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兩件皆和雍正有關,即他的繼位謎和身死謎。雍正名胤稹,諡號世宗,為康熙帝的第四子。康熙生前似乎無意傳位於他,倒是對十四子頗為倚重。因此雍正如何爬上了皇帝寶座,就成了眾說紛紜的謎。曆來傳說是雍正與尚書隆科多合謀篡改遺詔,將“傳位十四子”改為“傳位於四子”,使雍正名正言順地成了繼位人。不過,對這一傳說也有人提出異議,主要是“於”和“於”在當時絕不通用,這一看法也有一定道理。
雍正上台後,大肆殺戮,文字獄更是害死了不少人。浙江學者呂留良,曾與黃宗羲、高鬥魁等結識,明亡後,圖謀複興,倍嚐艱苦,事敗後,剪發為僧。死後多年竟因為曾經勸說川陝總督嶽鍾琪反清一案牽涉,被人告發,呂留良被戮屍,家族被夷滅,一家隻逃了一個孫女呂四娘。後來呂四娘學得拳勇絕技,終於割去了雍正的腦袋。據傳說,雍正暴死後,是用黃金刻了個腦袋人殮的。
第四奇案當數光緒之死。光緒名載,諡號德宗,本是慈禧太後妹夫醇親王的兒子。慈禧親生兒子同治19歲死後,慈禧便選中這個隻有4歲的姨侄做了皇帝。不過,光緒名為皇帝,實為傀儡,處處受製於慈禧,雙方矛盾愈演愈烈,直到戊戌變法失敗,慈禧便幹脆把光緒囚禁在瀛台。由於光緒死於慈禧之前,因此,過去有慈禧毒死光緒一說,近來又從故宮曆史檔案中查到有關資料,認為光緒確係病死。
幽閉
“幽閉”是中國封建時代施與婦女的一種殘酷刑罰。王夫之《識少錄》中說“傳謂‘男子去勢,婦人幽閉’,皆不知幽閉之義。”魯迅在《病後雜談》中說,對於這種刑罰,“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將她關起來,或者將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凶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可是,魯迅也沒有細說“幽閉”是怎麼回事,我們也不知道他究竟在什麼地方“查出”了“一點大概”。
清朝褚人獲《堅瓠集》,在卷四裏有“婦人幽閉”一條,作者引用(明)王兆雲《碣石剩談》
中的一段話。把“幽閉”解釋為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其牝戶,隻能便溺,而入道永廢矣。”王兆雲自稱這解釋得自“刑部員外許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見,“幽閉”就是人為地造成的子宮脫垂,是破壞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
值得注意的是,“幽閉”最早的記載見於《尚書·名刑》。從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婦女決不會少。古人亦認為這是僅次於死的酷刑(見漢《孔安國傳》)。所以王夫之說:“國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為這樣,此刑漸廢。
淩遲
淩遲肇始於何人何時?檢索文獻,北齊時高洋應是始作俑者。
高洋,北齊的開國皇帝,那是在武定八年(公元550年)五月的一天,官居大丞相的高洋硬逼著魏孝靜帝把帝位“禪讓”給他。這年,他才20歲,還是一個貪玩任性的年紀,殺起人來也如同兒戲。老太後實在看不過,訓斥他幾句。他馬上還以顏色:“你這老太婆還敢罵我?看我明天把你嫁給胡人去當老婆!”直把老太後氣個半死。高洋還不甘體,晚上一個人偷偷地鑽到母後床下,待母後上床,猛地把床板舉了起來,隻聽母後驚叫一聲,隨即“啪”地一聲摔落地上。魏征等人編修《五代史誌·刑法誌》,把高洋的暴行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其中一條是“輕刀臠割”人,就是用輕便鋒利的刀子從人身上一塊一塊往下割肉。臠割與淩遲,名異而實同。
但是,這隻是暴君的肆虐,還沒有正式列入國家刑律。陸遊《渭南文集·條對狀》說,五代動亂,常法不足以懲奸,於是特置“淩遲”一條。錢大昕在《十駕養新錄·淩遲》中,考證“淩遲”的起始,即征引陸氏之說以為據。陸遊是大文豪,錢大昕乃考據學大師,經他倆一唱一隨,淩遲入法始自五代,遂成定論,像《辭海》、《辭源》這樣權威性辭典,均沿襲這一說法。
然則從《舊五代史·刑法誌》等文獻來看,五代之時,淩遲仍屬濫用酷刑,沒有入律。
淩遲堂而皇之地列人刑律,自遼始。
遼是大漠遊牧部族契丹人建立的一個政治實體,刑法落後且殘酷,《遼史·刑法誌》說:“死刑有絞、斬,淩遲之屬。”
當契丹人走馬大漠時,在中原稱帝稱王的是趙匡胤及其子孫。趙宋高揚儒學大旗,滿口仁義道德,沒把淩遲這一酷刑寫進刑律。但是,一樁樁淩遲案證明,淩遲實際上存在。靖康之難,宋室南渡,時值多事之秋,為了震懾民眾,淩遲赫然載入《慶元條法事例》,與斬、絞同為死刑名目。
從此以後,元、明、清陵替,江山輪流坐,淩遲卻一以貫之,列名三代刑律之中。
淩遲被廢止,是清末的事。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在英、日、美、葡四國“建議”下,清廷參酌西方各國法律,刪減、修訂《大清律》,宣布將淩遲、梟首、戮屍永遠刪除。事過7年,清帝便退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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