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羅馬文化(3 / 3)

395年狄奧多西一世死後,帝國分裂為東羅馬帝國和西羅馬帝國兩部分。在西羅馬帝國,經濟不斷出現危機,人口減少,田地荒蕪,城鄉蕭條。 410年,西哥特人占領羅馬。 452年,匈奴王阿提拉進兵意大利。 455年,汪達爾人再陷羅馬城。先後建立起西哥特王國、汪達爾 -阿蘭王國、勃艮第王國和東哥特王國等主羅慕盧路。奧古斯圖盧斯,西羅馬帝國宣告滅亡。

蠻族國家。 476年 9月,日耳曼人入侵,其雇傭兵首領奧多亞克廢黜最後一位君東羅馬帝國一直延續至 1453年,為奧斯曼帝國所滅。它曆經人民起義和外族入侵以及內部的一係列社會變革,於 7世紀左右進入封建社會。

六、羅馬文化的特征

希臘人和羅馬人

與希臘人相比,羅馬人無疑是愚笨的、粗野的。他們不懂科學,不諳哲理,不擅藝術,然而他們卻創造了秩序,製定了法律,健全了國家。羅馬人對美和神采取無所謂的態度,他們崇尚武力和功利。羅馬人把希臘人看做是矯飾浮華的和萎靡不振的。希臘璀璨的科學、哲學和文學藝術起初被看做是一些無聊的奢侈品,隻是到了公元前 2世紀以後,羅馬人才開始笨拙地模仿起這些東西來。

在希臘人眼裏,羅馬人無非是一些愚鈍未開的鄉巴佬,而且這些鄉巴佬卻頗為凶悍。希臘人對羅馬人的自然態度,是一種夾雜著恐懼的鄙視。希臘人認為自己是更為文明的,但是在政治上卻較為軟弱。到了羅馬共和國晚期,希臘文化在羅馬人眼裏煥發出越來越強烈的魅力。年輕一代的羅馬人不顧守舊派的勸告,在思想和行為作風方麵開始極力模仿希臘的高雅文化,這使羅馬在文化上成為了希臘的寄生蟲。

希臘文化與羅馬文化存在巨大的差異。希臘文化是絢麗多彩的、感性的和精美的,羅馬文化則是始終具有一種單調乏味的片麵性,充滿了功利的和粗鄙的特點。二者之間的根本差異並沒有因羅馬人極力模仿希臘文化有所改變。羅馬人在用武力征服希臘的過程中,自己也在被更文明的希臘文化所征服,羅馬與希臘之間的這種雙向征服過程也沒有從根本上消除這兩種文化之間的差異。希臘的一切充分展現了自由性靈的優美文化成就,一旦搬到羅馬,立即就被蒙上了一層冷冰冰的功利色彩,變成了一些矯揉造作的和滑稽可笑的東西。

羅馬社會從一開始就是一種強製的產物,羅馬肇始於一種烏合之眾的“垃圾堆”狀態。對於羅馬城的創建者來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征服和掠奪,因此尚武來加以傳承的民族,其民族性格自然也不會富有溫情主義。

精神、自我犧牲和嚴明的紀律就成為羅馬人的傳統道德。並且將此當做光榮傳統東羅馬帝國一直延續希臘人與羅馬人的文化差異鮮明地表現在他們對待藝術的不同態度上。在希臘,生活就是藝術,人人對藝術都采取積極參與的態度;然而在羅馬,藝術和生活是分離的,生活被限製在國家、法、財產關係的範圍中,藝術則是藝術家,主要是下等人和奴隸的活動。羅馬人崇尚力,在他們眼中,力與戰爭相聯係時才是美的,力與美的聯係是間接地通過功利的中介來實現。

羅馬人在遊藝方麵隻是旁觀者,他們唯一關心的“藝術”是戰爭和立法,至於娛樂性的競技角逐主要有奴隸、角鬥士和死囚去看,其殘酷性實際是戰爭的縮影。

羅馬英雄主義

為了國家利益和個人名譽,不惜犧牲生命,這就是羅馬英雄主義的靈魂。在羅馬共和國時期,常常可以看到為了政治理想和個人名譽而殉節的例子,對於那時的羅馬人來說,榮譽是比任何金銀財寶更加昂貴的東西。在羅馬人的詞彙中,最可恥的字眼就是“叛徒”和“逃兵”。士兵們在疆場上寧願戰死也不願當俘虜,將軍們往往兵敗後自殺成仁,政治家們則寧死也不放棄自己的原則。

孟德斯鳩說,這是對祖國的一種主導的愛,這種愛超出了罪惡與美德的常規,它所服從的隻是它自己,它是不管什麼公民、朋友、好人、父親的,美德正仿佛是為了超越自己才把自己忘掉的。這種至高無上的忠誠精神或對祖國的愛正是羅馬英雄主義的魅力所在,它基於功利卻又超出功利。

這種雄渾悲壯的英雄主義精神對於近代西方曆史尤其是法國大革命曆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共和國是羅馬英雄主義的搖籃,帝國則是它的墳塚。功利主義是整個羅馬文化的基本特點,功利主義與國家利益和個人榮譽聯係在一起,因此功利主義煥發出磅礴的氣勢,它是悲壯的、崇高的、理想化的。

羅馬帝國時期,功利主義日益墮落為一種狹隘自私和窮奢極欲的物欲主義,一切崇高的情操、坦蕩的胸懷都蕩然無存,隻剩下卑劣的陰謀、貪婪的肉欲和麻為了私欲而犧牲國家。

在共和國時期,由於受到榮譽動機和傳統道德的製約,英雄主義在物質的誘惑麵前始終能保持一種機製,沒有滑向享樂主義和縱欲主義的泥沼;到了帝國時期,隨著巨大財富從外省源源不斷地湧入,加上來自希臘化世界的奢靡頹廢的文化影響,羅馬人嚴肅而樸素的心靈開始發生蛻變。

當年陳湯等人看到的這支奇特的隊伍是不是就是 17年前失蹤的古羅馬第一軍團的殘部?關教授從史書上查到,郅支城之戰,漢軍大獲全勝,斬首 1518人,活捉 145人,受降 1000餘人。甘延壽、陳湯等將這些戰俘帶回中國。

通過研究史籍,關教授注意到《後漢書》的一條記載:“漢初設驪靬(qián)縣,取國名為縣。”“驪靬”正是當時中國人對羅馬的稱謂。

七、羅馬法

古羅馬對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貢獻之一就是其完備的法律體係,包括市民法(僅適用於羅馬公民)、自然法(適用於所有人)和國家關係法(用於調節羅馬人與其他民族之間的關係)。公元 2— 6世紀,羅馬法經曆了一個不斷補充和完善的過程,至公元 534年在東羅馬帝國國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編撰完成並頒布施行,後人稱之為《民法大全》。該法典對西方文明的影響被認為僅次於《聖經》,其基本思想和原則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國的法律中。讀者可以從這裏節選的一些條文中領略到羅馬法的博大精深,如對證據、公正、思想自由和契約精神的肯定。

父親的罪名或所受的懲罰不能玷汙兒子的名聲,因為每一方的命運均取決於自己的行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繼承人。婦女不得參與任何公務;因而她們不能擔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職責,或提起訴訟,或為他人擔保,或擔任律師。未成年人也不得參與公務。

人人都應養育自己的後代;任何人若認為自己可以遺棄孩子,都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家長或監護人如果棄自己的孩子於死地,則當孩子被他人出於同情之動機救助後,原家長或保護人根本無權得到孩子,因為任何人都無理由聲稱一個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