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說明七聲音階,必須先講十二律。傳為春秋左丘明著的《國語·周語》,記述了周景王(前544一前520在位)問樂官伶州鳩十二律是什麼,答為黃鍾、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仲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yì)、應鍾。一律即一個半音。單數律稱為律,雙數律稱為呂,故有“六律”、“六呂”之謂。律呂名相當於現代國際通用的音名(C#CD#DE……)。十二律的絕對音高,各個朝代不同。以黃鍾為準,周代為F,漢代為G,隋代為E,唐雅樂為#C,宋初為#F,清康熙為B(見楊蔭瀏《中國音樂史綱》)黃鍾音高一變,其他各律皆變。現在一些音樂論文,定黃鍾為C,是為了便於說明問題而假設的。
最早記載七個階名的,是西漢淮南王劉安及其門客所著的《淮南子·天文訓》,有宮、商、角、繆(與穆通)、徵、羽、和七音,等於123#4567。《國語·周語》中伶州鳩答周景王問,“繆”為“變徵”,“和”為“變宮”。後者沿用至今。實際上這是兩種相同的七聲音階,隻是兩上音的名稱不同而已。這種音階有三個名稱:古音階、正聲調、雅樂音階。
《隋書·音樂誌》記載一種有“清角”無“變徵”的七聲音階,即l、2、3、4、5、6、7。這種音階也有三個名稱:新音階、下徵調、清樂音階。
《宋史·史誌》記載,南宋蔡元定(1135-1198)所著《燕樂》一書,寫了隋唐時期出現的另一種七聲音階,有“變”與“閏”兩音,七個音是1、2、3、4、5、6、7。這種音階同樣也有三個名稱:清高音階、俗樂調、燕樂音階。
“清”有二義,(一)指該音的高八度。(二)指高半音。“清角”
高於角一律。“變”亦有二義:(一)低半音。“變宮”低於宮一律,“變徵”低於徵一律。
(二)在燕樂音階中專指不升不降的4級音。上表黃鍾為宮,因調而異,它可以作為任何音階的任何一個音。
對上述三種七聲音階的名稱,音樂界意見分歧。有的反對用雅樂、清樂、燕樂等樂種命名音階,認為不符合曆史上各個樂種的實際,主張以音階結構的特征來命名,提出“變徽音階”取代雅樂音階,“清角音階”取代清樂音階,“清羽音階”取代燕樂音階。也有反對用古音階、新音階的,認為從出土的音樂文物來看,古音階不古,新音階不新,新音階比古音階還古。散見各篇,各行其是,大有各種音階名稱同時並用之勢。
在大量的中國傳統音樂中,並不止曆史上傳下來的上述三種七聲音階。一種不見典籍、尚未命名而覆蓋麵很廣的七聲音階:123↑56↓。第四級音微升,第七級音微降。這兩個“微”均無定準。英國音樂學家亞曆山大·埃利斯(1814-1890)在《論民族的音階》一書中,將一個半音的音分數定為100,以此可用精確的讀數表明某一音的高度及某一音與另一音的關係。這是一大貢獻。據此而言,#4=100,↑4約在40-80之間,偏於#4,b7為100,↓約在20-60之間,偏於b7。有人用3/4音1/4音這種確定數來表示“微”,並不確切。
由於中國民族眾多,地域遼闊,樂種、劇種、曲種、歌種紛陳,形成了多種音階同時並存的局麵。如在苗族山歌中常出現b3,構成12b356的特殊音階;在常德花鼓戲音樂中,有1*2356的另一種特殊音階。七聲、五聲不過是從大處著眼大類區分而已。六聲、四聲乃至三聲、二聲構成的曲調都有,呈現出異常豐富而複雜的音階現象。
雅樂與俗樂
雅樂是古代祭祀天地、祖先和朝會、宴享時所用的正統音樂。周代的雅樂有“六舞”,包括:(1)《雲門》,用於祭祀天神,相傳為黃帝時的樂舞;(2)《鹹池》,用於祭祀地神,相傳為堯時的樂舞;(3)《大磬》,又名《大韶》或《韶跘》,用於祭祀四方,相傳為舜時的樂舞;(4)《大夏》,用於祭祀山川,相傳為夏禹時的樂舞;(5)《大漢》,又稱《韶漢》,用於祭祀始祖薑女原,相傳為商代表現商湯伐桀武功的樂舞;(6)《大武》,用於祭祀祖先,為當時表現周武王伐紂武功的樂舞。前四種為文舞,後兩種為武舞。孔子評論《大韶》和《大武》,認為“《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他聽了“盡善盡美”的《大韶》,竟至“三月不知肉味”。
《詩經》中的風、雅、頌也大多是周代的雅樂。“大雅”、“小雅”用於朝會、宴享,“周頌”用於郊廟,“國風”也可用於卿大夫宴享士庶。春秋魯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吳公子季劄訪問魯國,聽了周朝的各種雅樂,對《詩經》十五國風中的十三國風、小雅、大雅、周頌以及“六舞”中的《大武》、《大夏》和《韶跘》,都讚揚備至;但對《鄶風》和《曹風》則不加評議。
《詩經》中的十五國風都是各地的民歌,當時也屬雅樂之列,但最正統的雅樂則是所謂“雅頌之聲”的雅和頌。十五國包括鄭和衛,但鄭國和衛國的民間音樂曆來受到儒家的排斥,被稱為“亂世之音”,成為雅樂的對立麵。孔子和孟子都“惡鄭聲之亂雅樂”(《論語·陽貨》及《孟子·盡心下》),但魏文侯卻對孔子的弟子子夏說:“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禮記·樂記》)梁惠王也對孟子說:“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孟子·梁惠王下》)注:“謂鄭聲也。”可見鄭、衛之音是很優美動聽的。從此“先王之樂”(雅樂)和“世俗之樂”(俗樂)就成了曆(代音樂的兩大壁壘。但在隋、唐以前,還沒有明確區分雅樂和俗樂,宮廷宴享可用雅樂,也可用俗樂。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俗樂統稱為燕樂,即宴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