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漢字的字體演變(2 / 3)

甲骨文的特點是:圖畫性強,象形字和會意字居多,有些字筆畫繁多,因為使用的工具是金屬刀,用刀在堅硬的龜甲獸骨上刻寫,所以筆畫細瘦,方折筆畫居多(圓筆不易刻);寫法沒有完全定型,一個字異體很多,例如“羊”字就有等多種寫法;字無一定格局,形體隨所畫特體而定,同一篇文字,筆畫多的字就大、少的就小;字的個體性不強,有時幾個字擠在一起,好像一個字,有時一個字又寫得很散,好像幾個字。因此,準確辨認甲骨文的難度是可想而知的。不過,自甲骨文發現以來,一些學者仍孜孜不倦地對甲骨文進行了深入的考證和研究,並取得了許多研究成果。隨著殷商甲骨的不斷發現,國內一些學者對甲骨文進行了不懈的研究,陸續出版了一批專著。同時,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國的專家學者也加入了對甲骨文研究的行列,出版了各種研究專著。各種有關甲骨文的論著在3000種以上,可見國內外學者對甲骨文研究的重視。甲骨文研究學者最著名的,是學術界的四位學者,他們是:羅振玉、王國維、郭沫若、董作賓。在各種著作中,特別要提出的是由郭沫若主編、胡厚宣總編輯的《甲骨文合集》一書,這部書是商代殷墟甲骨文資料的彙編,是自甲骨文發現以來,收集資料最豐富、最全麵,並經過科學整理的一部集大成的甲骨著錄,全書共13冊,收甲骨文41956片,按甲骨刻辭中所反映的商代社會曆史麵貌,參照前人著錄的分類經驗,將所收甲骨文分為4大類31小類,基本上包括了政治、經濟、文化等三個方麵。新中國建立以來,進一步開展了考古發掘工作。自1899年發現甲骨文字以後,已出土甲骨約15萬片,每片甲骨字數多的有八九十字,少的僅幾個字。經過專家學者考證研究,已發現甲骨文字的單字總數有4500多個,其中已認識的近2000字,常用而無爭議的達1000多字,在甲骨文字研究方麵已取得了很大成就。

三、金文:鑄刻在青銅器上的文字

如果在某種程度上說甲骨文是占卜文字,那麼金文則是祭祀文字,無論是在書寫材質上,還是字形上,金文都有了巨大進步。金文是指殷商、周、春秋戰國時期鑄刻在青銅器上的文字。古人稱銅為“吉金”,故稱青銅器上的文字為“金文”或“吉金文字”,此外,也稱之為“鍾鼎文”、“銅器銘文”(或“銘文”)或“彝器款識”等。所以又稱之為“鍾鼎文”,是由於這種文字主要鑄刻在鍾鼎上。古代青銅器有禮器、樂器、兵器、食器和日用器具等多種,一般分為禮器、樂器兩大類,其中禮器以鼎的形式居多,樂器以鍾的形式居多,故“鍾鼎”便成了古青銅器的總稱,鑄刻在青銅器上的文字也就統稱為“鍾鼎文”。所以又稱之為“銅器銘文”,見之於《禮記祭統》:“夫鼎有銘。”東漢經學者鄭玄注:“銘,謂書之刻之,以識事者也。”故又稱在青銅器上鑄刻的文字為“銅器銘文”(或“銘文”)。後將書刻在石碑或器物上的文字也叫銘文。所以又稱之為“彝器款識”,是由於古代青銅器中的禮器又通稱為“彝器”或“尊彝”;此外,對某些不能恰當定名的青銅器,也往往泛稱為“彝”。“款識”兩字見之於《漢書郊祀誌下》:“今此鼎細小,又有款識,不宜見於宗廟。”唐代訓詁學家顏師古注:“款,刻也;識,記也。”後也以“款識”兩字用於書畫上題寫“某某款識”之類。商周銘文的內容,主要是一些吉祥、勉勵或慶功的話。現在收錄的金文有三千多字,其中兩千多個字已可識。金文是上承甲骨文、下開大小篆的一種字形結構比較成熟的文字。它的形體和結構,同甲骨文非常相近。所不同的是:金文大多是用模子鑄的,鑄時先把字刻在模兒上,可以細細加工,所以筆畫粗壯、圓轉;字的大小比較勻稱。例如“旦”字在甲骨文裏寫作談到金文,人們不禁想起發現和保護“司母戊鼎”的故事:1939年,日本侵略中國的時候,河南安陽縣村的農民在勞動時從地下挖出一個四條腿的方形青銅器來,高有1.3米多,重有875公斤,四麵都鑄有凸起的獸麵花紋,裏麵鑄有“司母戊”三個金文。學者們認為這是三千多年以前商代的青銅器,是商王文丁為了祭祀他母親戊鑄造的。

開始,農民不知道這是個什麼東西,看起來像個馬槽子,就叫它“馬槽鼎”。北京的考古工作者聽說後趕來,才認出這原來是一件非常貴重的古文物。當時日本侵略者也聽說了這件事,一定要搶走這件國寶。群眾為了保護它,就把它埋在地下,另外造了一個假大鼎來代替。抗日戰爭勝利後,人們才又把它從地下挖出來。現在,“司母戊鼎”陳列在北京中國曆史博物館裏。殷商晚期,青銅器冶煉技術已達到較高水平,青銅器的製作規模也更為擴大,當時,在殷都附近有一個很大的冶鑄青銅器的作坊,在這裏從事冶煉勞動的奴隸有上千人,鑄造出了一些大型的和精美的青銅器。青銅是銅、錫的合金,主要成分是銅,因鑄造出來的器皿呈青灰色,故稱之為青銅器。這些青銅器的所有者是殷商的貴族統治階級,他們死後也往往用青銅器殉葬。青銅器也是貴族地位高低的象征,有些大鼎甚至被視為國家的“重器”、國家權力的象征。在戰爭中,勝利的一方往往將戰敗的一方的重器搬走,並毀掉他們的宗廟。《孟子梁惠王下》中所說的“毀其宗廟,遷其重器”,說的就是這種情況,曆史傳說夏禹曾鑄九鼎,以此來象征九州,夏、商、周三代均奉為國寶,可惜至今尚未發現此九鼎實物。從已發現的青銅器來看,在青銅器上鑄刻金文有如下情況:殷商時期,在青銅器上銘刻金文的字數較少;到了西周時期,在青銅器上鑄刻的金文字數多了起來;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在青銅器上銘刻的金文字數也較多;秦以後,以刻石(在石上刻寫銘文)為主,在青銅器上鑄刻的金文字數少了起來,有的鼎器上甚至連一個字也沒有。例如,上麵提到的那個“司母戊鼎”便僅在腹部鑄刻有“司母戊”三個金文。

西周時期的《散氏盤》,又稱《散盤》或《失人盤》,是周厲王時的青銅器,現藏台灣故宮博物院。此盤上鑄刻有金文19行、350字,內容是記載先人將田地移付於散氏時所訂的約契。西周時期的《毛公鼎》,在清道光末年於陝西岐山出土,經考證是鑄於西周末年第12個帝王宣王姬靜時的文字較長的大鼎,上鑄有銘文32行、497字。這些文字記述了周宣王誥誡和褒賞其臣下毛公厝的事,文中反映了當時西周統治已經很不穩定的情況。此鼎現藏台灣故宮博物院。西周時期的《盂鼎》,也稱《大盂鼎》,是西周第三個帝王康王釗時鑄造的,清道光年間出土於陝西岐山禮村,此鼎上刻有銘文19行、291字,記載了西周第三個帝王康王姬釗二十三年策命其臣盂,並賞賜盂以“邦司四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文中所說“邦司”、“夷司王臣”都是管家奴隸,“人鬲”、“馭”、“庶人”都是奴隸。此鼎現藏於中國曆史博物館。商、周以後,青銅器上鑄刻文字多的尚有春秋時代的《齊侯鍾》,鑄刻有銘文有498字。春秋時晉國的刑鼎,是晉國大夫趙鞅和荀寅,於周敬王七年(公元前513年),把前執政範宣子所製定的刑法鑄在鼎上,公布於眾。此鼎原文已失傳。從以上介紹情況,可以看出在青銅器上鑄刻文字,其目的一是表明鼎名;二是記載約契;三是記載賞賜情況;四是記載刑法。殷商時代的青銅器很早就有發現,宋代時已有關於青銅器上銘刻的文字的著錄,稱為金石學。近代由於考古工作的較大規模挖掘,出土的青銅器日益增多,商、周兩代已出土的有銘文銅器約5000件,主要是周代銅器。這些青銅器在造型上,所鑄刻的花紋上,均呈現了我國古代藝術的較高水平;此外,所鑄刻的文字,成為研究金文和當時社會情況的寶貴資料。

四、篆書:與秦始皇相關連的文字

篆書可以說是中國曆史上受到政治幹預最強烈的字體,鐵腕皇帝使漢字統一為小篆,並將原先的籀文稱為大篆。自此,漢民族兩千多年以來就使用同一種文字,逐漸形成了政治、文化以及民族心理的大一統。篆書包括大篆和小篆,秦始皇統一天下後,下令統一全國文字,推行小篆,將原來的籀文稱為大篆。於是有了大小篆之分。大篆:秦始皇統一漢字後對籀文的稱呼大篆是秦始皇統一漢字後對籀(òu宙)文的一種稱呼。籀文得名於《史籀篇》。史籀是周宣王的史官,曆史上稱之為“史籀”,《史籀篇》據傳是史籀的作品,當時是為教學兒童而編寫的,此書所用的字體就被稱為籀文。東漢班固在《漢書藝文誌》中說:“史籀十五篇”。又自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時亡其六篇矣。”建武是漢光武帝劉秀的年號,班固生於建武八年,他本人後來見到的《史籀篇》隻存有九篇。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也說:“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說。”又說:“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在這裏,許慎提到了大篆和古文,兩者有不同處。“大篆十五篇”指的就是《史籀篇》;古文指的是《六經》、《春秋傳》,這些著作是用古文寫的。也就是許慎所說的“壁中書”。“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漢景帝時,魯恭王(公元前155?前129年)為了擴大府第,拆除了孔子的故宅,在舊壁中發現了一批簡書,這批簡書是當年為避秦始皇“焚書坑儒”而砌在牆壁中的,故稱“壁中書”,這些書後稱為《孔壁古文經》,是用古文寫的。古文就是戰國時期秦以東各國所使用的文字字體,大篆則是始於西周晚期、春秋戰國時期秦國通行的文字字體,當時各國的文字字體尚未統一,均有差異,秦滅六國後,秦始皇下令統一全國文字,推行小篆,為誌區別,將原來的籀文稱為大篆,於是有了大小篆之分。《史籀篇》於魏晉後全部亡佚,許慎作的《說文解字》中收入籀文(即大篆)223字,是根據當時許慎尚能見到的《史籀篇》所存九篇收集的,為後人留下了寶貴的文字研究資料。附:曆經苦難的中華國寶:石鼓和石鼓文石鼓文是指在春秋戰國時期,秦國刻在石上的一種文字。原來的名稱是《獵碣》、《雍邑刻石》,這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文字刻石。石鼓共10個,是用岩石鑿刻成鼓形,上狹下寬,頂圓底平,高約3尺,直徑1尺多,形狀好像北方人吃的“窩窩頭”。每個石鼓上刻有四言韻文的詩一首,10個鼓共10首。詩的內容主要是歌頌貴族的田獵遊樂生活。10個鼓上原刻約700字,所刻字體為籀文(即大篆),因刻於石鼓,故稱石鼓文。此10個石鼓曾曝棄於荒野達1300多年,一直到唐朝初期,才於岐州雍縣的三原(今陝西寶雞地區)荒野中發現。後來經過變亂,全部丟失了。到了宋朝找回了9個,有一個失落民間,被人鑿成搗米的米臼了。傳說,宋朝皇帝非常重視這些東西,找到後,便派人把它們運到當時的首都河南開封,存放在皇宮裏,並且讓人在字縫間填塗上金子,加以保護。後來北方少數民族金人侵入開封,搶走石鼓,運到北京並且剔掉金子拿走。後又經多次“悲歡離合”,才於元仁宗皇慶初年終於“定居”元大都(今北京)國子監孔廟。清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乾隆到國子監時,看到了石鼓,大為讚賞,下詔另選10塊好石,照此仿製,將原鼓收藏在孔廟內保護起來。所仿製的石鼓稱為《乾隆石鼓》,乾隆還為此立有碑文。到了抗日戰爭時期,原石鼓又從北平遷移至南京,後又遷移至四川,抗戰勝利後又運回北平,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可以看出,這10塊石頭,很不平凡,經曆過不少苦難,現在很少人了解這些了。10個石鼓原來大概刻有六百多字,現在隻有三百多個字了。石鼓上的字體有的比甲骨文和金文還要複雜。比方“行”字,金文寫作,很像個十字路口。石鼓文卻寫作,在十字路口又添了個“人”字,跟古文字書《史籀篇》上寫的籀文近似。所以學者們認為石鼓文和籀文是同時代的古文字,石鼓是東周到戰國初年之間的刻石。石鼓文字體方正均勻,舒展大方,詩韻風格類似《詩經》。由於石鼓文字體和文體之優美,受到了曆代書法家和文學家如杜甫、韓愈、蘇東坡、歐陽修等的稱頌。

唐代詩人韓愈在《石鼓歌》讚譽石鼓文書法為:“文字鬱律蛟蛇走”。小篆:秦始皇統一漢字的成果小篆是秦始皇為統一全國文字所創的標準字體,故也稱秦篆。小篆之稱是因與大篆相對而言。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並滅六國,天下歸於一統,秦王政立號為皇帝,稱始皇帝,紀元不改,秦王政二十六年改稱始皇二十六年。由此始,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皇朝。秦始皇實行了一整套的改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下令統一全國文字。戰國時期,秦、燕、趙、韓、魏、齊、楚七國相互爭戰,各據一方,因而“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滅六國一統天下以後,接受了李斯的建議,實行了“書同文”的政策,這是對漢字改革方麵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秦始皇的一大功績。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記述了這項改革的過程:“其後諸侯力政,不統於王(指周王),惡禮樂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為七國。田疇異畝,車途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製,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從許慎這段文字所述,說明小篆是在“史籀大篆”的基礎上“或頗省改”而來,並不是新創,而是整理統一,並由李斯等分作《倉頡篇》、《爰曆篇》和《博學篇》,這三“篇”都是四言韻語,用小篆書寫,作為小篆字體的樣板,也是教學童識字的書。漢初將這三“篇”合並,斷60字為一章,共55章,統稱為《倉頡篇》,東漢以後,又將《倉頡篇》和西漢揚雄的《訓纂篇》、東漢賈魴的《滂喜篇》合為三卷,以《倉頡篇》為上卷,《訓纂篇》為中卷,《滂喜篇》為下卷,晉人合稱為《三倉》,唐以後亡佚,現存的僅有王國維等人的幾種輯存本,當今能見到的古代小篆字體,有現存的秦始皇東巡時所立的記功刻石,以及許慎所作的《說文解字》和為字頭的9353個小篆字體。小篆是由大篆簡化而成的,“小”是簡化的意思。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說:“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省改”就是簡化。從大篆到小篆,“省改”的痕跡是很明顯的。小篆以秦刻石的文字為代表。“泰山刻石”的文字,據說是李斯的手跡,那是標準的小篆。泰山刻石,也稱《封泰山碑》,是秦始皇於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東巡登泰山時所刻立。四麵刻字,三麵為秦始皇詔,一麵為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詔與從臣姓名。現置於山東泰安岱廟,原石後僅存10字。小篆是大篆的簡體,它們具有一些共同的特點:筆畫勻稱,線條粗細一樣;寫法寫型,再不像甲骨文和金文那麼多異體了;字形呈長方,奠定了漢字“方塊形”的基礎;字的大小劃一,文字的圖畫意味在很大程度上消失了。

秦始皇統一漢字要求“書同文”,為何沒有“語同音”

有位湖南老鄉在北京商場向一位女售貨員買“皮箍”(高壓鍋內的皮墊圈)。他用湖南話開了腔:“喂,細妹子,有皮箍賣嗎?”售貨員把“皮箍”聽成了“屁股”,眼珠子一瞪,用北京話答了腔:“賣屁股?流氓!”老鄉以為在告訴他皮墊圈的價錢,把“流氓”聽成了“六毛”,便笑嘻嘻地說:“管他六毛七毛哩,反正是我老婆……”還沒等他說完“是我老婆叫買的”,售貨員更加火上加油:“還嬉皮笑臉的,畜生!”這下可惹怒了老鄉,質問道:“麼子?出生?買個皮箍還要查出生?我貧下中農出身!”老鄉拂袖而去,售貨員啞然而立。這則笑話說明中國方言的巨大差異性,秦始皇以其強權鐵腕做到了“書同文”,為什麼沒有“語同音”呢?秦始皇消滅六國以後,陸續把各地的國道、文字、貨幣和度量衡統一了起來,也就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所記載的“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這對於促進我國的經濟、文化發展和鞏固國家統一,具有重大的意義。

但是,當時卻沒有提出“語同音”這個要求來。原因大致有以下三個:第一,漢字具有超方言性,“書同文”已經部分地包括了“語同音”。我們知道,漢字是有表意功能的,每個漢字所表示的含義是既定的,所以“書同文”就不僅是書寫符號的共同化,同時也保證了“書麵語”的共同化。比如“男子”這個詞,有些方言區的人會把它讀成“懶資”,有些方言區的人會把它讀成“籃子”,聲、韻、調方麵的有些差異,但絕不會寫成“懶資”、“籃子”,而一概寫成“男子”。這樣,在各地口語交際並不十分頻繁的古代,“書同文”已經大體上可以滿足交際的需要,“語同音”的需求不十分迫切。第二,社會對民族共同語的需求程度是同這個社會的工業化程度基本一致的。社會的生產技術、生產知識日趨發達和豐富,有聲交際範圍的日漸擴大和交際頻率的日益增加,必然要對語言的規範化提出明確要求,其中當然包括著語音的趨同。而秦始皇時代的中國剛剛進入小農經濟社會,農民安土重遷,受自然地理環境阻隔,遠距離的口語交流很少;農業技術、知識比較簡單,商品流通很不發達,複雜的口語交流很少,所以,那個時代除了少量的官吏、商人和遊學之士以外,方言障礙所造成的不便不會引起全社會的重視,“語同音”不可能成為全社會的語文生活準則。第三,語言是重要的教學媒介,進行全民義務教育,語言的統一和規範是必需的。從這個意義上講,隻有當全民義務教育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的時候,“語同音”才能真正成為國策。而封建統治者從本質上講都是信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不可能進行全民義務教育,而且秦始皇時代的社會生產力水平也提供不出進行全民義務教育的條件。因此,秦始皇在全國範圍內搞了“書同文”就已經是了不起的進步,不可能同時再提出“語同音”的主張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