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顯然還有許多其他領域需要給予更多的關注。我個人寄予第一版的願望就是這個特殊的文化視角能夠補充經濟視角,特別是在經濟發展領域。我在第一版中之所以對俄羅斯的經濟改革大有保留,就因為文化的因素似乎沒有引起重視。6000多個公司實行了私有化,公民得到了新公司的股份,但是很多人把自己的股票低價賣給了老練的投資者。這是曆史上速度最快、規模最大的經濟體製改造。盡管這種方法曾在小得多的捷克共和國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但在當時看來還是太冒失了。後來的事態證明了這一看法。我個人的觀點是,當時的經濟學家們基本上忽視了文化及其在法律和習俗方麵的表現所具有的影響。本書問世的時候,著名發展經濟學家曼克爾·奧爾森(Mancur Olson)和我開始討論在經濟發展計劃中使用文化象征的問題。曼克爾的經濟觀點充滿著形象的推理(見奧爾森,1982年,2000年),他向我挑戰說,盡管文化是重要的,但文化象征的概念有些模糊,而且貨幣獎勵對人們的推動作用超過國家或團體的文化。
不幸的是,我們的討論因曼克爾過早去世而中斷,但是他的去世促使我至少探索將文化同經濟學更加準確地聯係起來的問題。第一版中沒有一個分隔書中各個部分的基本框架,修訂版中則使用了哈裏·特裏安迪斯(見特裏安迪斯Triandis和蓋爾芬德Geffand,1998年)和菲斯克(菲斯克Fiske,1991年a,1991年b)分別開發的框架,也就是文化的四個基本類型:水平型集體主義,或日集體共享;垂直型集體主義,或日等級排列;水平型個人主義,或日平等競爭;垂直型個人主義,或日市場定價。除此之外,我還使用薩繆爾·亨廷頓關於撕裂的文化和劈裂的文化的定義(亨廷頓,1996年)分出了兩個單獨的部分。撕裂的國家文化是像俄羅斯那樣的至少一度與其根源撕開的文化;劈裂的文化則是不同民族群體的亞文化難以融合在一起的文化。所有這些框架可以讓我們獲得對不同文化象征的新認識,可以讓我們開始應對把文化視角同經濟視角結合起來的挑戰。
本書增加了兩個部分。一部分描述了鬥牛及其對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象征意義。這部分的標題為:同一文化象征,不同的意義。這個標題可以說明主題。另外一個增加的部分集中描述把居住在海外的中國人聯結起來的文化價值觀。
此外,雖然我接受了文化作為共同價值觀念的基本定義(見厄爾利和勞巴克,正在印刷),但我回避了為這個定義增加其他含義的爭議。作為一個替代性辦法,我構建了一個跨文化理解的四段模式(見第1章)。我在第1章裏還探討了文化在什麼時候重要、什麼時候無關緊要這個關鍵問題。
在對文化象征進行專業性介紹的過程中,經常有人問我何以會對文化問題感興趣。事實上,我有好多年沒有怎麼關心文化問題,因為不管個人有什麼樣的文化背景,在大多數情況下成績總是最有說服力的,特別是在平等的競賽條件下。總的來說,我所熟悉的美國的組織機構——大學、聯邦政府機構以及各種商業企業等——都提供了平等的競賽條件。經濟的視角畢竟有很多東西可以提供,特別是在有文化條件支撐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