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萊特’又怎麼講呢?”
福爾摩斯從口袋裏拿出一張疊好的紙鋪在桌上,“這是我昨天打電報到布裏斯托爾要的,”他接著說,“這是維多利亞殖民地的地圖。”他用手擋住部分地圖問:
“這幾個字怎麼讀?”
我說:“是阿萊特。”
他把手挪開後,又問:“現在呢?”
“巴拉萊特。”
“說得對。這幾個字就是死者臨終前說的,他兒子隻聽清後麵3個音節。他想說,凶手是巴拉萊特來的。”
“太棒了!”我驚歎道。
“這已經很明確了。你看,我又把調查圈子大大減小了。這回我們就不是模糊的概念了,而是確定的目標:凶手一定是從澳洲巴拉萊特來的男人,有件灰色披風。而且對這個地區很熟悉,因為要到那個池塘就必須經過農場或莊園,這樣的地方,陌生人幾乎是進不來的。
“不錯!”
“另外還有我們今天的偵查。我對地麵進行了周密察看,發現了蛛絲馬跡,我連凶手長什麼樣都告訴雷斯德那個笨蛋了。”
“我清楚你是從他邁的步子來判斷他的個子;對那雙靴子的推斷也許是從腳印發現的。”
“是這樣呀,這並不很難。”
“他走路搖晃,你又是怎麼想出來的呢?”
“他的右腳印總是比左腳的模糊,這說明他的重心在左腳上。從這一點看,他肯定是個瘸子。”
“你說他是個左撇子又怎麼回事?”
“你該記得在審訊中法醫對傷勢的記錄吧!打擊來自後方,而且傷在左腦,若不是個左撇子,怎麼會這樣呢?那父子倆會麵時,凶手就站在那棵樹後,抽著煙,因為我發現了雪茄的煙灰。我對煙灰的特殊經驗讓我知道那是印度雪茄。發現雪茄後,我就到四周去找,最後在草叢裏找到了他隨手扔在那裏的煙蒂。”
“你是怎麼知道他使用雪茄煙嘴的呢?”
“我瞧出煙蒂沒進過嘴,因此可斷定他用了雪茄煙嘴;煙頭被削掉了,但削得不平,因此可斷定他口袋裏的刀子不快。”
“福爾摩斯,”我說,“你簡直成神仙了。凶手準會抓住,你又救了一個小夥子的命,我清楚這一切是誰做的,凶手就是……”
“特訥先生來啦!”旅館服務員一邊大聲通報,一邊推開客廳的門,把客人領了進來。本來是個陌生的麵孔,但卻令人隻需看一眼就能記得住!他走路特慢,一瘸一拐的,彎著背,一副老態龍鍾的樣子;但他那遍布皺紋輪廓分明的五官以及強壯的四肢,可以看出他力大過人,個性獨特。他的胡子卷曲、頭發灰白,那雙下垂的眉毛讓人感到高貴、有權有勢。可是他臉色蒼白,嘴唇發烏,鼻孔兩邊發青,一看就知道他患有慢性病,已經很嚴重了。
“這麼說您收到我的便條了,請在沙發上坐吧。”
“我收到了,看門人送來的,說是您想在這兒見我,免得引起別人傳言。你為什麼要見我呢?”他眼中充滿著絕望的神色看著我同伴,像是他有什麼事情已讓人知道了。
“是這樣的,”福爾摩斯說,他沒有直接回答的問題,而像是在回答他的目光,“麥卡瑟的事我全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