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附論現代真理與公共精神危機【1】(3 / 3)

本文關於真理的基本觀點是,現代真理的深層本質不是命題邏輯或語言學問題,而屬於本體性自由範疇。這一意義上的自由不是個人私欲的滿足,而以其倫理實踐(praxis)性攸關公共精神根基;更進一步講,由於本體性的自由超越了人類中心主義,因而與信仰領域關聯。

康德倫理學為現代自由主義奠基時所遇到的最深層困境是,純善(das oberst Gut)之自由對於善惡並存的現實人性而言是一個有待修養(棄惡向善)的理念目標,而爭取這一目標的行為選擇,不僅是人的自由(自主)性,而且包含著超出了人的自由(自主)的恩典(否則,人同樣可相反地棄善向惡)。恩典與自由從而構成現代人文主義(包括自由主義)根本性矛盾。【8】因此,自由之真理不僅不能囿限於私人域,而且也不能囿限於人類社會公共域。

本文前邊針對消極自由主義特別強調了超私人性的公共精神的真理意義。然而,倫理共同體的公共精神能夠保證純善之自由嗎?2000年中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因巨額受賄被判死刑,受審時他以“周圍的人這樣做的很多”為自己辯護。這話同樣是十餘年來許多腐敗官員重複說出的內心聲音。傳統中國倫理社會實質以社會共同體(多數人)的公共文化習性為準則,因而是一種非絕對性的世俗倫理與真理。當“多數人”的行為形成公共文化時,惡也可以被容忍而視為正當。【9】即使把這種公共性擴充為人類性,也並不能保證其善與真理性——人類數百年工業化所造成的現代生態危機就是有力的證據。

因此,自由主義乃至整個人文主義無法給社會倫理提供絕對真理。純善自由因此而無法確立,作為現代民主製度生命線的公共精神,也將因此失去絕對真理與善的保證,從而無法擺脫自由主義所顧慮的公意蛻變為專製的危險。

正是在人文主義的極限盡頭,一切真誠關心現代自由及其公共精神危機的人文主義者應當認真傾聽巴刻教授關於基督信仰的絕對真理呼聲。巴刻的呼聲訴諸精神信仰,而並未潛越地要求直接的社會製度運作【10】。這一呼聲因此與其思想對手自由主義同屬於現代,他們共同構成了發展與批判的現代性張力。

最後,對於巴刻教授略帶火藥味的論戰性風格,我願以那位拿撒勒人為典範做一對比:祂犧牲自己真正純善的生命,以贖人類的罪,從而實踐著絕對的真理與自由。但這絕對真理者絕無居高臨下的氣勢或作滔滔論辯,即使在完成絕對真理的最後時刻,眾叛親離、孑然一身,也安詳垂首,沉默寡言。始終是柔弱的真理受難者形象——正是這一巴刻教授所強調的“實在真理”性本身,而不是後來千年的攻伐護教論戰,才至今深刻地保持著真理的感召生命力。我們應當共同學習如何以一種更切近絕對真理本性的方式談論絕對真理。

注釋:

【1】原刊於加拿大·溫哥華《維真學刊》2001年第1期。

【2】拙文:《信仰:對非實在的實在感》,載《世界宗教文化》1995年秋季卷。

【3】中譯文引自《海德格爾選集》上卷,孫周興選編,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221頁。

【4】參閱康德《單純理性限度內的宗教》第一章。

【5】參閱Hannah Arendt,The Human Condition(1958),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1951).

【6】參閱Н.А.Бердяев:ИстокuсмыслрусскогоКоммунuзма,Cтр.18,Наукα,Москвα,1990.尤西林:《關懷公共精神的積極自由行動者:魯迅與中國現代知識分子角色》,載《學術月刊》,上海:2000年第8期。

【7】參閱餘英時《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頁。

【8】參閱拙文《恩典與自由:康德道德宗教與人文主體性的現代困境》,“基督宗教思想與21世紀挑戰”研討會論文,香港:2000,《學術月刊》2001年第12期。

【9】納粹屠猶、日軍南京大屠殺、中國“文革”時血統論屠殺迫害都與此種倫理共同體的“集體觀念”效應有關。這種反常倫理不能僅歸於非常時期(戰爭、運動),即使在和平日常時期,上世紀90年代廣州火車站上千人圍觀流氓強奸的惡性事件,同樣也表現了倫理共同體隨眾人文化習性而善惡顛倒的規律。

【10】參閱費洛倫查(F·S·Fiorenza)關於宗教與神學三項現代性演變及其現代性交往話語資格的論述:《教會社群作為“話語倫理”的製度基礎》,香港:《二十一世紀》,3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