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19世紀中期以前的東亞地區交流(2)(2 / 2)

我對報告人所提的問題分別是:1.日本儒學與中國儒學在內涵方麵有什麼不同?2.日本儒學對中國有何影響?至於第三個問題,我也學一下平山校長剛才在報告中提到的一種方法,請王東平教授用幾個關鍵字闡述一下回族與中亞、西亞文化交流的特征以及俄國與東亞各國早期交流的特點。

高橋正樹 新潟國際情報大學教授

我在新潟國際情報大學教國際政治學和東南亞問題,主要研究方向是以泰國為中心的東南亞與日本及東亞的關係。對於張濤先生、張昭軍先生、王東平先生的報告,我並沒有直接進行評論的能力。因此,我想從東南亞以及國際政治的角度出發,簡單地討論一下19世紀中葉以前的東亞國際秩序。

一言以蔽之,這一地區曾經形成了一個以比較安定的階層秩序為特征的中華世界。那絕對不是中國作為大國對周圍的各國和各民族進行權力支配和榨取的關係,而是承認各種各樣的國家和民族的獨特性,通過冊封體製和朝貢體製來維持的、以中國為中心的秩序。也就是說,朝貢國派遣使節承認中國皇帝的權威,尊重與中國的下上關係。對此,皇帝則給予朝貢使節作為回報的物品(雖然是稱為下賜品),並派遣冊封使節,承認朝貢國的國王及王權。這樣,為了承認以中國王朝為中心的權威,周邊地區的“物”以朝貢的形式向中央移動,同時,中央又作為回賜把“物”給予周邊,進行了活躍的交易。而且,雙方的使節團互相訪問,“人”和文化的交流也繁盛起來。

具體而言,朝鮮、琉球、東南亞(越南、暹羅、緬甸、馬六甲、蘇門答臘、菲律賓)等形成了這一中華世界的周邊。例如暹羅(泰國),從定都於素可泰或阿育他耶的時代開始,和中國的朝貢貿易就很繁榮,和中國建立了密切的關係,但從來不曾遭受中國的政治支配。

這種寬鬆的階層秩序,由於西歐列強的殖民地統治,以及後來與之展開爭奪的日本所破壞,從19世紀中期開始被解體。例如,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列強侵蝕中國周邊的朝貢國,強迫它們簽訂不平等條約,要求割讓領土,推進保護國化、殖民地化,解除它們和中國的傳統關係,奠定了強權統治體製,建立了主權國家意義上的近代國家的基礎。

我認為,今後在21世紀構想和平的東亞國際秩序時,中華世界也許能夠向我們提供關於各民族、各國家之間的平等的相互依存關係的理念。也就是說,為了改變在國民國家的形成過程中被強化了的榨取和強權統治的政治秩序,這個中華世界提供了建設國內以及國際秩序的分權型的模式。

參考文獻

1.茂木敏夫:《中華世界の『近代』的変容―清末の辺境支配》,溝口雄三.濱下武誌.平石直昭等編《アジアから考える[2]地域システム》,東京大學出版會1993年。

2.濱下武誌:《朝貢システムと近代アジア》,岩波書店1997年。

3.高橋正樹:《19世紀前半におけるバンコク王朝の政治秩序―交易港と権威交易體製―》,中央大學法學會《法學新報》第96卷,1989年1、2號。

(唐利國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