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用而不是掠奪。對濕地資源,鄱陽人自古以來始終注意到管理的重要性。濕地或官營或私營,目的是防止和杜絕掠奪性的侵占行為,並在禁止與開放之間求得和諧。對於人力或道德無法約束的行為,則以雷打電霹這種天譴報應來約束。舊縣誌和洪邁的《夷堅誌》中,載有這樣的故事。在民間,就有因不節製獵雁和濫捕產籽魚遭到報應的傳說。如有非正常死亡,人們首先追究他生前的行為,凡此等等,使人產生了對大自然的敬畏,從而達到了保護的目的。
由此可見,鄱陽濕地文化的內核是“天人合一”觀,其價值是效地保護生態。
當然,濕地文化遠不止這些,受篇幅限製,淺嚐輒止,意在拋磚引玉,以期得到大家的扛鼎佳作。
平民文化——鄱陽文化的本質
進入2010年7月,一場十二年未遇的洪水再次襲擊鄱陽,雖然鄱陽鎮地區已經超警戒水位l米多,但對幾千年來經常處在如此自然環境下生存的鄱陽人,已經“習以為常”,不足為奇,既不把它看作了不起的天災,更未當作太大的事件,人們生活的諸多方麵也沒有受到多大影響。況且,縣委、縣政府已率領全縣廣大幹部,全力以赴地投身到抗洪搶險的戰鬥中。就在人們取得抗洪搶險階段性勝利的時刻,一個突發事件影響到每一個“城裏人”——縣城鄱陽鎮惟一為機關單位、城鎮居民供水的源水管爆裂,近30萬人的供水全部瘓癱。50多個小時的搶修,總算使破損的源水管更換完成,供水也得到恢複。誰知好景不長,源水管再次出現嚴重問題,處在高阜的住戶,過起了見不到一滴自來水流進自己家室的日子。烈日炎炎,酷暑逼人,因瀕湖臨水從不耽心缺水,而且已經習慣自來水供水的鄱陽鎮,頓時陷入了斷水的嚴重狀態。此時,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們把這次突發事件,作為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抓,又終因種種原因所致,供水很難在較短時間得到有效解決,以至前前後後長達八天。麵對如此突然的事故,鄱陽人是那麼平靜,一切都在正常地進行,秩序井然,街市依舊,沒有治安事件,沒有聚眾肇事。當然,這裏麵主要有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正確引導的因素。除此之外呢?比方說,在缺水的日日夜夜,為什麼凡是有水(包括提水井、壓水井、水泵抽水及能得到自來水)的人家,幾乎都做到了不厭其煩,不分親疏,不管早晚,豁達大度,盡其所有為缺水人家提供方便,讓“陌生人”把自己家當成“取水點”,任其隨時進出,這是為什麼?我想,有沒有文化因素?是不是幾千年來底蘊深厚、古風依存且有著新內涵的鄱陽本質文化——平民文化作用使然。
濕地環境孕育的文化本質
近些年來,通過對資料的搜集解讀,使我逐漸認識到,鄱陽文化不僅多姿多彩,而且是由各種元素構成的地域文化。她既有充滿底色的碼頭文化特色,又有源遠流長的濕地文化特性,更有著平民本質的文化特征,因而形成了自己獨有的文化風格和特點。
翻開鄱陽曆史,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地區在較長一段時間裏,一直都是遠離權力(政治)、遠離戰爭的地方。雖然在先秦,史書《左傳》、《吳越春秋》有過記載,“吳伐楚,拔番”,但都是經過,而不是兵家逐鹿之地。即使秦建縣後的兩千多年裏,除去在鄱陽湖水域發生過一次決定一個王朝的戰鬥外,也沒有發生過改變曆史走向的戰事,這是一;第二,在上下五千年裏,鄱陽沒有出過一個左右曆史的顯赫人物;第三,江西自古以來就沒有立過國,而且隻是歸屬於吳楚,因此有“吳頭楚尾”之說。基於這三點,我認為鄱陽一直是遠離政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