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19世紀中期以前的東亞地區交流(1)(1 / 3)

(主持人 區建英)

報告

漢唐以來中國思想與東亞文化以及歐洲文化的關係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張濤

中國傳統思想萌芽於殷周之際,春秋戰國時期湧現出了老子、孔子、孫子、墨子等一批重要的思想家,大大推動了中國思想文化的發展,其中孔子創立的儒家學派影響最大。漢武帝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學說從此成為中國傳統社會的統治思想和正統學術。漢末以後,以老子和道家思想為根源的道教逐步形成。魏晉之時,會通道、儒的玄學興起。其間外來的佛教思想又潛滋暗長,但傳統的儒、道等思想又融入其中,使之本土化、民族化,至唐代則相繼形成了禪宗等中國化的佛教學派。宋明時期,一批學人以開放的心態汲取佛、老思想,對傳統儒學進行重構,形成了理學或稱道學,其中分為程朱理學(朱子學)和陸王心學(陽明學)。清代又有樸學或者說漢學、考據學的興起。漢唐以來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發展,可以用儒(儒家或儒教)、釋(佛教)、道(道教,也包括道家)三家及其相互爭論、相互攝取、相互融會來加以概括,而這也是不斷吸取外來成分並使自身獲得無限生機的曆程。

漢唐以來,延至明末,中國傳統思想文化與東亞文化之間的交流,對日本和朝鮮半島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突出體現在儒學和佛教兩個方麵,道教方麵也有一定體現。例如,在儒學方麵,相傳應神天皇十六年(公元285年,晉武帝太康六年),朝鮮半島上的百濟國人王仁東渡日本,向朝廷獻上《論語》10卷等。推古天皇十二年(公元604年,隋文帝仁壽四年),推行新政的聖德太子以儒學為中心,製定了《憲法十七條》,其中明確提倡“以和為貴”、“以禮為本”等儒家的倫理規範。大寶年間(唐中宗嗣聖年間),文武天皇製定了《大寶律令》,對儒學在國家教育中的地位、組織體製和教學內容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奈良、平安時代,儒學更為昌盛。繼中國唐玄宗加封孔子為文宣王之後,日本稱德天皇敕封孔子為文宣王(公元768年),命各地祭祀。德川幕府時期,朱子學、陽明學等都在日本得到充分發展,朱子學更是成為官學。

在佛教方麵,繼體天皇十六年(公元522年,南朝梁武帝普通三年),中國的司馬達等人到達日本傳播佛教,是為佛教傳入日本之始。這是私傳之說。還有公傳之說,說是通過百濟傳入,時間略晚(一般認為公元538年,欽明天皇七年,梁武帝大同四年)。傳去的佛教大都是中國本土化了的佛教,在日本影響很大。聖德太子製定《憲法十七條》,在尊儒的同時,也非常尊佛,要求臣民“篤敬三寶”(佛法僧)。推行新政過程中,聖德太子大力扶植佛教,招納僧人,興建佛寺,營造佛像,興隆佛法,在派大禮小野妹子出使隋朝的同時,還派出“沙門數十人”學習佛法。相傳他本人還撰有解釋佛教經典的著作。隋唐時期,中國佛教的不少學派相繼傳入日本,而日本也有僧人入唐學習天台宗、密宗。宋元時期,禪宗中最有影響的兩派——臨濟宗、曹洞宗傳入日本,並迅速傳播。

由中國傳入的儒學、佛教等,在日本同樣經曆了吸收、更生、創新的過程,而具有其獨特的風格。日本儒學自有其特色,並非中國儒學的簡單翻版。作為外來文化的中國儒學思想被吸納到日本,也必然要經曆一個選擇和消化的過程。所以,日本儒學和中國儒學雖是同源,但是經過日本本土化的改造,已迥異於前,不可混為一談。例如,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雖然具有強烈的包容意識和會通精神,但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又具有強烈的排他性,即使在儒學內部,不同學派也是不斷展開論辯,爭做正統。而日本儒學基本上能做到各種思想流派共存。從日本早期儒學來看,當時傳入的儒家典籍及其注釋,既有南朝係統的,也有北朝係統的,而且儒學也能與佛教及日本固有的神祗(神道)和諧共處。

中國佛教在日本經過長期傳播、發展以後,與日本傳統宗教文化和習俗相結合,逐漸實現民族化、本土化,先後形成帶有民族特色的佛教學派:日本天台宗、真言宗(密宗)、淨土宗、真宗、時宗和日蓮宗。從中國傳來的佛教,還與日本古來的神道思想同化、融會,從而產生了“本地垂跡”的思想,即神佛本地下凡論。這一切,都促進了佛教在日本的本土化、民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