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中國:大清卷5(1 / 3)

第五章 大清軍事外交的強盛

第一節 三藩之亂

尚可喜

康熙八年(1669),康熙皇帝親政以後,國內外形勢十分嚴峻,清政府的權力還不能行使全國。很快便爆發了以吳三桂為首的大規模武裝叛亂,剛剛安定下來的中國,再次陷入內戰的深淵,它對於才邁入青年時期的康熙帝無疑是一次命運攸關的考驗。同中國曆史上的一切封建君主一樣,康熙絕不能容忍藩臣分權,因此,康熙把平定三藩之亂作為他親政後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

“三藩”是指鎮守雲南的平西王吳三桂、鎮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和鎮守廣東的平南王尚可喜,吳三桂、尚可喜和耿精忠的祖父耿仲明都是早期投降清朝的明朝將領。吳三桂(1612—1678年)。明遼東人,祖籍高郵,字長白,錦州總兵吳襄子。崇禎時為總兵,鎮守山海關。1644年,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進入北京,崇禎自殺,吳三桂引清兵入關,在一片石戰役中擊潰李自成,及後因鎮壓農民起義和執殺南明桂王有功,被清朝封為平西王,管理雲南貴州地區。尚可喜,先世洪洞人,遷衡水,後徙遼東海州。明廣鹿島副將。天聰八年,率眾航海投清。崇德元年,清封尚可喜為智順王,順治六年,改封平南王,率所部隨大軍下廣東,遂留鎮廣東。耿仲明,先世山東人,徙遼東蓋州衛。明登州參將,毛文龍舊部。袁崇煥督師薊遼,殺毛文龍,調副將孔有德和耿仲明隸山東巡撫孫元化麾下。孔、耿出兵禦後金軍而餉不至,怨憤不已,遂於天聰七年(明崇禎六年,1633)率所部相偕渡海投後金。崇德元年(1636),清封耿仲明為懷順王,順治六年(1649),改封靖南王,偕尚可喜進軍廣東,卒於途中。其子繼茂襲封,後移鎮福建。康熙十年(1671),繼茂卒,其子耿精忠襲封。

滿清入關後,他們為清朝南征北戰,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鬥爭。立下了汗馬功勞,被清朝政府封為王,給予高官厚祿。此三藩之設,並非任何個人的主觀願望和要求,而是當時軍事與政治鬥爭所需要。曆史上,自漢初七王之亂,西晉八王之亂後,很少有再分封諸王,實則是中央逐漸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一種進步表現。但清初,東南沿海及兩廣、雲貴,是當時抗清鬥爭的主要活動地區,情況曆來錯綜複雜。惟有以吳三桂等威名素著的軍事將領鎮撫這些地區,才能長治久安。如定南王孔有德要求解職,“優遊綠野”,順治以“南疆未盡寧溢”,不準辭;尚可喜於順治十年、十二年兩度申請北歸,順治帝也以廣東“初定,地方多事”挽留,要他“悉力料理,以奠岩疆”。一方麵是清政府要依賴漢軍守邊,另一方麵實則是“以漢攻漢”政策的具體體現。

順治時建藩的目的,原是使其“世守邊圉,以為藩鎮”,但實際情況正好與清政府的願望相反。但三藩兵權在握,各擁兵自重。在軍事上,吳三桂擁有私人武裝,將領皆其死黨,53名佐領,合甲士萬餘人,此外又有綠旗兵一萬二千人,兵數總計不下十餘萬。其部將王輔臣為陝西提督,李本深為貴州提督,吳之茂為四川總兵,馬寶、王屏藩、王緒等10人為雲南總兵。其他尚、耿二藩也和吳三桂一樣,其藩下兵數萬有餘,“而旗下所言養甚眾”,其數更超過額兵。三藩勢力幾及全國之半,“三藩”的總兵力,幾乎相當於清政府綠營兵的一半,因此對於中央集權國家,乃是一大威脅。

三藩在滇、黔、粵、閩等控製地區內鑄錢、煮鹽、販洋、開礦,橫征暴斂。福建“魚鹽之利為天下最”,耿精忠在福建“橫征鹽課,擅設船舶,苛派夫驛,勒索銀米,久為民害。”尚可喜在廣州私設征收苛捐雜稅的“總店”,從日常菜蔬、雞豚,到銅、鐵等礦植物無不抽稅,每年私收白銀不下10餘萬兩。

吳三桂控製西南地區,享有比他們更多的特權。順治十六年,皇帝命他總管雲南軍民一切事宜,特諭吏、兵兩部:凡雲南文武官員舉黜,皆聽三桂裁定。康熙元年,索尼四輔臣又命三桂兼轄貴州,應允三桂所請,“貴州一切文武官員兵民事務,俱照雲南例,著平西王管理”。凡他任命的官吏將領不受中央吏部和兵部控製。他甚至可以向川、陝、兩湖或其他各地選派官吏,名為“西選”,“西選之官幾遍天下”。在經濟上,他壟斷了地方財政,在雲南“廣征關市、榷稅鹽井、金礦、銅山之利”,所鑄錢,時稱“西錢”。還“招徠商旅,資以藩本,使廣通貿易,殖貨財”,財政收支中央戶部不得過問,借此來擴充自己的經濟實力。“淩虐諸土司,草蕹禽獼。諸水陸要衝,遍置私人,榷斂市貨。潛積硝磺諸禁物,詭稱邊警,要挾軍需。日練士馬,利器械。久益跋扈,所為多不法。”吳三桂專製雲南10餘年,日練兵馬,利器械,暗存硝磺等禁物。通使達賴喇嘛,互市茶馬,蒙古之馬由西藏入雲南每年數千匹。他遍布私人於水陸要衝,各省提鎮多有心腹。不僅如此,中央還要從國庫中給他們大量撥款,“竭全國之財力,尚不足一藩之需”。順治十七年,雲南省俸餉900餘萬,加以粵閩二藩運餉,年需兩千餘萬。致使清朝財賦半耗費於三藩。

在索尼四輔臣執政時期,對三藩采取包容之策,希圖利用他們的力量對付南明、農民軍餘部,及海上鄭氏的抗清力量,因而聽任三藩所為,更助長其勢力的急速膨脹,這不能不與日益加強的中央集權和國家的統一產生尖銳的矛盾。康熙帝親政後,就“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書之宮中柱上”,積極尋找解決三藩問題的有利時機。

1673年,尚可喜因年事已高,便上書要求回遼東養老,並提出由他的兒子尚之信承襲王爵,繼續留鎮廣東,康熙抓住這一時機,不同意尚之信留鎮廣東而決令撤藩。令其全家率部遷歸遼東。吳三桂和耿精忠聞風後,決定以退為進,上疏假意要求撤藩以試探清政府態度,給朝廷施加壓力,吳上疏雲:“所部繁眾,昔自漢中移雲南,閱三歲始畢。今生齒彌增,乞賜土地,視世祖分畀錦州、寧遠諸區倍廣,庶安輯得所。”此乃吳挾邊(防)自重、循明沐氏故事,企圖永踞雲南之意。康熙認為:“吳逆蓄謀久,不早圖之,養癰成患,何以善後?況且勢已成,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發製之。”因此當機立斷,準二藩所請,下令同時撤藩。

果然如康熙所料,吳三桂一接到撤藩的旨意,立即於1673年11月,首先舉兵叛亂,自稱“天下都招討兵馬大元帥”,以“興明討虜”為號召,傳檄天下,“原鎮寧山海關總兵官,今奉旨總統天下水陸大師興明討虜大將軍吳,檄告天下文武官吏軍民等知悉:本鎮深叨明朝世爵,統鎮山海關。一時李逆倡亂,聚眾百萬,橫行天下,旋寇京師,痛哉毅皇烈後之崩摧,慘矣!東宮定藩乏顛錇,文武瓦解,六宮恣亂,宗廟瞬息丘墟,生靈流離塗炭,臣民側目,莫可誰何。普天之下,竟無仗義興師勤王討賊,傷哉!國遠夫偈可言?

“本鎮獨居關外,矢盡兵窮,淚幹有血,心痛無聲,不得已歃血訂盟,許虜藩封,暫借夷兵十萬,身為前驅,斬將入關,李賊逃遁,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親擒賊帥,斬首太廟,以謝先帝之靈。幸而賊遁冰消,渠魁授首,正欲擇立嗣君,更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謝夷人。不意狡虜遂再逆天背盟,乘我內虛,雄據燕都,竊我先朝神器,變我中國冠裳,方知拒虎進狼之非,莫挽抱薪救火之誤。本鎮刺心嘔血,追悔無及,將欲反戈北逐,掃蕩腥氣,適值周,田二皇帝,密會太監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甫三歲,刺股為記,記名托孤,宗社是賴。姑飲泣忍隱,未敢輕舉,以故避居窮壤,養晦待時,選將練兵,密圖恢複,枕戈聽漏,束馬瞻星,磨礪警惕者,蓋三十年矣!

“茲彼夷君無道,奸邪高漲,道義之儒,悉處下僚;鬥霄之輩,鹹居顯職。君昏臣暗,吏酷官貪,水慘山悲,婦號子洋以至彗星流隕,天怨於上,山崩土震,地怨於下,官賣爵,仁怨於朝,苛政橫征,民怨於鄉,關稅重征,商怨於塗,徭役頻興,工怨於肆。

“本鎮仰觀俯察,正當伐暴救民,順天應人之日也。爰率文武臣工,共襄義舉,卜取甲寅年正月元旦寅刻,推封三太子,郊天祭地,恭登大寶,建元周啟,檄示布間,告廟興師,克期進發。移會總統兵馬上將耿(精忠),招討大將軍總統使世子鄭(經),調集水陸官兵三百六十萬員,直搗燕山。長驅潞水,出銅鴕於荊棘,奠玉灼於金湯,義旗一舉,響應萬方,大快臣民之心,共雪天人之憤。振我神武,剪彼囂氛,宏啟中興之略,踴躍風雷,建劃萬全之策,嘯歌雨露,倘能洞悉時宜,望風歸順,則草木不損,雞犬無驚;敢有背順從逆,戀目前之私恩,忘中原之故主,據險扼隘,抗我王師,即督鐵騎,親征蹈巢覆穴,老稚不留,男女皆誅,若有生儒,精習兵法,奪拔瘓穀,不妨獻策軍前,以佐股肱,自當量材優翟,無靳高爵厚封,起各省官員,果有潔己愛民,清廉素著者,仍單仕;所催征糧穀,封儲倉庫,印信冊籍,解軍前,其有未盡事,宜另頒條約,各宜凜遵告誡,毋致血染刀頭,本鎮幸甚,天下幸甚!”

同時,各地響應者四起,在福建有靖南王耿精忠,在廣東有總兵劉進忠、平南王尚之信,在廣西有將軍孫延齡,在陝西有提督王輔臣,在湖北襄陽有總兵楊來嘉,在河南彰德有總兵蔡祿。明朝皇室、遺民和部分知識分子趁勢而起。明皇室朱統鋁“以前明宗室名號,糾集黨羽,盤踞山穀”;盤據台灣的鄭經致函吳三桂道:“今者四海仰望惟殿下一人,未審軍政之暇,亦知有天外孤臣否?”這樣一來,中國西南全部和東南沿海地區以及中原、西北一帶,都騷動起來,戰火彌漫十數省。一時之間,戰火遍及滇、黔、閩、粵、桂、湘、鄂、川、陝等省,叛軍氣勢,銳不可當。但吳三桂在戰略上犯了保守主義的錯誤。攻入湖南後不趁勢渡江前進,而是在湖南采取守勢。

當吳三桂在雲南發動軍事叛亂的消息傳到北京,清廷內部意見分歧,其中隻有少數人堅決主張平叛,大多數人主張不要動武,或主張恢複三藩的權力,向吳三桂讓步;或主張“裂土罷兵”,承認分裂割據的合法化。在這種複雜的形勢下,康熙帝力排異議,決定削平叛亂,維護國家的統一,迅即采取如下措施:一、增派八旗精銳前往咽喉要地荊州固守,“以遏賊勢”;二、緊急通知廣州與福州,兩藩停撤,以孤立三桂;三、將額駙、吳三桂之子吳應熊及家屬暫行拘禁,其餘散處各地的原屬三桂官員一律赦免,使其“安心守職”,以利大局穩;四、削除吳三桂王爵,宣布有擒斬吳三桂之頭者,即以其王爵封賞。

康熙帝運籌帷幄,調遣軍隊,分兵三路,以湖廣為主戰場,派主力正麵設防,以吳三桂針鋒相對,並伺機迂回江西,襲取長沙,斷敵糧道。以陝甘川為西線,派重兵阻擊叛軍北上,並收複一些地區。以江西浙江為東線,分兵駐守重鎮,保衛江南富庶之地,切斷吳三桂與耿精忠的軍事聯係。同時康熙帝重用漢兵漢將,多次指示漢人中有清操和才能的,“不拘資格”,保舉薦用。如著名的“河西三將”即張勇、王進寶、趙良棟恢複陝甘、四川,破雲南,搗三桂巢,皆賴其力。

康熙十五、十六年(1676、1677),陝西、福建和廣東在康熙的感召下,叛而又降,這樣三藩中就剩吳三桂一枝獨秀了,從此吳三桂陷入了軍事上孤立境地。到1678年,吳三桂在衡州稱帝,立國號周,建元昭武,大封諸將,幾個月後憂憤死去。吳軍人心渙散,在清軍強大軍事政治攻勢下,迅速土崩瓦解,敗退昆明。清軍從湖南、廣西、四川進入雲南,並包圍了昆明。吳三桂之孫吳世璠進行頑抗;到1881年十月,清軍攻下昆明城。吳世璠自殺。至此,前後曆時八年之久的三藩之亂,遂告平定。

“三藩之亂”有其內部原因,那就是從內因來看,清政府養虎為患,以吳三桂、耿精忠等為代表的三藩集團力圖維護政治和經濟上的既得利益。也有深刻的社會原因,一方麵,傳統的“夷夏之防”在廣大漢人心中已根深蒂固,它不可能在短期內消除。另一方麵清初的統治不得人心。清兵南下時,成千上萬的漢人慘死在他們的屠刀下,如“揚州十日”和“嘉定三屠”,以及後來的剃發暴政。對此,就連清聖祖康熙也毫不隱諱地說:“吳三桂初叛時,散布偽劄,煽惑人心,各省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澤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厘所致。”

“三藩之亂”平定後,康熙認真總結了其曆史經驗教訓,“朕閱曆代史冊,見開創之初及守成之主,政簡治約,上下臣民有所遵守。末世君臣變亂成法,朝夕紛更,終無補益。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耳。進而認識到“久亂之民思治”和“恤兵養民”的道理。就在此理念的指導下,采取了一係例切實可行的措施。康熙二十四年(1685),發布了“嗣後永不許圈”的諭旨,;康熙二十五年(1686)前後,“逃人法”日益鬆弛,直到最終被徹底廢除。這些激化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法令的終結或放寬使社會秩序漸趨平穩,民族矛盾也得到了緩和,為社會生產的發展在無形中就注入了生機和活力。

三藩之亂的平定,一方麵使國家重新統一,避免了內部分裂,最終完成了清王朝真正的統治全國局麵,另一方麵,促使清政府改變了計劃民族矛盾的政策,有效地維護了民族團結和長治久安。

第二節 寶島台灣的回歸祖國

鄭成功塑像

平定了三藩的叛亂,趁著告捷餘威,康熙又把注意力轉向台灣。

台灣同中國大陸的淵源深厚而久遠。在遠古時代,台灣和大陸本來連在一起。後來由於地殼運動,相連結的部分陸地沉為海峽,台灣遂成海島。台灣海峽的海底就像一條河穀,有向南和向北兩大河係,這是當它還是陸地時,被河水衝擊、侵蝕而形成的,最深處不過100米,大多數地方的深度隻有50米,而在1.5萬年以前,東海海麵比現在低130米左右,這在地質上說明兩岸原來是一個板塊,台灣、澎湖等島嶼就在祖國東南沿海的大陸架上,與福建省相連接。現代科學還證明,台灣不僅是東海大陸架的一部分,而台灣的基本地形,與大陸的地塊相同,在地質成分上,是與福建、浙江兩省相同的酸性火成岩體。所以,後來有人送給台灣一個雅號——“浮福建”,意思是說,台灣是福建省漂浮在海上的部分。

從台灣島的考古發現來看,祖國大陸的文化在舊石器時代就已傳到台灣。台灣各地相繼發掘出土的石器、黑陶、彩陶和殷代兩翼式銅鏃等大量的文物證明,台灣的史前文化與祖國大陸同屬一脈。在中國的史籍記載中,台灣在戰國時代稱為“島夷”,前後漢和三國時代稱“東鯤”、“夷洲”,隋、唐以後稱“流求”,明萬曆年間正式在公文上使用“台灣”的名稱。據古文獻記載,中國大陸軍民東渡台灣,墾拓、經營台灣島,最早可追溯到1700多年前的三國時代。公元230年(三國吳黃龍二年),吳主孫權曾派將軍衛溫、諸葛直率領1萬水軍渡海到達台灣。這是中國大陸居民利用先進的文化知識開發台灣的開始。到了6世紀末、7世紀初的隋代,大陸和台灣的接觸增多。據載隋煬帝曾3次派人到台灣,“訪察異俗”,“慰撫”當地居民。是時,大陸和台灣已有貿易往來。此後由唐到宋的600年間,大陸沿海人民,特別是福建泉州、漳州一帶居民,為了躲避戰亂兵禍,紛紛流入澎湖或遷至台灣,從事墾拓。至南宋時,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並派有軍民屯戍。大陸和台灣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麵的聯係日漸頻繁。元代進一步加強了對台灣的管理。公元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萬戶楊祥、禮部員外郎吳誌鬥和珍部員外郎阮監到台灣“宣撫”。公元1335年(後至元一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設“巡檢司”,管轄澎湖、台灣民政,隸屬福建泉州同安縣(今廈門)。中國在台灣設立專門政權機構,也自此開始。

明朝以後,大陸與台灣的人民往來不絕。公元1402—1424年(明成祖永樂年間),航海家“三寶太監”鄭和率領龐大的艦隊訪問南洋各國,曾在台灣停留,給當地居民帶去工藝品和農產品。至今民間傳說高雄鳳山的特產“三寶薑”,就是鄭和遺留下來的。15世紀以後,倭寇不斷騷擾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明朝政府在澎湖增設“遊擊”,“春秋汛守”;同時在基隆、淡水二港駐屯軍隊。到17世紀20年代的明朝末葉,大陸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台灣,給台灣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以極大的推動。其時,福建人顏思齊、鄭芝龍為抗拒官府欺壓,率領閩粵居民遷居台灣,一麵從事農耕、貿易,一麵組織武裝力量抗禦倭寇和荷蘭人的侵擾。公元1628年(明崇禎元年),時值福建大旱,百姓無以為生,鄭芝龍(後官至都督同知)組織災民數萬到台灣,“使墾荒食力”,各地逐漸形成了許多村落。台灣自此進入了大規模的開發時期。

16世紀中葉以後,美麗富饒的台灣成為西方殖民主義者凱覦的對象。西班牙、葡萄牙等列強相繼侵擾台灣,或掠奪資源,或進行宗教文化侵略,或直接出兵占領。17世紀初,荷蘭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的殖民霸權地位,來到東方,積極參加對殖民地的掠奪。它先後於1602年(明萬曆三十年)和1622年(明天啟二年)兩次侵占澎湖。1624年(明天啟四年)。明政府出兵將荷蘭殖民者逐出澎湖,俘獲荷軍主將,餘眾逃往台灣南部,侵占了大員(今台南市安平區)。兩年後,西班牙人又從呂宋入侵台灣,占據了基隆和淡水一帶。1642年,荷蘭人奪取了西班牙人在台灣北部的據點,台灣自此滄為荷蘭的殖民地。

荷蘭殖民者盤踞台灣38年,先後在台灣修築城和普魯文遮堡(赤嵌樓),作為進行殖民統治的中心。但其占領區實際隻有南部沿海有限的地區,以及北部的基隆、淡水兩港,而且它的統治一直是極不穩固的。荷蘭殖民者對台灣同胞進行殘酷的盤剝,不斷激起台灣人民的反荷鬥爭。1652年由鄭芝龍舊部郭懷一領導台灣軍民發動的起義,是規模最大的一次。起義群眾曾一度攻克熱蘭遮城,6000人在起義中壯烈犧牲。這次起義愈發堅定了台灣同胞收複國土的鬥爭決心。九年以後,他們終於配合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虜,收複了台灣。

鄭成功是鄭芝龍之子。生於1624年,早年鄭成功以廈門為根據地,起兵抗清,被明桂王封為延平郡王。因進攻南京受挫,後回師廈門,大修船艦,傾力籌劃驅逐侵據台灣的荷蘭人,收複國土。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農曆四月二十一日,鄭成功留下部分兵力守衛廈門、金門,親自率領2.5萬名將士及數百艘戰船,從金門料羅灣出發,經澎湖,向台灣進軍。農曆四月二十九日,鄭軍在台南鹿耳門內禾寮港登陸,在台灣同胞的積極支援下,與荷軍展開多次激戰,最後將荷蘭殖民總督和殘敵圍困在熱蘭遮城內。鄭成功在致荷蘭殖民總督揆一的“諭降書”中嚴正指出:“然台灣者,早為中國人所經營,中國之土地也,……今餘既來索,則地當歸我”。在圍城9個月之後,荷蘭殖民總督於1662年(清康熙元年)農曆二月一日不得不簽字投降。自此,中國人民收回了被荷蘭殖民者侵占的台灣寶島。

鄭成功收複台灣後,廢除荷人的殖民製度。改赤嵌樓為承天府,置2縣,設安撫司於澎湖,戍以重兵,總稱台灣為東都。為紀念故土,改稱熱蘭遮城堡為安平鎮。同時實行屯田政策,令數萬軍眷隨軍赴各地大肆墾荒,在台灣南部和西部的琅、彰化、雲林、新竹等地形成一大批村鎮。但鄭成功收複台灣不久,即不幸於1662年農曆五月八日染病身亡,時年僅39歲。爾後,其子鄭經,孫鄭克爽前後治理台灣22年。鄭氏祖孫三代治理台灣,獎勵製糖、製鹽,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開辦學堂,改進高山族的農業生產方式。這些措施,推動了台灣經濟、文化的迅速發展。這在台灣曆史上是一個重要的開發和發展時期,史稱“明鄭時代”。

就在鄭成功逝世後,康熙就曾派員到廈門與鄭經談判,希望能說服他歸順清廷。企圖說服鄭成功之子鄭經歸降清朝。鄭經為了減輕壓力,與清朝談判,交出南明皇帝賜給的敕書、印璽。清朝要求台灣人眾遷回內地,剃發易服,鄭經不允,談判未成。康熙二年(1663),清朝出兵攻打鄭氏據守在大陸上的最後一個據點廈門,攻占了廈門、金門、銅山(東山島)等地。鄭氏在大陸沿海的主要島嶼都被清軍占領,鄭經的部隊退到台灣和澎湖。

經過兩年半,到了康熙三年十一月,清廷派水師進攻台灣,不料半途遇到風暴,被迫回師。次年五月,清軍再度出征,又在澎湖附近遇到狂風暴雨,許多船隻被摧毀,無奈又隻得返回。清廷見兩次渡海東征都無功而返,隻好又改用和平招撫手段。

當時兩岸雖武裝對峙,但又都有一定的和平願望。台灣土地初辟,人口甚少,生產落後,經濟困難,急需大陸的糧食和物資供應,且鄭部大多是福建人,離家日久,思戀鄉土。康熙六年(1667),清廷派總兵孔元章,赴台灣議撫,答應鄭經如歸順,可封“八閩王”,鄭經猶豫不決,後以“和議之策不可久,先王之誌不可墜”,拒絕清朝的招撫。康熙親政後,刑部尚書明珠奉旨入福建,主持和議,派知府慕天顏入台,宣示招撫之意。清廷做了重大讓步,允許鄭氏封藩,世守台灣。鄭經則提出:“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發,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清廷隻允許鄭經“藩封、世守台灣”,但堅持一定要削發,認為不削發就不能表現歸順的誠意。由於在削發問題上互不妥協,這次招撫談判又失敗了。又經過八年,康熙十六年四月,清廷再派人到廈門與鄭氏談判,談來談去,仍然因為鄭經不願削發而達不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