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是體育活動的一個重要工具。它大的可以踢,小的可以拋擲,更小的可以彈,
它圓圓的軀體可以旋轉,可以滾動,可以朝任何方向移動,特別是當可以充氣的球發明以後,球的各種特性更是得到充分的發揮,使它成為一種適合所有人娛樂的玩具,發展出了各種各樣的玩法,因此,幾乎在所有的古文明中都有球類活動的記載。中國的古代球類活動是人類社會最早的球類遊戲之一。球類活動在古代中國不但出現得早,而且種類非常齊全,踢、拋、擊、彈各種形式無一不備,這在世界其他古代文明中是不多見的。早在原始社會,中國已經有了球類活動的端倪。在距今5000年的西安半坡新石器晚期居住遺址中人們發掘出了大批的石球。石球有大有小,是花費了大量的時間磨製成的。在球麵上留有互相碰撞過的痕跡,
這些石球很可能是最早的用作球類活動的玩具。至於具體的活動方法,是踢,是拋,還是彈,就不清楚了。在一個小女孩的墓室中還發現了三個直徑為二厘米、磨製得很精致的小石球,顯然是用於兒童球戲的器具。中國古代社會的各種球類活動就是從這些石球發展起來的。
一、蹴鞠(足球)
足球在今天被稱為世界頭號體育運動,在五大洲的每個角落幾乎都可以看到足球在孩子們的腳下蹦蹦跳跳,在人們的歡聲笑語中踢來滾去。每逢世界杯大賽,地球上有近一半的人被綠茵場上那個黑白相間的皮球所吸引,通過電視追蹤它滑過的軌跡。足球不僅給球星們帶來了巨大的財富,也帶來了崇高的榮譽,他們不論走到哪裏,都有鮮花在迎接。然而,這些足球明星們是否知道,這個風靡世界,給他們帶來如此好運的足球是由中國發明的當然了,那時候,這項體育活動在中國不是被叫做足球,而是被稱為“蹴鞠”〔cùū促居〕或“蹋鞠”。“蹴”和“蹋”都是用腳踢的意思,“鞠”就是球,用現代的語言來說就是踢足球。蹴鞠的出現可以追溯到中國的遠古時期,但是它是怎樣出現的,由於年代久遠,難以描述它最初的發展軌跡。根據公元前1世紀西漢人劉向《別錄》的記載,蹴鞠的起源有兩種說法:一種認為蹴鞠是黃帝發明的。大約在4600多年前,北方的黃帝部落與南方的蚩尤部落在名叫逐鹿的曠野打了一個大仗,這一場惡戰殺得天昏地暗,日月無光,最後,黃帝終於擒殺了蚩尤,取得了勝利,但是想起在戰鬥中的慘重傷亡,黃帝餘恨未消,為了泄恨,就把蚩尤的胃塞滿毛發,做成球讓士兵們踢(《十大經正亂》)。黃帝是華族的始祖,因此,後人常常將許多東西的發明權歸於黃帝,這種說法缺乏足夠的論據。另一種說法認為蹴鞠是用來訓練士兵的,出現在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前221年)。
這種說法也同樣缺乏令人信服的證據,因為在戰國時期,蹴鞠就已經是相當流行的娛樂活動了。蹴鞠究竟是怎樣產生的,還是一個曆史之謎。戰國時期,隨著商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城市發展得很快。戰國前,城市規模都比較小,占地麵積縱橫不到300丈,人口不過3000戶。而戰國時許多大城市,像趙國的邯鄲、魏國的大梁、楚國的郢〔yǐng影〕、秦國的鹹陽、齊國的臨淄都已成為相當繁華的都市,僅臨淄一城居民就有70000多戶,街上車水馬龍,行人摩肩擦背。社會的繁榮也促進了文化的繁榮,各種各樣的文化娛樂活動都開展起來了。戰國時著名的政治家蘇秦在臨淄遊曆後,這個城市的繁華給他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稱讚臨淄的富足並說那裏的居民除了喜歡音樂,經常演奏各種樂器,如吹竽、鼓瑟、擊築、彈琴和鬥雞、養狗,下一種叫六博的棋外,還喜歡蹴鞠(《史記蘇秦列傳》)。踢足球成為當時社會上風行一時的娛樂活動,甚至出現一些愛踢球愛到不要命地步的人。《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中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叫項處的人生了病,請齊國臨淄名醫倉公看病。倉公給他開了藥後,告訴病人千萬不要勞累,否則會吐血而死。可是項處球癮難禁,實在控製不住,還是去踢球了,結果出了一身大汗,吐血身亡。戰國時,不僅在齊國、魏國這些北方地區人們有踢球的習俗,就是在南方一些地方,如楚國,民間也將踢球作為一種娛樂活動。戰國後期生活在南方的漢高祖劉邦的父親就是一個足球迷。
史書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劉邦打敗西楚霸王項羽,當了皇帝後,他的父親也進了宮,成了太上皇。可是讓劉邦感到奇怪的是這位太上皇雖然吃著山珍海味,穿著綾羅綢緞,榮華富貴到了極點,卻成天悶悶不樂,好像有滿腹心事。一問才知,這位劉太公以前在市井中混日子時別無所好,就是喜歡鬥雞、蹴鞠,經常同一些殺豬屠羊、酤酒賣餅的好友們在一起踢球取樂。自從進了深宮,踢不到球了,因此心中不暢。劉邦就命人仿照家鄉豐邑(今江蘇省豐縣)的樣子改建離長安不遠的驪邑,取名為“新豐”,並讓豐邑的人搬遷到新豐,於是劉太公又可以和他的故舊們在一起鬥雞、踢球了(《西京雜記》卷二)。在整個漢代(公元前206?220年),蹴鞠也一直是上層社會喜歡的一種娛樂活動。漢武帝不僅在他俘獲的俘虜中尋找蹴鞠的高手,帶回宮中為他表演,有時甚至自己也禁不住下到場裏去踢幾腳(《彈棋經序》)。漢成帝也是個足球迷,又愛看又愛踢,大臣們勸他不要再踢了,因為踢足球是一項劇烈的運動,容易傷神勞體,像萬歲爺這種身份的人在球場上跑得氣喘籲籲,既有傷龍體,又有礙觀瞻。但是,漢成帝太喜愛踢球了,一時難以割愛,命令大臣們獻上別的好玩而不使身體勞累的遊戲來。大臣們隻好發明了一種叫彈棋的遊戲來轉移皇帝的足球興趣(《西京雜記》卷二)。但是,漢代的蹴鞠與戰國的相比有明顯的不同,蹴鞠在漢代不僅僅是一種為人們所喜愛的娛樂活動,更是一種軍隊中廣泛使用的軍事訓練手段。
漢代時,北方的匈奴十分強盛,不時南下騷擾,嚴重地威脅著漢朝的邊境。匈奴人從小練習騎射,弓馬嫻熟,以騎兵為主,來無影,去無蹤,有高度的機動性。為了抗擊這樣的對手,漢朝在長達百年的漢匈大戰中也發展起了規模宏大的騎兵集團,戰國時期那種以步兵為主,車騎為輔的時代讓位給了以騎兵為主的時代,騎兵成為戰爭勝負的決定因素。但是,騎兵由於長時間地以一種固定的姿勢騎在馬上,易於疲勞,腰部肌肉容易勞損,特別是漢代騎兵的馬具尚不完善,還沒有馬鞍和馬鐙,腿部易於僵麻。在這種情況下,過去隻是作為娛樂活動的蹴鞠就成了絕好的軍訓手段,用來糾正長時間騎馬給士兵身體造成的片麵影響,
蹴鞠不僅可以提高士兵的耐力,活動肢體,更能使因騎馬而運動不足的下肢得到充分的鍛煉,使戰士矯健、敏捷,而且還可以活躍兵營生活,鼓舞士氣,因此,在漢軍中得到廣泛的開展。漢代的蹴鞠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娛樂表演性質的花法蹴鞠,踢時不受場地的限製,表演者以自己的技巧踢出各種花樣。從漢代的畫像石(磚)上我們可以看到,這種花法蹴鞠甚至可以與舞蹈結合在一起,成為一種難度很大、舞姿優美的足球舞。另一種就是在軍中開展的,按照一定規則在球場上進行的對抗性比賽,這種比賽可以在宮苑中專門建造的“鞠城”中進行,也可以在野外比較簡陋的球場上進行。宮內的足球場,四周有圍牆,所以叫做“鞠城”。在鞠城的兩端有新月形的球門,是“鞠室”,相當於今天足球場上的球門。
野外的球場沒有圍牆,在地上挖坑作為“鞠室”。西漢大將霍去病在遠征匈奴時,就曾命令士兵在野外辟出一片球場,練習蹴鞠(《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漢代的足球比賽是怎樣進行的,由於缺乏足夠的史料,還有許多疑問,如,比賽的雙方各有幾個球門裁判是一個還是兩個比賽時有多少參賽者上場球場是什麼式樣等等。人們對這些問題有種種不同的看法。東漢的李尤曾經寫了一首關於足球的詩《鞠城銘》,對足球比賽進行了描述:“圓鞠方牆,仿象陰陽,法月衝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其例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猶然,況乎執機。”這首詩的大概意思是:蹴鞠球圓而鞠城牆呈方形,是依照自然界天圓地方的陰陽規律而設計的,鞠的兩端有月形的球門,兩兩相對,一邊六個。比賽設有裁判,按照一定的規則公平執法,不因親疏遠近而有所偏袒,大家也就沒有什麼可埋怨的。李尤的描寫使我們大致知道漢代的足球比賽采用兩軍對壘的踢法,爭奪十分激烈,以攻入對方鞠室中的球數多少決定勝負。
應當注意的是,漢代的蹴鞠不僅是一種有很強娛樂性的練兵手段,而且人們還從中看到了“蹴鞠亦有治國之象”,認為在進行蹴鞠比賽時,人們要遵守蹴鞠規則,服從裁判的裁決,這就在不知不覺中受到遵紀守法的教育(《文選》卷一一)。而裁判員在比賽中嚴肅執法,公正無私,小小的蹴鞠都是這樣,更何況治理國家這樣的大事呢(李尤《鞠城銘》)。寓教於樂,充分發揮體育的社會功能,這一我國古代體育的鮮明特點在漢代足球中就已初見端倪。足球作為軍事訓練的手段一直持續到東漢三國時期,這段時期連年征戰,人們除了練習騎馬、射箭,就是學習蹴鞠(《太平禦覽》卷七五四引《會稽典錄》)。一些善於踢球的人,還會得到君主們的賞識,如一個名叫孔桂的人,因善於踢球,深得魏武帝曹操的歡心,就留在魏武帝身邊侍奉(《太平禦覽》卷七五四引《魏略》)。由於蹴鞠在漢代有重要的軍事作用,班固在他的《漢書藝文誌》裏把當時關於論述足球的《蹴鞠》25篇列入“兵技巧類”。可惜這些著述後來都失傳了。唐代(公元618?907年)是中國古代足球大發展的時期。這一時期,隨著馬球的興起,蹴鞠的軍事作用逐漸消失,又重新向以娛樂為主的方向發展,因此出現了一係列的改革,成為一項純粹的娛樂活動。
首先,足球的製造技術來了一個革命。在唐以前,踢的都是實心球,就是在皮革做的球裏填充毛發(《漢書藝文誌》)。這樣的球重而且缺乏彈性,有利於鍛煉人的力量,但不可能發展出複雜的技術。球隻能在地上滾來滾去,所以球門也隻能是在地上挖的坑。唐代出現的充氣足球,是用動物的膀胱充足氣作為球膽,外麵包上用八片皮革縫成的球皮,(《全唐詩話》卷五《皮日休》)。最初是用嘴吹充氣,後來又發明出一種小型的鼓風箱來打氣,叫做“打揎法”。充氣球的出現使足球的各種性能充分地表現出來,足球開始向高空發展,變得更加吸引人了。另外,與漢代在地上挖鞠坑不同,唐代足球的場地也有變化,開始有了立起來的球門,出現了多種多樣趣味橫生的踢球方法,足球的發展大大向前跨進了一步。唐代的足球主要有下列幾種活動方式:有球門的足球在場地的兩端各栽兩根數丈高的竹竿,竿上結網形成高高的球門,分兩隊進行比賽,以進球多少來決定勝負。無球門的足球這是一種以個人技巧為主的踢法。這種技巧性的足球實際上就是戰國時踢法和漢代花法蹴鞠的繼承和發揚。由於唐代的充氣足球重量減輕,彈性增強,這種踢法出現了許多花樣:(1)打毛菊〔ū居〕,又叫一般場戶,按照上場踢球的人數分為一人場,二人場,三人場,以至10人場的10種比賽方式。其中的一人場,身體的各部位都可以代替兩腳踢球,因此球在身上上下翻舞,令人眼花繚亂,比賽時不限人數,各自獨踢,沒有比賽對手時,也可以單獨表演。這種踢法在唐朝傳往日本。(2)KG?2白打場戶,兩人對踢,也可以多人(成偶數)對踢。(3)〔tì涕〕鞠,比賽看誰
踢得高。這種踢法在唐代傳到了朝鮮。唐代的足球開展得非常廣泛,深得各種人的喜愛。唐代的皇室貴族像漢代的一樣愛好足球,如,唐僖宗不僅會騎射,精通音樂,而且愛踢球(《資治通鑒僖宗紀》),另外許多著名的文人像杜甫(公元712?770年)、王維(公元701?761年)、白居易(公元772?846年)也都很喜歡蹴鞠。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自唐代開始出現了女子足球。唐朝人康駢在他的《劇談錄》中寫道,有一次,軍隊裏的幾個青年在踢球,一個傳球沒有接住,滾了過來,正巧,
路旁槐樹下站著一個衣衫襤褸,約十七八歲的少女,隻見她不慌不忙,伸腿將球穩穩接住,緊接著,一記勁踢,球直飛數丈(《劇談錄潘將軍》)。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關於女子踢球的記錄了。
在寒食節和清明節前後,女子足球更是活躍,不少唐詩就描寫了這種生動的情景。自從唐代開創了女子足球的風氣以來,以後曆朝曆代也都程度不同地有女子足球活動,如元代大戲曲家關漢卿曾寫過兩首描寫元代(公元1279?1368年)婦女踢球的散曲??《女校尉》和《蹴鞠》。到了明朝(公元1368?1644年)甚至出現了以表演踢球為生,球技高超的女足球藝人,如,明代初年一個叫彭雲秀的女藝人,她表演起球技來,隻見球在身上左右滾動,上下顛簸,就是不落地。許多人為她的技藝所傾倒,有的文人還寫詩讚歎她的出色表演,說她“一身俱是蹴鞠”(詹同文《滾弄行》)。一直到清代(公元1644?1911年)初期,還有關於女子足球的記錄。清代李漁的一首詩就是描寫在風景如畫的二月春光裏,兩個活潑可愛的少女踢球玩耍的場麵的(《美人踢球》)。但是,後來的這些朝代女子足球的普及性都無法與唐朝相比。足球在唐代以後又流行了幾百年,特別是在宋朝(公元960?1279年),由於馬球的衰落使足球盛極一時。不過,在宋代足球踢法中,表演性、娛樂性的內容大大增加,而競爭性的卻越來越少。宋代也有足球比賽,但是,隻有單球門的比賽,叫做“築球”。在比賽場地中間上方拉起一個高高的球網,在網上設置一個約一尺左右的洞,稱為風流眼,這就是球門。比賽的雙方各有12或16人,按照一定的位置分工分列在球門兩邊,將球踢過風流眼。每當皇宮舉行宮廷宴會時就有這種築球表演。這種比賽用球門把競賽的雙方隔開,沒有身體的接觸和碰撞,大大減弱了足球運動的競爭性。但是,由於球門又高又小,要踢過門去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有很準的腳頭,這也提高了踢球的技巧性。參加這種比賽表演的球員地位很低,輸了球的球隊隊長要遭到用白粉塗臉和鞭打的侮辱(《夢粱錄》卷三)。
元、明兩代的足球比賽與宋代的基本相同。宋代不用球門的花法蹴鞠在技巧上比唐代又提高了許多,因為這種踢法花樣多,有利用身體多種部位的10種基本技術,即“肩、背、拍、拽、捺、控、膝、拐、搭、臁”,稱為“10踢”。還有針對10種踢法技術要領的“古十踢訣”:“肩如手中提重物,用背慢下急回眸,拐要合膝折腰取,搭用伸腳不起頭,控時必使雙睛顧,捺來肩尖微皆輳,拽論且於身先倒,右膝左手露微高,胸拍使了低頭現,臁辭遠近看人驍。”(《蹴鞠譜》)技術的多樣性和複雜化,大大提高了蹴鞠的娛樂性,使之成為一種引人入勝的自我娛樂和觀賞活動,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不僅愛看蹴鞠,而且也都喜歡下場踢兩腳。元代錢選畫的《蹴鞠圖》使我們看到了宋太祖、宋太宗和幾個大臣踢球的神態。宋徽宗更是一個足球迷,《水滸》裏寫的那個高俅就是因為能踢得一腳好球,有讓“這氣似膘膠粘在身上”的本事,得到
宋徽宗的賞識,因此,鯉魚跳龍門,做了高官(王明清《揮麈後錄》卷七)。
甚至有的看破紅塵,舍身出家的道士,也以蹴鞠為樂。如明代顯靈宮道士郭承義就經常踢球自娛,久而久之,練就了一身耍球的絕技,他可讓球沿著自己身體的“前後上下,終日飛動不墮”。他還可以與幾個人同時玩球,別人踢給他球或輕而緩,或重而急,他應付自如,無一失誤(沈榜《宛署雜記》卷二十《都城八絕》)。由於宋代以表演踢球為生的藝人已經有了相當的數量,人們對蹴鞠的喜愛成為一種社會風氣,這時出現了民間專練踢足球的群眾社團??“齊雲社”,也叫“圓社”(因將球踢得高飛入雲,與雲齊平所以取這個名字。又因足球是圓的,所以又叫“圓社”),齊雲社的會員們又稱為“圓友”。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足球協會”了。入社的既有民間的踢球藝人,也有閑來無事,喜歡蹴鞠的“富室郎君、風流弟子與閑人”(《夢粱錄》卷十九)。這些人“每日閑博戲,終朝挾彈遊”,日子過得十分舒適,但是感到“不入圓社會,到老不風流。”於是,紛紛加入齊雲社,在社會上頗為時髦的蹴鞠活動中也呈一番風流(《蹴鞠譜》)。要入齊雲社,先要拜師,“備酒禮辦筵席禮物,贈與師父”,給師父送的禮或者是銀鈔,或者是靴襪。繼而要設酒席,稱為“新人會”或“圓會”,請社裏諸位“圓友”。不這樣做就會遭人非議,讓人恥笑。齊雲社定有各種規矩,從蹴鞠技藝、比賽規則、運動服裝到運動道德,無所不包。這些規定多以口訣的形式傳授,琅琅上口,易背易記。要求會員們明禮義,識家數,下場踢球時,語言要文雅,態度要誠實,注意照顧其他人,注意自己姿勢的格言:“身要直不要曲,手要垂不要飛,腳要低不要高,踢要遲不要疾。”穿著要整齊。對球也有規定:“初場要添氣,中場要哨水(在球麵上淋水),末場要打散(給球放氣)”,這是“古今圓社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