭。隨著時間的推移,被牽連其中的人更多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久已致仕在家的李善長,被人告發交通胡惟庸。77歲的李善長被賜死,其妻女弟侄全家70餘口也被誅殺。此外,吉安侯陸仲亨、延安侯唐勝宗、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等,皆同時坐罪胡黨而死;並且追坐已故的營陽侯楊璟、濟寧侯顧時等若幹人。直到洪武二十五年,仍有靖寧侯葉升以胡黨伏誅,這時距離案發已有12年之久。整個胡惟庸案,牽連被殺的達3萬人之多。
當胡惟庸案的殺戮剛剛停止,洪武二十六年(1393),藍玉案又再次興起。藍玉來自安徽定遠,也屬於淮西集團。他生得十分高大威猛,是常遇春的妻弟,與常遇春一起南征北戰,是一員不可多得的猛將。但藍玉本人也有很多毛病,他不僅貪財,而且十分驕橫。他不但販賣私鹽牟利,還霸占民田。後來,竟然到了私自霸占被俘的元太子妃的地步。這一切都被朱元璋看在眼裏。但是此刻邊境未平,朱元璋離不了他,也隻能暫時容忍。不過作為警告,朱元璋在冊封藍玉為涼國公時,把他的過失刻在了封爵的鐵券上。可是藍玉根本不把這個放在眼裏,依然我行我素。洪武二十三年,為了鎮壓發生在四川西部、原蒙古降將月魯帖木兒的叛亂,朱元璋讓藍玉進京麵授機宜。藍玉與從西北同來的幾員大將一同去麵聖,聽朱元璋安排作戰部署。朱元璋本想把這密令單獨授予藍玉,便讓同來的幾個人回避。朱元璋連說了三聲,竟沒有一個人離開,而當藍玉一揮手,他們便乖乖退出。這讓朱元璋感到極大的威脅。深諳“槍杆子裏麵出政權”的朱元璋,絕不能容忍軍隊中出現幫派的現象。洪武二十六年(1393),錦衣衛官員告藍玉同景川侯曹震等謀反。朱元璋終於下手了,藍玉被殺,夷三族,坐黨族誅者一萬五千人,其中包括尚書、侍郎、國公、列侯、都督等近20人。
朱元璋通過胡、藍案,明朝的開國功臣幾乎被誅殺殆盡。朱元璋完成了既定目標,又借此把延續了一千多年的宰相給廢了,把君主專製下的中央集權發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頂峰。
第八節 反腐倡廉,當用重典
南京孝陵衛
出身貧寒的朱元璋,自小目睹了元朝政治衰敗、官吏貪汙橫行的現實。他對貪官汙吏,有著超乎常人的刻骨銘心的仇恨。所以,在明朝建立後,他對貪官汙吏絲毫沒有手軟,揮舞屠刀對待那些魚肉百姓的貪官。
在朱元璋即位伊始,他就曾對群臣說:“我在民間時,就經常看見貪官汙吏枉法,欺壓百姓,以致民不聊生。最後導致上不行下不效,政令廢弛。一旦遇上災年,便民不聊生,弱者隻好餓死,強者就會落草為盜。”朱元璋在此把元朝的滅亡歸結為貪官汙吏的橫行,把治理貪汙作為一項根本國策來抓。在打擊淮西武人集團和收回相權的同時,朱元璋也在積極地恢複經濟建設。經過元末農民戰爭,他知道,隻有百姓衣食無憂,社會才能安定,國家才能富強洪武四年(1371)十一月,朱元璋向全國發布詔令:“從今以後,對貪贓枉法者一概嚴懲不貸。”並且為貪官的定義製定了嚴格的標準,受贓四十貫的就要被流放,受贓一百貫的要受以絞刑。朱元璋說到做到,據洪武八年韓宜可奏疏的統計,被斥戍帶鳳陽屯種的官吏近萬人,其中,大部分人為貪汙罪。而朱元璋時期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措施,莫過於官衙門前所設立的皮場廟。廟裏有一根竹竿,挑著被處決貪官的人頭,在竹竿下則立著由貪官身上撥下來的皮所做成的實草人偶,以此來震懾官吏中仍然心存貪念之輩。由此可見,朱元璋對打擊貪汙受賄的力度,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這樣做,朱元璋還覺得自己的行為不夠嚴厲,又先後在全國發動了兩次大規模打擊貪汙的行動,第一次則為“空印案”。
“空印案”發生在洪武九年(1376)。“空印案”的爆發,與朱元璋所製定的財務月報製度有著密切的關係。財務月報製度是指朱元璋規定各府州縣要把本地方的戶口、錢糧、學校、訟獄等方麵的統計數字以報表形式,逐月上報。由於製度本身的不便,洪武六年便改月報為季報和年報,類似於現在的中期會計報表和年終會計報表。除了地方逐級上報外,各府、州、縣和布政司每年還要將各地情況彙總成年終報表,上報戶部,接受國家審計。在明初,這種國家對地方的財務檢查的要求是相當嚴格的。為了以示公正無私,所彙總數據的準確無誤,所有的會計賬目都要求精確到分厘毫絲。這和我們今天要求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有異曲同工之處。為了保證官員不能從中舞弊,朱元璋還規定了地方賬目與戶部賬目要完全吻合。所以,如果地方的賬目一旦不能與戶部賬目完全一致時,戶部就會駁回,要求地方重新填寫。
遵循這一規定,每年地方都要派專人到京城彙報,並與戶部的賬目進行核對。為了確保公正,地方上報的數據彙總造冊後,須加蓋地方衙門的大印才能有效,以示上報數據與戶部的數據無二。但是,僅靠少數人力就保證數據統計的正確,是不可能的。所以經常會出現地方數據與戶部數據之間有出入。如果這時候要求地方官員返回地方重新填寫,有的人要往返上千裏,乃至萬裏,這樣不僅浪費時間,而且會延誤上報。所以,各地官員們的權宜之計,就是帶上事先蓋好官印的空白文書,以備不時之需。很難確定這種行為是否合法。但是大家都這麼做,又讓人覺得是在情理之中。
洪武九年,這件事情被朱元璋發現了。他對這件事感到了極大的震驚與憤怒。他覺得,自己被各地官員甚至是中書省、戶部的官員欺騙和愚弄了。這樣一群中飽私囊之徒、奸詐之輩,竟當他在開國之初的戒飭為耳邊風。這和掘他大明江山的根基、無視他這個皇帝的存在,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於是,朱元璋下令逮捕了各地方衙門的主要官員,特別是掌印官員,將他們統統處死。有關聯的官吏杖責一百,充軍戍邊。其中包括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他是當時公認的好官。
很明顯,這些被認為是從中漁利的官員們是冤枉的。朱元璋不分忠奸地大興“空印案”,目的就是要殺一儆百,以達到他理想中的懲惡揚善、激濁揚清。在如此大的高壓之下,中書省和禦史台那些官員們,又有誰敢站出來澄清這一切呢?
“空印案”後,終於有一個布衣百姓勇敢地站了出來,上書向朱元璋講述了事情的原委。這個布衣百姓名叫鄭士利,為“空印案”當事人之一,時任湖廣按察使僉事鄭士元的弟弟。在“空印案”中,鄭士元因參與考校錢穀冊數,被係獄。鄭士利的依據就是考校錢穀的冊書,必須是兩縫印,一印一紙不被允許考校錢穀冊數。且各地編造錢穀冊所憑依據在各府縣都留有存根。因此,各地的錢穀之物不管在當地合計,還是到省城合計,都無法作弊。再者,帶空印文書在身上,實為一種權宜之計,朝廷並無法令明確禁止這種行為。現在朝廷突然降重罪於這些官員,不分青紅皂白,就被冠以欺君之罪名,讓人不能心服。
雖然鄭士利的上書把“空印案”的原委講得很清楚,但朱元璋誌在以重典治貪,為後世立下榜樣,來杜絕奸詐之徒,又怎會理這個布衣平民呢?鄭士利上書之後,即被下獄,並嚴刑拷問指使之人。不過,朱元璋自知理虧,並沒有要他的命。但該殺的不該殺的都已經殺了,還能怎麼辦呢?最後鄭士元兄弟倆都被判以重刑,也算是朱元璋對他們“皇恩浩蕩”了。
朱元璋對全國第二次集中打擊貪汙的行動,就是“郭桓案”。
“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案中主要人物郭桓為戶部侍郎。在這年三月,郭被人揭發,說他夥同北平布政司、按察司官員坐盜官糧。朱元璋十分重視這一案件,下令嚴刑追贓。根據當時刑審案例彙編《大誥》的記載,戶部侍郎郭桓賣放浙西秋糧,應收450萬石上倉。但郭桓等實收數目僅為60萬石,鈔80萬錠入庫,抵200萬石秋糧,這樣就與應收數產生了190萬石的差額。郭桓等便把它分攤到軍衛輸糧上去。黃父、沈原等便私吞了這190萬石秋糧。郭桓本想把他盜賣的這批秋糧,以填補軍衛輸糧虧空的名義張榜公布。但這190萬石又數目過小,他恐怕浙西人民不信,便虛報了700萬石,以三年戍衛輸糧虧空的數目報榜文張貼了出去。假如其餘的倉分與十二布政使司相私通同謀盜賣現在的倉糧,按每次均受賄鈔50萬貫,每次均盜賣190萬石秋糧;再加上如果應征收的各色雜稅,魚鹽等項也都存在這種情況,其數目折成精糧來算的話,就會有2400餘萬石。在這個龐大的數字中,還不包括像承運庫官員範朝宗偷金銀、廣惠庫官員張裕妄支鈔600萬貫的盜用庫存寶鈔金銀的數目。
由以上可以看出,郭桓等人的確侵吞了國家的財產,應該予以嚴懲。但要是照上述所推,則天下諸司皆犯了貪贓之罪,於是這個案子被擴大化了。朱元璋對貪汙行為是深惡痛絕的,對於郭桓這一幹人等的非法行徑,當然是眼裏揉不得沙子的。於是,朱元璋下令,此案必須追查到底,追贓必須追出根底緣由,要順藤摸瓜,無論是六部、布政使司,還是州、縣,或是百姓,隻要涉及,就一概緝拿到案。朱元璋還曾就此對臣下說:“在國家開創之際,像這種害民之奸徒,怎麼能讓他逃脫製裁呢?任何奸臣一定不要放過!”在這種尋根問底、嚴刑逼供的追贓辦法下,六部以及各直省的大部分官吏,全部牽連了進去。因為擴大麵非常之廣,所以一些富室,特別是江南的一些富室巨甲,也都被牽扯了進來。
整個“郭桓案”下來,郭桓本人於五月被處死,包括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誌等高級官員也被牽連在內,幾個部的尚書及侍郎以下的官吏數百人也被全部處死。其他被涉及的各直省官吏,被逮捕判刑處死的達到數萬人。凡是被認為窩藏贓物的中產人家,也大抵破產了。
“郭桓案”是一場比“空印案”牽涉麵更廣的血案。它延續了“空印案”的作用,也達到了“空印案”沒有達到的效果。朱元璋通過“郭桓案”,不僅打擊、震懾了貪官汙吏,而且,他也借此機會打擊了地方豪強富甲。因為,這些人平時橫行鄉裏,投機居奇,一旦有一天要是富可敵國的話,便會危害社稷。所以,打擊他們是必要的。尤其是江南這些曾經支持過張士誠的富商巨甲,對於他們更是一個也不能留。
朱元璋在明初對貪汙問題的治理上,是卓有成效的。他以“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的恐怖做法,對貪官汙吏進行整治,使明初清廉之風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在明初,從布政使司到府衙州縣,幾乎沒有能買得起馬的官員,隻能以毛驢代步,更沒有人敢乘轎招搖過市。朱元璋打擊貪官汙吏的行動,得到了廣大百姓空前的擁護,也受到了後世統治者們的讚揚。《明史》的纂修者們,對明初的清廉吏治給予了極高的評價:明太祖整治了自元末以來吏治縱弛的現象。針對民生凋敝,采取了以重典厲刑的整治貪官汙吏的做法,使各地官員無不遵守規章製度,守法律己,潔己愛民。明初吏治較元末以來相比,已經煥然一新。
另外,吏治的肅清,客觀上也為恢複農業發展、商業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通過整治貪官汙吏,能夠保障農民有一個較穩定的耕種環境,不必為魚肉鄉裏的地方官吏剝削而擔心。在維持自己生計的基礎上,能夠為再生產作出足夠的準備。通過打擊貪官汙吏和與之相勾結的奸商,也保障了商業的正常發展,為商業發展提供了正常的競爭環境,保證商品流通,為穩定全國經濟起了一定作用。肅清吏治,極大地提高了明初政府工作機製的運轉效率,上行下效,為後世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經過明初十幾年的整頓與發展,其社會經濟整體水平已經有了明顯上升。尤其是在江南一帶,已經恢複到元代時的水平,其綜合國力已大大增強。朱元璋懲治貪官的措施,初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