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比爾·蓋茨(BillGates)1(3 / 3)

然而,蓋茨一直否認他在濫用他在市場上的主導地位。在幾次公開言論中,他從公司對PC市場的影響角度提出了強有力的辯護。

“競爭法的主要作用在於保護顧客的利益並確保新產品不斷得到開發,而且這些新產品富有創意。當你環顧經濟的各個組成部分時,你會詢問‘那是哪個領域發展的這麼好?’不論你如何評估,毫無疑問總有一個經濟部門會脫穎而出進而獨占鼇頭。那就是個人計算機產業。我不是籠統地指計算機產業,因為在個人計算機出現之前,我們知道經濟結構是十分不同的。人們現在被束縛住了,一旦你買了數字公司,IBM,海沃萊特、派克德或任何一家公司的電腦,你使用的軟件總是附著計算機而來。”

微軟的觀點是所有的計算機都以同樣的模式運行。原因在於如果你想得到出色的軟件,你必須擁有成千上萬台的電腦去運行它們。所以你必須降低它們的成本,這無需每台機器都來測試這套軟件。PC產業的宗旨是鼓勵每家公司都參與競爭,從而生產出最便於攜帶的,運轉速度最快的或是價格最低的電腦。這將使用戶們受益匪淺,而且可以刺激軟件市場。

“PC產業的部分活力不是來自於要求軟件開發商複製他人的工作。我們吸取了軟件應用中最成功的,然後把它們加入到我們的視窗中。以上網為例,無須每個人都親自去操作,我們把用戶們連接在一起。這就是進化——圖像終端接口技術的引進,硬盤的保證,網上操作係統的支持,現在對互聯網的支持還包括瀏覽器。

“我想現有的反壟斷法很公正。有些人在討論是否應該減輕它的法律約束力。但那隻是從學術的角度上來考慮。當我做生意時,我經常問詢律師們的意見,好讓我們遠遠離開那些容易引起法律爭議的領域。所以當我們發現自己身陷於反壟斷法的爭端之中時,我們多多少少有些感到意外。幸好有公正的司法,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環境,在那裏事實得到檢驗,人們可以看到競爭是否按照它應有利於消費者的規律正當運行著,我們絲毫不懷疑最終會真相大白。

“同時,我們意識到我們將招致更多的爭議,因為這次的訴訟涉及範圍很廣,政府接受了這樣的挑戰並做出了許多公正的評判。同時我們也要提醒自己不要被這些事情幹擾,我們應該回到我們真正衷情的事業中去。”

蓋茨是可怕的競爭對手。他一定要贏得競爭的勝利。這使他成一個極難對付的競爭對手。他對此坦言不諱甚至還有點自豪。

蓋茨曾被別人稱作資訊時代逞強鬥狠的劍客、資訊高速公路上攔路搶劫的強盜,或是莽撞冒失的頑童。他在令人驚異的人生旅途中樹敵甚多。蓋茨通常令人讚歎的是他的智力,而不是他的個性。

有些軟件製造業者說,他們很怕與微軟開會討論可能的合夥關係。他們指控微軟“約會強暴”。那意思是,微軟要求集會研商共同計劃;審查潛在合作夥伴、產品、產品創新、技術或行銷計劃;然後把喜歡的一切據為已有。

崔利克斯公司科技長丹尼爾·布裏克林說,與微軟共事就像與大象共舞:“跟大象跳舞非常可怕。他們瞧見你在做的事,然後借用一切他們弄得到手的東西,而那種情況自從我起初與他們合作以來,至今沒有改變。”

《個人電腦世界》欄作家史蒂夫·巴斯在1997年一篇專欄文章裏,總結一般大眾的看法:“每個人都挑這個軟件巨人的毛病。算了,各位,回到卡車上去吧。那很容易是泄憤的目標。事情不總是那樣的,微軟——和比爾叔叔(UncleBill)——曾經是我的偶像。我敬佩他們企業家的精神、遊擊戰式的行銷風格;我甚至以他們為榜樣,經營我的講習會生意。可是這家公司已變得驕傲自大,以傲慢的態度對待它明錯誤,以趕盡殺絕的手段對付競爭對於手。”

4.卓而有效地激勵員工

在現代管理中,讓員工產生擁有感,是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有力手段。當然,光靠“以廠為家”、“以公司為家”的宣傳是沒用的,必須讓員工看到實實在在的東西,比如采取股權分配製、按功計酬的工資獎金製等等。這樣,員工就會將公司或工廠真正當成發揮能力、達成人生目標的理想之地,從而產生發自內心的擁有感,並真心實意地奉獻自己的力量。”

比爾·蓋茨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他率性而為,在任何時候都保持自己的個性而不遷就別人。一般來說,這種個性很容易讓人反感,使自己處於孤立。但比爾·蓋茨的可貴之處就在於:他雖武斷但不專橫,允許別人保持自己的個性,也能容忍別人的針鋒相對。這樣,大家在同等權利下交往,不至於有受傷害的感覺。這就是為什麼那些開始不習慣比爾·蓋茨的人後來卻越來越喜歡他的原因。

而且,公司的性質隨著幾年的發展,悄然發生了變化。

微軟公司的初期形式是合夥人製,比爾·蓋茨和保羅·艾倫享有公司全部所有權。1981年7月1日,微軟公司成了華盛頓州的一家正式股份公司。

起初,微軟公司的股票隻有少數內部人購買,蓋茨、艾倫分別占有股份的53%和31%;巴爾默占8%左右,拉伯恩占4%,西蒙伊和利特文大約占不到2%。

許多在微軟公司幹了多年的人,對股票分配方式懷有不滿。他們有功勞,但股票隻發給了比爾·蓋茨最親密的夥伴。

在人們的呼聲下,微軟公司的股票購買權計劃很快實行。當然,這一計劃用了4年時間才陸續完成的。微軟公司的原始股價為每股95美分,可以給每位新雇的程序員5200股,來得較早的人得到更多。

到1992年,這些原始股每股值1500美元。購買原始股票的人都大賺其錢。當然,這已是後話,此時微軟公司並未上市,股票隻是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這種將股票購買權分給雇員的方法,可以使雇員產生一種擁有感,使員工確確實實地感到他們是在為自己工作。

雖然微軟公司的工資較同行業高,但員工經常超時工作,相比之下,工資仍嫌不足,這也遭致員工不滿。因此,分配股權能大大緩解員工的情緒。

總的來說,微軟公司人手始終不盡,一直是在超量工作。當時作為總裁助理的史蒂夫·巴爾默對公司人力缺乏的情況很了解,也知道完成所有項目所需要的人才。有一次他讓比爾·蓋茨批準雇50人,但比爾·蓋茨不同意,說不能預先批準50人。一方麵,蓋茨希望對員工保持一定工作壓力,避免人浮於事的現象;一方麵,他希望所招的每個人都適合公司需要。

微軟公司需要的是技術尖子,並不十分好找。盡管招聘工作經常進行,人員還是緊缺。即使員工們每天工作14個小時,一周幹7天,活還是幹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