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以後,隻有北魏承襲漢製,法律明文規定有腰斬的條款。神年間,崔浩定律令,就寫明:“大逆不道腰斬,誅其同籍。”其他朝代雖然法律條文不再規定有腰斬,但實際上仍然偶爾采用腰斬的刑罰。意,把劉蘭的心肝挖出來吃掉。太宗責備他說:“法律自有常規,你怎麼能這樣做呢?如果吃叛逆人的心能成為忠孝的人,那麼劉蘭的心應當讓太子和諸王來吃,哪裏輪得到你呢?”丘行恭慚愧地謝罪退了出去。劉蘭原是青州的明經,遇到兵亂被鄉裏人推舉。因青州保護完好,遠近的人都來歸附他。開始他降李密,李密失敗後,歸順大唐,在代州被遊客告發,整個家族都被誅滅。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變時,宦官仇士良指揮神策軍逮捕李訓、王涯等人,把他們腰斬於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並且讓百官都到場觀看,之後梟首於興安門外示眾。五代時,後漢史弘肇為大將,高祖劉嵩死後,他受顧命輔佐隱帝劉承佑,當時有一天,太白星在白晝可以看見,人們驚異不安,史弘肇便下令,民眾凡有仰觀太白星者,就腰斬於市。仇士良專權時對與他為敵的朝臣非常仇恨,用法外的殘酷手段進行報複,史弘肇在特殊情況下用嚴刑來安定人心,這都不奇怪,但在宋代的太平盛世,朝廷懲治某些有罪的官員,也常常破例使用腰斬。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正月,殿直官霍瓊借征兵之機劫掠民財,被人揭發,腰斬處死。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將作監張靖、武進士郝士宣等都被腰斬。南宋初高宗時,宋齊愈因謀立異姓、危害宗廟社稷等罪,腰斬於都市。
遼代也有腰斬之刑。應曆十五年(965)二月,穆宗耶律璩因獲鴨而產主的一時的高興,下詔廢除腰斬之刑,但實際上未真正廢除。聖宗耶律隆緒時,近侍劉哥、烏古斯叛逃,遇赦後又被人告發,結果都腰斬處死。
明初,朱元璋大興文字獄,對不肯與他合作的知識分子施暴示威,也在法令之外使用腰斬之刑。著名詩人高啟在人明後對朝政有所不滿,在擢升為戶部右侍郎時辭官不就,回到原籍吳湘江畔的青丘隱居,以教書為生。有一次,他作了一首《宮女圖》詩:“女奴扶醉踏蒼苔,明月西園侍宴回。小犬隔牆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詩中對宮廷生活寓有諷刺之意,朱元璋見到此詩非常生氣,有心懲治他,一時未找到借口。後來,高啟受蘇州知府魏觀知遇,把全家遷至郡城居住。魏觀在府衙大興土木,有一天高啟為他作上梁文,文中對朝政又進行譏諷。朱元璋得到密探報告,於是就下令把高啟逮捕,腰斬於南京。
清代未見腰斬之刑,但這種酷刑並未絕跡。在現代革命史上,反動地主武裝對共產黨人進行報複,就又抬起古代統治者曾使用過的腰斬之刑。如著名革命英雄劉胡蘭就是被還鄉團用鍘刀鍘死的。
剝人
明代以前,涉及剝皮的酷刑中,以剝人麵皮居多。如據崔鴻的《二十六國春秋》載,三國時吳國末帝孫皓曾剝人臉上的皮。吳亡之後,孫皓降晉。有一天,晉武帝司馬炎和侍中王濟下棋,孫皓在旁邊觀戰,王濟問孫皓:“聽說你在吳國時剝人麵、刖人足,有這回事嗎?”孫皓回答說:“作為人臣而失禮於君主,他就應當受這種刑罰。”這時,王濟的腿正在棋桌下麵伸著,兩隻腳伸到晉武帝坐的一邊去了,他聽了孫皓的話,立即把腿縮回來。
另據《晉書·苻生》記載,十六國時期,前秦苻生曾經把一些死囚剝去麵皮,讓他們唱歌跳舞,借以觀賞取樂。北齊統治者高氏也慣會剝人麵皮。侯景從北齊南逃回梁時,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兒子,先剝下他們的麵皮,然後用大鐵鑊成功盛油把他們煎死。幼主高恒畢業承了他的祖父輩和父輩的殘暴,經常剝人麵皮,親眼觀看被剝人的痛苦之狀來取樂。
剖腹
剖腹之刑在古代之所以流行,首先是因為曆朝曆代都有許多商紂王式的暴君和殺人魔王。他們暴戾恣睢,嗜血成性,專好以種種酷刑殺人取樂、震懾臣民,因而對剖腹這種既殘忍又深具感官刺激的酷刑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
據信史記載,東漢末年的大軍閥、大奸臣董卓為人殘暴不仁,專以嚴刑脅眾,且報複心極強,使得人人自危。他打著勤王的旗號,率領涼州徒眾,一路腥風血雨,橫掃中原地區。當他進軍到達陽城腳下時,陽城的百姓正在社下祭祀,手無寸鐵。董卓發兵圍擊,殺死了所有的男子,又將婦女賞給部屬恣意淫樂。據說陽城死難者的肚皮無例外地被獸軍剖開,然後積屍焚燒。他燒毀了繁華的長安和洛陽,卻在長安城外用土築起了一個高達數丈的辟塢,作為自己的巢穴,成天大擺宴席,殺人取樂。每次捉來俘虜,他都要令人用種種酷刑加以虐殺,有的被挖眼割舌,有的被斬斷手足,有的被剖腹挑腸,還有的則被扔進了煮沸的油鍋……麵對這血淋淋的場麵,許多大臣戰栗不已、魂飛魄散,而董卓卻吃喝自若,談笑風生,堪稱十足的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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