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茶食、茶具與收藏之樂(7)(1 / 3)

(2)紫砂壺印款鈐蓋位置,雖未有死的規定,然而隨著藝術的發展,亦逐漸形成了約定俗成的使用習慣。因此這些印款的位置,說起來也十分考究,絕無亂鈐一通的情況出現。紫砂壺的印款位置,不出底、蓋、把梢、壺腹四個位置(個別也有鈐於壺內及蓋的子口外麵的)。如用於壺底,一般是在中央位置。用於壺蓋,一般處於氣孔的一側或兩側。但亦有蓋內蓋外之別。鈐於蓋外的,通常是平蓋無鈕的壺。用於把梢處,則有的在把梢下壺腹上,更多的在把梢與壺身接合處離開一點的位置上,印款的方向,以倒水時看把梢即為正。如鈐於壺腹,則往往位於刻銘或繪畫的題款結尾處,與中國傳統書畫作品使用印章位置完全一樣。用於壺腹的印款,有時並不使用真印鈐蓋,而是仿真印在壺腹上雕刻而成。如馮其庸藏、周桂珍製的那件曼生提梁壺,馮其庸親筆書寫的壺銘名款下的“馮”字陽文印章(在壺上為陰刻)。也有少數印款鈐於壺肩者,這往往是那種有著寬肩造型的壺,如南京博物院藏那件清代扁壺,肩上即有“大炳”二字陽文印款。有些以彩釉裝飾的紫砂壺,其印款通常在題款之後,以礬紅之彩畫成,如那件清代畫彩圓形壺。這些印款的使用,無疑對壺的整體美起到不可忽視的裝飾作用。而偽作的印款,不僅起不到這種作用,還常常讓人有畫蛇添足的感覺。甚至一件紫砂壺,任何裝飾都沒有,惟有壺腹上或刻款或印款,不是時大彬,就是惠孟臣,這種款識,非偽而何?

(3)款識的大小適中。無論是刻款還是印款,都必須與壺的大小相協調。如果壺大,相對來講,款識就應該大些,反之則小些。如果刻款人名之下加印款,這印款大小也要與刻款相協調。一般來說,印款不應大於刻款。另外,印款的大小,還要與印款所在位置相協調:如在壺底,則可以大些;如在把梢或蓋內,則小得多。斷沒有底印小於把梢印和蓋印的道理。否則,多半又是個贗鼎。

(4)印款使用的形式合理。有些紫砂壺上使用的印款較多,但在安排上非常講究,絕不會將幾方沒有關係的印章,一股腦鈐蓋在一處。比如陳鳴遠的印款,在壺身銘文“仿得東陵式,盛來雪乳香”,後麵刻名款“鳴遠”二字,下鈐“陳鳴遠”三字陰文篆書方印(印款呈陽文);如在壺底,就用“陳鳴遠製”篆書方印;若在日期或簡語之後署姓名刻款,常用“鳴”、“遠”一圓一方兩枚印章,或“陳”、“鳴遠”前圓後方兩枚印章。常見有些壺上鈐蓋有兩方一模一樣的印章(一方印重複使用),這種壺,不是假貨,便是粗器。如有兩個同樣“時大彬製”長條形印款的肯定是假貨,兩個同樣“豫豐”葫蘆形印款的則屬粗器。這種一樣的印款在某些位置(特別是平蓋上麵)雖然也起到對稱的裝飾作用,但這種簡單的對稱之美,在紫砂壺的美學上實屬“小兒科”,不足取法。

(5)印款深淺適宜,工整平穩。這取決於製壺人在敲擊印章尾部時用力大小合宜。用力過大則印款太深,旁邊胎泥擠出高於壺的表麵過多,必然影響美觀,同時降低了壺的堅實程度(印款處胎體太薄);用力過小則印款模糊不清,無法辨認,款文尚且看不清,何美之有?還有些印款,敲擊前印把沒有垂直於表麵,或敲擊時用力不垂直,致使印款半深半淺,不僅局部模糊,自然也起不到裝飾作用。中國傳統的書法和繪畫,都十分注意印章的鈐蓋。這對於一個紫砂壺高手來說,必然受到影響而認真謹慎對待。絕不會像某些粗器和贗鼎那樣,即使是同樣的印款有兩個,居然仍不能全部辨別出款文的內容。我曾於古玩市場上見到一把“二號直壺”,蓋上兩方同樣的印章,就有上述情況,隻有“壺”的半個字依稀可辨。我是通過同類產品(都是些粗器)的印款,推斷其為“二號直壺”的。這件極為粗糙的作品,無論從哪個方麵說,都一無可取之處,毫無任何收藏價值,至於底印中的簡化字,也向我們透露了它的製作年代。相比之下,曼生壺的底印“阿曼陀室”,鈴蓋完後,力飽氣足,雄渾樸茂,深淺合度,十分子穩,不得不讓鑒壺家歎為觀止。

紫砂壺款識並不是孤立的,它反映的是紫砂壺的時代特征因為紫砂壺在各個曆史時期都有其各自的不同特點,正是這些不同特點向我們提供了紫砂壺辨偽的依據。從大的方麵說,紫砂壺製造的曆史可以追溯到宋元,但當時規模尚小,加之年代久遠,就不可能有多少作品傳下來。紫砂壺到了明代才真正開始起步,但由於當時是與其他大型粗陶器放在一起燒製,因此壺體不可避免地要粘上“缸壇釉淚”。比如那件吳經墓出土的提梁壺即是。紫砂壺到了李茂林時,才開始“另作瓦缶(匣缽)囊閉入陶穴”。由這一點看來,凡是李茂林之前的紫砂壺,自然就應該有“缸壇釉淚”,否則,就是假的。李茂林之後,工藝的改進、匣缽的使用,自然就不會有“缸壇釉淚”了。從款識的產生和發展看,明代時大彬才開始署款,因此我們大概可以斷言,時大彬前的作品一定無款,否則必晚於時。至於印款,時大彬從未使用過,雖然曾有一件時大彬刻款的紫砂壺上帶有印款,那也是收藏家的款識。偽時大彬印款種類很多,其中有楷書的、篆書的、方的、圓的、長條形的,及不加邊欄(即邊框)的。不論是哪種印章,一句話,都不可能是真的,因為我們從未發現時大彬壺上有他的印款。再從壺型印證,上述各種時大彬印款的紫砂壺,有的是桃形壺,有的是瓜棱壺,這樣的器型,是到了陳鳴遠時代才發展起來的,時大彬不可能造出這樣的壺,由壺之偽,亦可證壺款之偽。總之,明代萬曆之前,紫砂壺作者署款,以刻款居多,少用印款,亦有兩者都用的。到了清代,才出現四固帶花邊的楷書印款。據此,我們也可以斷定,帶有花邊的楷書“時大彬製”印款之壺,是偽作無疑,這類壺,在古董市場上是屢見不鮮的。與其花錢去買這些低檔的假貨,還不如買一些雖非出自名家,但做工尚好的作品,是一把石瓢壺。做工相當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