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棉麻紡織與生產(2)(3 / 3)

對元明政府和地方官吏督勸植棉的動機和具體做法,可以有各種不同的評價,但不管怎樣,這些措施在客觀上加速了植棉業和棉紡織業的推廣,則是毫無疑問的。

自元代至明代,經過一二百年的傳播,植棉紡織已基本上推廣到全國各個地區。成書於元初皇慶二年(1313年)的《農書》還把棉布稱為“中國珍貨”,據意大利旅行家馬可·波羅記載,13世紀末,棉花價格比絲絹高,貧民買不起。以後,隨著棉花栽培的迅速推廣和棉紡織業的不斷發展,棉紡織品由“珍貨”逐漸變成了平民大眾的主要衣著材料。成書於明代中葉弘治年間(1488-1505)的《大學衍義補》說,棉花“至我國朝,其種乃遍於天下,地無南北皆宜之,人無貧富皆賴之,其利視絲臬蓋百倍焉”。說當時棉花的收益百倍於絲麻,未免誇張,但棉花已取代絲麻,成為貧富各階層居民的主要衣著材料,則是事實。

植棉和棉紡織在全國各地分布的普遍程度,可從明朝政府征收棉花、棉布實物貢賦的區域得到反映。據《萬曆會計錄》記載,萬曆六年(1578年)征收花、布實物貢賦的區域包括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廣、四川、江西各布政司及南北直隸各府。各省、府內,絕大多數州縣都有棉花、棉布貢賦定額。如西安府的36個州縣,征納棉布的達30個;重慶府的20個州縣,征納地畝棉花絨的達17個。至於南北直隸各府,幾乎沒有一縣不征納地畝棉花絨。由此可見,當時植棉紡織已基本上分布到全國每個州縣了。明末,宋應星的《天工開物》一書甚至說,“棉布,寸土皆有”;“織機,十室必有”。由此可見植棉紡織的普遍程度了。

在棉花的引入和推廣過程中,由於人工培育和自然選擇,在一些地區開始形成不同的棉花品種。據徐光啟《農政全書》載,當時的棉花主要分為江花、北花和浙花三大品係,各有不同的特點:江花產於湖北,纖維強緊,皮棉率不太高,20斤籽棉可得皮棉5斤;北花產於河北、山東,纖維柔細,好紡織,皮棉率較低,20斤籽棉隻得皮棉4-5斤;浙花產於浙江、江蘇,好紡織,皮棉率高,20斤籽棉可得皮棉7斤;此外還有黃蒂、青核、黑核、寬大衣和紫花等特種棉。

棉花栽培技術也迅速提高。富有農業生產經驗的江南農民,很快熟悉了棉花的生長習性和種植技術,並不斷加以總結和改進。早在宋末元初就形成了一套雪水、鰻魚汁浸種和及時中耕的有關技術。蘇軾《格物粗談》載,“木綿子雪水浸種,耐旱;鰻魚汁浸過,不蛀”。胡三省注釋《資治通鑒》說到當時江南的棉花栽培時指出,棉花出苗後,“須一月三薅其四旁。失時不薅,則為草所荒穢,輒萎死”。這些都是當時棉花種植技術的總結。

元中葉後,江南的棉花栽培技術進一步提高,農民利用棉花的土地適應力較強的特點,在那些濱海鹽堿地或高阜磽瘠而不適於水稻生長的荒地上種植棉花;在可種水稻的土地,則實行稻棉輪作,種棉2年,種稻1年。這樣既保護了地力,又可減少蟲害。稻棉輪作製的出現,又反過來促進了棉花種植的推廣。

棉紡織品和棉花栽培向內地的繼續傳播

華南、西南、西北兄弟民族生產的棉花和各種棉織品,很早就以進貢、饋贈、貿易等方式傳入中原和東南地區。據《尚書·禹貢》記載,遠在公元前21世紀前後,當中原地區還處於傳說中的夏禹時代,嶺南的兄弟民族,就曾將棉布作為禮品,饋贈給當時中原的華夏頭領。這是邊疆棉織品流入中原的最早記載。1978年在福。建武夷山的一處殷商遺址岩墓中發現一塊棉布。這是嶺南棉織品進入東南地區的最早的實物資料。有人考證,春秋時期,《左傳》昭公十二年、襄公三十年所記載的“秦複陶”及“為使君複陶”的複陶,就是白疊布。這一結論是否成立,還有待於其他資料的證明。20世紀30年代,在湖南長沙的一座戰國晚期的墓葬中,發現腐爛的棉被單和一段長17.5厘米的殘棉帶。這些棉織品有可能來自海南。

秦統一中國後,在嶺南設桂林、南海、象郡3郡,華南和西南地區同中原地區的經濟、文化交往更加密切。這一地區生產的棉織品可能更多地通過上貢和貿易往來傳入中原和東南地區。西漢武帝末年,珠崖(今海南省)太守孫幸征調“廣幅布”獻給皇帝,因數量過多,黎族同胞不堪其累,攻入郡衙把孫幸殺了。三國魏晉南北朝時期,大量的嶺南和新疆棉布流入中原。魏文帝曹丕在詔書中極力讚賞新疆的白疊布,說盡管代郡(今山西大同一帶)的麻布“細”,樂浪(今朝鮮北部)經過練漂的布帛“精”,江東太末布“白”,但都不如新疆的白疊布“鮮潔”。南朝史書則記載說,廣州曾向宋武帝獻“入筒細布”,梁武帝愛穿棉布衣,愛用黑色的棉布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