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中國:大清卷2(1 / 3)

第二章 大清伊始,順治時代

第一節 群雄逐鹿

明崇禎帝

明末清初,在中華大地上曾經有四位主導和影響中國曆史進程的關鍵人物,一個是清太宗皇太極(1592—1643),一個是明崇禎帝朱由檢(1611—1644),一個是農民軍領袖李自成(1606—1645),第四個是蒙古察哈爾部林丹汗(1592—1634)。這四位之間的角逐,在某種意義上決定了今後中國曆史的走向,改寫著中國曆史的篇章。

但到最後的結局是,崇禎皇帝殺女逼妻,最後在煤山自縊,時年33歲。李自成號稱滅掉明朝,卻隻在紫禁城做了一天皇帝,最終在湖北九宮山失蹤,從此退出曆史舞台。一代天驕林丹汗,敗死於青海打草灘,時年43歲,自己的妻兒都成為他人的階下囚。隻有皇太極雖然沒有看到最後的勝利,他的後代卻成功地問鼎中原。曆史的選擇是偶然,還是有著某種必然的元素在進行殘酷的篩選?

先看崇禎,在中國所有的亡國之君裏,崇禎大概是最值得同情和讓人感到無可奈何的一位。崇禎的父親朱常洛,母劉氏。朱常洛與其兄長朱由校在位時間均短,16歲的崇禎繼位。作為亡國之君,他既不像漢獻帝那樣軟弱無能,也不像隋煬帝楊廣那樣奢侈浪費,更不像南唐後主李煜那樣不務正業,北宋二帝那樣任用奸臣,總體而言,崇禎還是比較忠於職守,知其不可而為之,至於他的勤政,《明史·本記第二十四》中雲:“然在位十有七年,不邇聲色,憂勸惕勵,殫心治理。這位皇帝不貪財,不好色,不懶惰,天分也不算低,身體也不差,並且日夜辛勞,廢寢忘食,從即位那天開始,17年間,他沒有一天不是在內憂外患中度過的。他的冤家對頭李自成評價他:“君非甚暗,孤立而煬灶恒多;臣盡行私,比黨而公忠絕少。”即使是對明朝大肆汙蔑的《明史》本紀也不得不承認他兢兢業業,勤勉勤儉。崇禎下旨停江南織造,自己用的器物都是木頭鐵器。他把全部的內帑都用來充當軍餉,他寵愛的田妃墓葬裏的金銀器都是銅鐵,萬年燈隻有上麵兩寸是油。崇禎連宮裏的人參和器具都變賣了湊軍餉。清張廷玉在《明史·流賊傳》中這樣評價崇禎:“嗚呼!莊烈非亡國之君,而當亡國之運,又乏救亡之術,徒見其焦勞瞀亂,孑立於上十有七年。而帷幄不聞良、平之謀,行間未睹李、郭之將,卒致宗社顛覆,徒以身殉,悲夫!”此人非亡國之君,而當亡國之運。

崇禎帝本名朱由檢,他是明光宗朱常洛第五子,在哥哥天啟帝朱由校卒後,因為沒有子嗣,作為陛下唯一的弟弟,被眾朝臣擁為了大明的第十六代皇帝。崇禎剛即位時,年僅17歲,八月丁巳即位,不到三個月,在十一月甲子就雷厲風行地清除了魏忠賢和客氏的勢力,安置魏忠賢於鳳陽,十一月乙巳,魏忠賢縊死。十二月,魏良卿、客氏子侯國興伏誅。崇禎元年正月丙戌,戮魏忠賢及其黨崔呈秀屍。六月,削魏忠賢黨馮銓、魏廣微籍。崇禎二年正月丁醜,定逆案,自崔呈秀以下凡六等。這些措施鞏固了自己的政權地位,閹黨之禍逐漸澄清,使得朝野上下精神為之一振。“即位之初,沈機獨斷,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一度被朝野譽為“明主”,麵對危難時局,一心勵精圖治,“不邇聲色,憂勸惕勵,殫心治理。”

然而,崇禎的悲哀是他所處的時代,天時地利人和,這幾條他都沒有占上,先說天時,從縱的來講,崇禎是大明朝第16位皇帝,曆史上的各朝各代,傳位到十幾個皇帝的時候,多半已經風雨飄搖,西漢共15帝,東漢14帝,兩晉加起來才17帝,唐朝算多的,共25帝,但從第九任皇帝唐玄宗後,就形如割據的大藩鎮,兩宋共18帝,蒙古帝國共15帝。可見崇禎即位,大明的氣數也即將壽終正寢。而更糟糕的是,他的前輩們所作所為已經把大明江山折騰得烏煙瘴氣,明朝的曆代朱姓天子中,除了開國創業的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外,其他的皇帝簡直就是不務正業,有當木匠的,有“微服私訪”的,有戀母的,有不上朝不見臣長達幾十年的,有死於紅丸的,有要名分的,就是沒有一個好好當皇帝的。等傳到崇禎手裏,已經是千瘡百孔。

從橫的來說,當時的明朝外有邊患,蒙古、瓦剌、滿州相繼而起,加上東南倭患,戰事紛紛;內有奸宦,王振、曹吉祥、劉瑾、穀大用、魏宗賢、王承恩,相繼把持朝政,而且自從有了奸宦的擅權,就有了閹黨與朝黨之間的黨爭,正邪之爭、門戶之見,都使朝政內耗於此。等到崇禎即位時,明朝就像一個行將就木的老翁,病入膏肓,千瘡百孔。沒有一個朝代,竟如此多地集中出現一個政府要麵對各種危機的,既有曆史遺留,也有新發病毒,每一項都是切膚之痛,每一項都可致其於死地。

當然,崇禎本身也難逃其咎。崇禎即位時國家早已積重難返,國事日非,朝上“在廷則門戶糾紛,疆場則將驕卒惰。”民間“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潰爛而莫可救。”老子曰:“治大國如烹小鮮。”尤其是治療頑症不可用猛藥,可是憂憤之中的崇禎,“臨朝浩歎,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僨事。”“求治太急,用刑太嚴”,“剛愎自用,急躁多疑”。對身擔重責的大臣,崇禎通常是先寄予極大的,甚至是超出實際的期望,一旦令其失望之後,又一變而為為切齒憤恨,必殺之而後快。本來他所用之人,如起用袁崇煥為兵部尚書,賜予尚方寶劍,托付他收複全遼的重任。為剿流寇,明思宗先用楊鶴主撫,後用洪承疇,再用曹文詔,再用陳奇瑜,複用洪承疇,再用盧象升,再用楊嗣昌,再用熊文燦,又用楊嗣昌,這些人都表現出了出色的才幹。陳奇瑜曾將李自成、張獻忠的起義部隊逼入車廂峽,;盧象升在滁州取得大捷;熊文燦追得起義軍走投無路。更有左良玉、賀人龍、曹文詔、曹變蛟、高傑等大將,本來,朱明朝廷要想撲滅農民軍的星星之火,並不是毫無可能;但就是崇禎皇帝的過於性急,暴戾多疑,明軍將帥稍有敗績,結局非死即貶。就這樣,孫傳庭入獄,陳奇瑜被貶,熊文燦被斬。隨著一個個將星的次第隕落,注定了朱明滅亡的命運。武將如此,文官也好不到哪去,崇禎期間內閣輔臣走馬燈似的換了50個,換了14個兵部尚書,一直未形成一個穩定的內閣,所殺大臣更是不計其數,僅總督就有7人,巡撫11人。

崇禎有言:君非亡國之君,臣是亡國之臣,顯然崇禎對大臣有濃厚的成見和敵意。第一次是在崇禎十七年三月初四崇禎提到“南遷”時,他恨恨地說了句“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盡亡國之臣爾!”拂袖而去。第二次是三月十七日早朝,崇禎懶得再說任何的廢話,看著哭天抹淚的諸臣,隻是用手指在桌案上寫下“文臣個個可殺”,讓身邊的司禮太監看了看,隨手抹去。第三次是三月十九日淩晨,崇禎在上吊前的血書裏,寫到“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一直到死,崇禎還堅信:朕非亡國之君,事事皆亡國之象。祖宗櫛風沐雨之天下,一朝失之,有何麵目見於地下。

崇禎帝的成見和多疑,使得他總是不信任各位文武大臣,獨斷專行,聽不進逆耳之言。在處理棘手的政務難題時,往往遷怒於文武百官,怪他們不盡職盡責,以至於造成了“重典繩下”的局麵,搞得“上下囂然”。在剛剛繼位時,他還對宦官進行約束,不加重用。但自從崇禎二年(1629)冬,後金兵進入內地騷擾,京師戒嚴後,崇禎帝便公開表露了他對百官不信任的態度,開始重新起用宦官。他先是在這一年的十一月十日,“遣乾清宮太監王應朝監視行營”,十七日,“遣太監馮元升核軍,畢,詔下戶部發餉。又命太監呂直勞諸軍”。十二月,又以“司禮太監沈良佐,內官太好呂直(提)督九門及皇城門,司禮太監李鳳翔總督忠勇營,提督京營”。宦官們對文武大臣政務的監督,名為“督”,實為“監視”侵奪了官吏將領的職權,遭到朝臣的反對。而崇禎帝對此置之不理,一昧寵信宦官,凡是與宦官發生衝突者,他在處理中總是偏向宦官的一邊。宦官幹政,引起了文臣武將與宦官們的矛盾,嚴重影響了文臣武將的積極性,更加劇了崇禎政權的政治危機。朝鮮的史書上為此評論道:“不信士流,而信內臣,馴致禍亂,為千古戒。其失在於不知人,而非士流之罪。”崇禎的不信任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而為崇禎殉節的卻隻有文臣、勳戚四十餘人,以致史書上這樣記載,“百官皆好降”。

最要命的是崇禎能伸不能屈,始終以天朝上國的老大自居,放棄掉可以東山再起的好機會,一如與後金議和,崇禎十四年年底,洪承疇孤軍困守鬆山,明軍前線日益吃緊,正月初一,他接受了兵部尚書陳新甲之建議,與後金秘密接觸、私下議和,然此事不慎外泄,外廷一時間輿論大嘩,所謂“言者皆雲,堂堂天朝,何至講款?”麵對如此“朝議”,崇禎為了表明清白,將一切責任推到陳新甲身上,指責他秘密議和,冤殺了陳新甲。本來己和皇太極達成的停戰協議就此不了了之。這樣一來遂喪失了結束兩線作戰的機會,以後一直在攘外與安內兩手作戰,疲於奔命。二如南遷,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五日,明總兵唐通以居庸關降,李自成的農民直接對京城形成包圍之勢,崇禎明白大勢已去,遂謀劃南遷。但崇禎認為南遷就是逃跑,置祖宗宗廟,江山社稷於不顧,恐遭後世恥笑。崇禎沒有南遷,所導致的直接結果是明末政局中的明朝、農民軍和後金三股勢力製約相持局麵過早崩潰,本來明朝最保守的局麵是可以劃江而治。以當時的情況來講,遷都南京可謂上策。南方當時未受戰亂破壞,在南京又有一套完整的中央官僚體係,兵源和錢糧供應都不成問題,撤到南方要比困守孤城要好得多。明政府實際上已經無法保有山海關,無論李自成是否隨即追擊明政府南下,無論山海關被李自成和滿洲人中哪一方奪取,李自成同滿州人的衝突都是不可避免的。明政府南遷,則由腹背受敵轉為坐山觀虎鬥,可坐收漁人之利。並且,當時的觀念認為滿洲人乃是異族,滿洲人入關南下,不排除李自成與崇禎聯手的可能性。即使最後不免亡國,也可殘喘幾年,不至於那麼早就滅亡。由於崇禎這麵旗幟的自我毀壞,餘下力量分散,內部矛盾重重,自相殘殺,南明朝廷很快滅亡。

《明史·流賊傳》中說的還是很全麵:莊烈之繼統也,臣僚之黨局已成,草野之物力已耗,國家之法令已壞,邊疆之搶攘已甚。莊烈雖銳意更始,治核名實,而人才之賢否,議論之是非,政事之得失,軍機之成敗,未能灼見於中,不搖於外也。且性多疑而任察,好剛而尚氣。任察則苛刻寡恩,尚氣則急遽失措。當夫群盜滿山,四方鼎沸,而委政柄者非庸即佞,剿撫兩端,茫無成算。內外大臣救過不給,人懷規利自全之心。言語戇直,切中事弊者,率皆摧折以去。其所任為閫帥者,事權中製,功過莫償。敗一方即戮一將,隳一城即殺一吏,賞罰太明而至於不能罰,製馭過嚴而至於不能製。加以天災流行,饑饉洊臻,政繁賦重,外訌內叛。譬一人之身,元氣羸然,疽毒並發,厥症固已甚危,而醫則良否錯進,劑則寒熱互投,病入膏肓,而無可救,不亡何待哉?是故明之亡,亡於流賊,而其致亡之本,不在於流賊也。

第二節 是誰操控著曆史走向?

李自成像

再說林丹汗。林丹汗活躍於十五世紀末到十六世紀初。元朝崩潰以來,繼也先汗之後,達延汗統一了蒙古。林丹汗就是他的直係子孫土蠻汗的嫡係曾孫。土蠻汗死後,其長子卜言台周,也就是林丹汗的祖父繼承了汗位。1603年卜言台周死去時,其長子即林丹汗的父親卻已經早先去世了。於是,林丹汗在次年即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繼承了蒙古汗位,當時年僅13歲。

明朝和蒙古是世仇,1368年當朱元璋率領的軍隊占領大都後,元朝最後一個皇帝元順帝妥懼貼睦爾離開大都,向北逃到蒙古草原去了。換句話說,元朝雖然丟掉了中原領土,卻還擁有廣漠的草原,這始終是明朝的心腹大患。為了鞏固北方的邊關,明政府一向推行對蒙古族上層統治者進行政治上的拉攏,敕封其首領;但對蒙元舊部來講他是不甘心失敗的,元順帝“北出漁陽,旋輿大漠,整複故都,不失舊物,元亡實未始之耳。”

明宣宗以後,明蒙各據一方,對峙長達兩個世紀。明朝為了防犯蒙古,修長城、設九邊,還利用周邊少數民族的矛盾來牽製它的發展。洪武四年以後,著意經營遼東,以隔絕蒙古同朝鮮的聯係。為此設立遼東都司,建立了許多衛所,東北女真族中的建州女真伴隨著這種密切交往在努爾哈赤時強大起來。當明朝把主要精力應付蒙古族的入侵時,努爾哈赤則趁機結交蒙古,吞並烏拉,打擊葉赫,並從1618年正式伐明,開始坐大,成為危害明朝邊疆的又一個勢力。明朝政府為對付後金,不斷增兵籌餉加派,又激化了國內矛盾,引發國內動亂,內亂的出現又進一步削弱了明對周邊各政權的防禦力量,形成了惡性循環。等到崇禎即位,李自成起義有始,這時的明朝不僅要對付宿敵蒙古林丹汗,又要防備新貴後金皇太極,更得鎮壓內患起義軍李自成。

因此,林丹汗的蒙古所占有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明和後金,乃至農民軍的爭奪中起著重要作用。假若蒙古為後金所敗,則後金坐大就會直接威脅北京,而若後金被蒙古所敗,則蒙古又會威脅明朝的統治,如果三方勢力平衡,則後金限於東北一隅,不會對明朝有太大的危脅,蒙古則受到來自側翼東北方的威脅,也不會對明朝有進一步的行動。而明朝則就能騰出手來,全力對付農民軍,自然也不在話下。所以蒙古勢力的強大、弱小、倒向,直接或間接影響著其它三方勢力的發展。

林丹汗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首先利用明政府怕後金強盛的心理,來取得明朝對自己的支持,發展蒙古勢力,他從明王朝那裏得到數以百萬計的銀兩,明為了取得林丹汗支持,每年給銀4萬兩,以後增加到10萬兩,1626年時增加到36萬兩。同時,林丹汗又暗中聯合後金“製明”以自強。林丹汗在明朝與後金的戰爭中趁火打劫,在明與後金的矛盾中巧妙周旋,求得生存、發展與強盛。

林丹汗以重振蒙古大汗的權威、恢複祖先的霸業為誌,著手進行武力統一。1627年進攻土默特部,占領歸化城,迫使博碩克圖汗逃至鄂爾多斯,從他手中得到元代傳國玉璽;進而攻擊鄂爾多斯部,將其“濟農”的封號廢去;又迫使烏珠穆沁、浩齊特、蘇尼特、阿吧嗄、阿馬哈納等部逃往漠北。這樣林丹汗控製了“東起遼西,西盡洮河”的廣大地區,蒙古各部“皆受插要約,威行河套以西”,極盛時可調動的兵力多達1O萬,擁有“蒙古八大營二十四部,士馬強盛,橫行漠南”。

但是,隨著時勢的發展,林丹汗之察哈爾蒙古逐漸衰弱。一方麵林丹汗所代表的蒙古處在封建社會沒落階段。自元朝滅亡之後,退居長城以北的蒙古仍過著遊牧生活,單一粗放的遊牧經濟使蒙古社會發展陷於極端脆弱而緩慢的發展狀態,當林丹汗1625年失去了興安嶺以東的地區,“資用竭矣,兼以巢穴未定,半懷攜貳,東西馳驅,勞頓已盛,駐牧處草根皆空,馬瘦如柴,暴骨成莽。”

另一方麵,林丹汗從小養尊處優,統治缺乏策略,也無大誌向,雖設有左右兩翼總管、八大營固山額真、管旗大臣貝勒等官職,但基本上還是封建遊牧製的鬆散部落聯盟,缺乏統一的組織力,遊牧分散性又使蒙古難於建立一個比較鞏固的中央政權,甚至對察哈爾本部也很難進行有效的統治,於是汗權衰徽,到林丹汗這位蒙古第三十五任可汗時,蒙古共主實則察哈爾萬戶領主而已。單一的生產方式和落後的政權形式注定其無法東山再起,加之林丹汗深居大漠,眼界狹小,以統一奈哈爾蒙古為自滿,隻想偏居一隅,自然無希望有統一全國之功。

在後期由於內部紛爭,林丹汗統治下的漠南蒙古諸部,對後金的態度本來就有兩種意見,一是爭取明朝的支持,同後金抗衡;一是希望歸順後金,得到後金保護。內部意見不一,加上林丹汗對各部族欺壓太大,使部眾紛紛逃離自己,終使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則對蒙古諸部又打又拉,一方麵對於蒙古部族采取了“北婚蒙古,萬裏連兵”的政治聯姻,一方麵會集蒙古諸部兵三征林丹汗。明朝也落井下石,崇禎諭示邊將:“插部暫來忽去,情形叵測,著該鎮確偵密務,勿得少弛”;1633年6月,明寧夏總兵馬世龍在棗園堡殲滅察部;8月,明三邊總督洪承疇在延綏圍剿察部。察哈爾部失去一切外援,隻有投降後金。

林丹汗麵對實力遠勝己方的敵軍,萬般無奈,於是將歸化城全部人畜十萬驅趕在側,準備渡黃河而西逃。但其部眾麵對大勢已去的大汗,知道已無法依靠,便十之七八先後在途中分散而去。林丹汗惶惶如喪家之犬,迢迢萬裏逃奔至青海,兩年後在青海境內的打草灘病死,鬱鬱而終。

最後說李自成。他原出身農民,原名鴻基,童年時給地主牧羊,曾為銀川驛卒。崇禎二年(1629年)起義,後為闖王高迎祥部下的闖將,勇猛有識略。八年滎陽大會時,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戰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領的讚同,聲望日高。次年高迎祥犧牲後,他繼稱闖王。十一年在潼關戰敗,僅率劉宗敏等十餘人,隱伏商雒叢山中(在豫陝邊區)。次年出山再起。十三年又在巴西魚腹山(腹一作複)被困,以五十騎突圍,進入河南。其時中原災荒嚴重,階級矛盾極度尖銳。他吸收了李岩、宋獻策、牛金星等知識分子,提出“均田免賦”等口號,獲得廣大人民的歡迎,占領洛陽,殺福王朱常洵;1642年占襄陽,建立起政權;1643年攻占西安,立國號“大順”;1644年占太原、大同、居庸關、昌平,進圍北京。終於在崇禎十七年,他焚燒了昌平明十二皇陵,占領了北京城,推翻了明朝。需要指出的是,從客觀上來講,他隻是逼死了明朝的皇帝,而要說是推翻了明朝政府在全國的統治,應該說是象征意義多於實際所起的作用。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在17年的發展中,其勢力最盛時,東自山東,西至甘寧,北沿長城,南達淮河、長江及川北一帶,控製人口在100萬以上,其中精兵不下10萬。

李自成入京後,全國局勢發生了錯綜複雜的變化。一方麵明朝軍隊還在繼續與農民軍對抗;另一方麵,東北的清軍正準備向關內進攻,還有明朝總兵吳三桂盤踞山海關。在這種客觀形勢下,如何消滅明軍殘餘,如何阻止清軍入關,就成了李自成之農民政權必須解決的問題。以李自成為首的農民政權卻應付不了當時複雜的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