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棉麻紡織與生產(5)(1 / 3)

蘇州原是絲織業中心,棉紡織業並不發達。從康熙年間起,清政府著令蘇州織造采辦青藍棉布,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曾解運30萬匹。乾隆時,每年派織數由一二萬、二三萬增至四五萬匹不等。到道光時,每年派織的三線等布,由吳縣選鋪領辦。清政府的棉布采辦導致了蘇州棉紡織業的興盛,如長洲縣棉花出產不多,但老百姓不論城鄉,多以紡紗織布為恒產。吳縣不僅棉紡織發達,而且棉布質量極好,細布的價錢同絲織品不相上下。與此同時,棉布加工集散的中心地,也逐漸由鬆江轉移到了蘇州。

浙江錢塘江三角洲是新發展起來的另一個棉紡織集中地。仁和縣鄉村,無論男婦都織布;桐鄉縣民經紡織為業,棉布為當地土產之首。在平湖縣,家家戶戶忙於紡織,婦女點燈夜作,夜作,紡成紗織成布,清晨上市,又將布換成棉花原料,並賺點勞力錢,富裕人家穿絲綢靠它,貧苦人家糊口也靠它。蠶桑之鄉的烏程縣,各處都有棉紡織業。南潯鎮四鄉居民重視女織,各家備有紡車織機。婦女不僅白天紡織,還燒火點燈夜作,也同史書記載的漢代績麻婦女一樣,1個月做45天的工。她們必須一天織一匹布,織好後立即拿去換回棉花,繼續織布。總是那樣忙碌緊張,沒有終了。棉紡織業的發展,家庭生活的艱辛,都在驅使她們加快勞動和生活的節奏。

長江中上遊流域的湖廣、四川一帶,也有新的棉紡織集中地的產生。湖南巴陵(今嶽陽),棉紡織業十分發達,各地鄉間,機杼聲、絡緯聲,不絕於耳。婦女紡織技術高超,棉布是當地的有名產品。在四川成都平原,廣漢婦女除蠶桑外,也勤於紡織,棉布的堅實美觀,甲於他郡。新津縣,無論男女,多事紡織。因此出產的棉布也最多,有的遠銷千裏之外。

清代前中期的棉紡織業,大部分還是以農民家庭副業的形式存在。自己種植棉花,再利用夜晚和農閑時間,將棉花紡成紗,織成布。產品主要滿足家庭成員的衣被需要。這就是通常所說的“男耕女織”、“耕織結合”。這種作為家庭副業的棉紡織業,存在的一個前提條件是自己家裏或本地區必須種植棉花,否則就難以推廣。有記載說,江西贛州府隻產苧麻而無棉花。道光年間,有些人開始學習紡紗織布,但因棉花須從他處運去,所以沒有推廣開來。因此當時論者認為,要推廣紡織,就必須先種棉花。

棉紡織業除了以農民家庭副業的形式存在以外,專業化生產在清代前中期也有了明顯的發展。當時有不少人脫離農業或其他職業,完全以紡織為生。如江蘇無錫的一部分地區,居民不分男女,除織布紡花,別無他務。嘉定南翔鎮,農作物隻有棉花一種,居民的職業就是“以棉織布,以布換銀”。太倉的鎮洋和寶山的一部分居民,也是“生計全賴於棉”。這時從事棉紡織生產的,不僅有農民和村民,還有城市居民。在江辦鬆江、川沙、吳縣,浙江嘉善,都有記載說,當地的棉紡織業,不止鄉落,城中亦然。

城市的棉紡織業,專業化程度更高一些。從事棉紡織業的城市居民,一般已經脫離、農業,棉紡織是他們的專門職業。史書中有不少專賴紡織為生的例子。有些地方,甚至男子遊手好閑,不務正業,專賴家庭婦女紡織掙錢養家。他們所用的棉花原料,自然是從市場購進,而不是自家生產的。有的甚至來自外地。在清代出現了一批棉紡織業十分發達的非產棉地。如無錫不種棉,而“出布特盛”,棉布之利“為他邑所莫及”。蘇州府的長洲縣,淅江嘉善、烏程南當鎮等紡織集中地,出產棉花都很少。貴州遵義東鄉,道光年間織布很發達,但棉花原料遠從湖南常德府販運。

隨著農工分離、棉紡織專業化的發展,棉紡織內部也出現了紡和織的專業分工。在明清時期,按照紡車和布機的生產效率,一般要3個人同時紡紗才能供應一架布機所需的棉紗原料。當織布業脫離自給自足而為市場生產時,棉紗原料就不是在一個家庭內和織業相結合的紡紗業所能滿足的。在這種情況下,紡紗業也就有了分離單獨成為專業的必要。明後期已出現棉紗的專業生產。正德時期(1506-1521年)的《金山衛誌》說,金山衛(今上海市金山縣)地方,婦女長於織麻,但織棉布的技術不行,因此,紡紗的婦女,隻賣紗而不自己織布。這種棉紗專業化生產,到清代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乾隆時,上海有人專門紡紗出賣,據說夜以繼日,紡1斤左右的紗即可糊口。另有某寡婦,專賣紡紗,每日可紡12兩,得工錢50文。道光年間的貴州遵義東鄉,棉紡織業有“織家”、“紡家”之分。織家到當地市場購進來自湖南常德的棉花,用它到市場換紗,而紡家拿紗和他交換,每兩紗可多得二錢至三錢棉花。這樣,“紡、織互資成業”,而且形成了相應的市場機製。而在鄰近其他地方,專業分工尤其是市場機製尚不健全,紡紗的隻賣縫紉用的紗線。結果,織布的“線無所出”,紡紗的“棉不能繼”。當時論者分析說,這種情況的出現,並非婦女有巧掘不同,而是“市場無相資之便”。到鴉片戰爭前夕,即使像貴州這樣經濟發展落後的內地省區,也已經有人注意到市場,重視市場機製對社會生產發展所起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