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梁文道: 我寧願沒有粉絲(2 / 3)

■ “粉絲”是個什麼玩意兒? ■

許: 這就涉及一個粉絲怎麼定義的問題,他一定是要過度崇拜,對嗎?

梁: 也不能輕易下結論,因為所謂的“度”很難定,很難確定什麼叫“過度”、“不過度”。我覺得應該這麼講,從我的角度來看,粉絲的意思,指的是你首先要有一個偶像,那偶像跟你的關係,你覺得應該是一種比較親密的關係。這個親密的關係並不是說你真的跟他很熟,而是說你把他——哪怕他不認識你——當成對你而言特別重要的一個人,而且這種重要還不隻是一種知性上的,更是一種感性上的,你覺得跟他很親切。你會對他有某種的投射,你會跟著渴望知道他的更多信息,然後你會因為他產生某些喜怒,或者對其他人產生喜怒。比如說,人家攻擊你的偶像,你會憤怒,人家稱讚你的偶像,你會覺得這個人跟你挺好,像這種情況下,我覺得這種人就叫做粉絲。

學術界關於粉絲最早的定義,來自美國學者約翰·菲斯克,他是力挺粉絲文化的。他有一個很著名的例子來形容粉絲的“創造力”: 很多人都買不起為自己量身定做的牛仔褲,隻能買流水線上生產出來的千篇一律的牛仔褲,但是買回去之後,消費者自己在牛仔褲上邊剪個洞呀,或者搞些花紋呀,他發揮他用自己的“創造力”,可以把這件流水線上的牛仔褲變成一件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牛仔褲。

這是關於粉絲最早的定義。可是我並不是完全認同約翰·費斯克的這個說法。沒錯,粉絲文化並沒有大家想的那麼負麵,他其實可以有創造力,有時候是對製度、體製,甚至是資本主義的一種反叛或批判,是有人這麼說過。可問題是,我覺得這個說法,隻能夠說明粉絲文化的其中一麵,它其實是有很多麵,我不覺得任何一麵是能夠概括全體的。它相當複雜,你必須把它具體到每一個不同的脈絡,不同的社會、時期、階段來講。粉絲文化有時候可以很有創造力,可以很顛覆、很有趣。但是有時候,你也會覺得他會不會隻是鞏固了一些原有的東西呢?它有時候可以變得非常保守。比如說,對政治人物的崇拜,那難道不也是一種“粉絲文化”嗎?你從這個角度去看粉絲的話,以前那些在天安門廣場上麵對著毛主席把像章紮進肉裏的人,那種人叫不叫粉絲呢?那不是最厲害的粉絲麼?那個年代,中國人有一半都是毛主席的粉絲吧。

許: 把牛仔褲進行改造的這種行為,是不是有點像“山寨”的概念?

梁: 有點像。但是問題是,我一直不是很喜歡約翰·費斯克的這種說法。原因在於,你接下去問他一句,即便消費者可以把牛仔褲加以改造,然後呢,然後怎樣呢?好吧,你買回牛仔褲,你剪個洞,你說你很有創意,你“創造”了一些文化,但這有意義嗎?你改變了什麼嗎?你動搖了什麼東西嗎?沒有。你根本地改變了什麼嗎?也沒有。所以那又怎麼樣呢,意義在哪裏?頂多頂多,隻可以說是“弱者的反抗”。弱者的反抗就是說,他沒有什麼別的權利的時候,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舉例來說,曆史上第一次所謂“粉絲的反抗”是20世紀60年代的時候,電視劇《星際迷航》要停播。那幫粉絲就聯名給電視台寫信抗議,逼迫電視台又增播了一季《星際迷航》。他們覺得這叫“反抗”。請問這叫“反抗”嗎?“反抗”什麼?約翰·費斯克最早講的“反抗”,是對整個資本主義製度的反抗,但是這些事件根本沒有反抗到什麼呀,隻是告訴這個市場,我們還有很多人要繼續看這個節目。他們既沒有反省這個生產機製本身,也沒有去反抗當年左翼批評家所講的“大眾文化工業”——他們甚至是在“大眾文化工業”的裏邊,用行動去要求積極地生產某些產品,這叫“反抗”嗎?

許: 前不久的“粵語保衛戰”算不算“粉絲的反抗”呢?

梁: 這跟粉絲不一樣。你若把說粵語的人都叫做“粵語的粉絲”,概念擴成這麼大,那什麼都叫粉絲了。當然其中有的人不是廣東人,也不說粵語,他們也加入到這個運動當中,但他們支持的不是“粵語”,而是“保衛粵語”這個理念。如果這麼講的話,香港支持天星碼頭的人,能不能叫做粉絲呢?當年支持共產革命的人,也叫粉絲嗎?如果真這麼講的話,那什麼都叫粉絲了,粉絲就變成沒有意義的說法了。

你要是非逼我給“粉絲”下定義,我隻能說:“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粉絲應該是有限定的,它不可能擴大到什麼都包括。任何一個人,他相信一個信念,為這個信念付出行動都叫粉絲的話,那請問還有什麼人不是粉絲呢?

許: 那我們應該怎樣主動地去挑選我們的偶像呢?

梁: 我不會用主動或被動來形容這樣的關係,因為這跟主動被動無關,個人的判斷力,多於主動被動。

“崇拜”這種感情是怎麼發生的?粉絲跟一個偶像之間的關係是怎麼產生的?大部分我看過的研究告訴我們,沒有什麼人會說:“哎呀,我好像沒有偶像,我得選一個。”沒有人是這樣子開始崇拜偶像的。偶像的出現就像你遭遇情人一樣,是邂逅,而不是選擇。你之所以喜歡一個人,或者喜歡一個偶像,往往不是選擇。偶像和粉絲不是“征婚”“征”回來的,是在一刹那,你覺得這個人擊中了你某些“點”,讓你覺得你很被他吸引,你很崇拜他,你想跟他發生密切的關係,你想關注他,他對你來講在生命中有某些重要的意義。

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比如“超級女聲”投票,逼著你要選李宇春還是周筆暢,因為那是一個遊戲上的選擇。就等於你玩象棋選哪一邊,這跟崇拜又是兩碼事。就是說,在“超級女聲”投票時,投票者不一定都是粉絲,他可能隻是遊戲的參與者,他今天必須要選擇投給誰,並不意味著投給誰就是誰的粉絲。

■ 關於“粉絲經濟” ■

許: 那什麼叫“粉絲經濟”呢?

梁:“粉絲經濟”是相當限定的,它指的是說,有這麼一個人,他成為了其他人的偶像,然後他的那些崇拜者們,他的粉絲們的一些消費行為、一些經濟行為,能夠產生一些經濟效應,這個經濟效應是跟他們崇拜的對象相關的。“粉絲”必須和“經濟”搭檔,才能叫做“粉絲經濟”,如果不產生消費行為,隻是在心裏喜歡,這樣就不算。

許: 我們看到,山寨的商品有時候也能滿足粉絲的一些欲望,比如說山寨的iPhone,擁有它的人也覺得不錯。這種從山寨商品身上得到滿足感的粉絲是什麼心理?

梁: 我覺得這樣的人不一定能稱得上是粉絲吧?真的是iPhone的粉絲,會不計代價地去買iPhone,當然,有一些iPhone的粉絲買不起或買不到,他會買山寨產品,但是問題是大部分買山寨iPhone產品的人未必因此就是iPhone的粉絲。他有可能覺得iPhone是很好用的一個東西,而不是對它產生一種狂熱的崇拜。

粉絲崇拜偶像都是對某種東西有一種執念的,但買山寨iPhone的人不一定對iPhone有執念。就比如你買翻版碟,並不一定表示你對“碟”有執念,你可能隻是因為買不起正版碟,這可以是很理性而冷酷的經濟計算。買山寨iPhone的人也可以是一樣的道理,他喜歡iPhone的一些功能,他不崇拜iPhone這個品牌,他也不崇拜史蒂夫·喬布斯這個人,他隻是喜歡它的一些功能,喜歡它的一些潮流,然後他想要用一個他覺得“合理”的價錢去買到這些功能和潮流,山寨機正好符合他的要求,如此而已。

所以,“山寨經濟”和“粉絲經濟”其實是兩個不同的領域,但是呢,又會有一些交集的地方,“山寨經濟”其實是一個對現有市場的某些產品的模仿,然後提供一個廉價的代用品,甚至是“更好”的代用品。它非常便利,非常劃算。對很多人來講,山寨產品或許還是一個不可或缺的東西,因為當地經濟生活水平可能還不足以使他們用上正牌的產品,或原裝的產品。這樣的消費行為不一定跟“粉絲經濟”有關,它真正跟“粉絲經濟”有關的時候,隻是當那些粉絲去買正牌的商品,而且是出於對偶像的執念的時候。

■ “如果可以選,我寧願沒有粉絲” ■

許: 你覺不覺得你是一個粉絲經濟的受益者?

梁: 是啊,因為有粉絲才有我的書嘛,有粉絲去看我的節目、去參加我的活動,讓我在這個過程中賺到錢了。但是我並不因此就感激粉絲,如果可以選,我寧願沒有。為什麼呢?我覺得回到原點講,粉絲之所以會崇拜一個偶像,他之所以會發生之前我說過的關係,是因為他覺得這個人在某一方麵擊中了他,就像愛上一個人一樣。但是,這跟你在真實生活中愛上一個人是有巨大差別的。

首先,我們講相同的地方。相同的地方在於人之所以欲望一個人、欲望某件事情,這個欲望通常表明它在某地方的欠缺。比方說,他盼望自己會向什麼方向發展,缺了某個東西,想在某人身上獲得。我們有千奇百怪的理由去欲望某個事情,跟它發生關係,也許是友誼、也許是愛情,或者別的其他種類的東西。

其次講差別的地方。粉絲跟偶像的關係跟剛才我講的不一樣,同樣作為欲望的對象,偶像是通過大量的媒體呈現出來的,而不是一個麵對麵的認識。在這個時候,其實粉絲有太多的投射,這些投射並不一定跟那個真實的“偶像”是相符的。因為那個“偶像”真實是個什麼樣的人,跟他在媒體上出來的也許是非常不同的。對不對?所以這裏邊有太多的“虛妄的投射”,接下來,這些投射還會有“再生產”的情況。

什麼叫再生產呢?再生產的意思指的是,比如說你今天愛上一個人,你崇拜一個人,你會對他的言行有很多自己的詮釋,而這些詮釋其實是一種生產——為什麼他今天會說這番話?為什麼這女孩會用這種眼神看我?她肯定別有用心,她肯定有什麼特別的意思。也許人家隻是一個簡單的意外的微笑,但你會覺得它特別充實、特別豐滿,對你來講別具意義,然後你就生產很多東西。

日常生活中你愛上一個人,也許也會有這種再生產,但這個再生產不是那麼自由的。為什麼?因為這個被你愛的人是在你日常生活中出現的人,她可以否定掉你之前的投射跟再生產,她可以讓你了解你之前想太多了,你誤會了。但是問題是,一個粉絲對於偶像的這種投射跟再生產,是這個偶像本人很難親身告訴粉絲真實情況的,他很難親身來否定,或者逼迫你用別的方法來詮釋它。崇拜完全是粉絲的“自我幻想”和自我幻想的“循環生產”。所以說,這是一種單純的執著,這個執著是建立在一個幻想的基礎上。作為一個佛教徒,對我來講,所有的執著跟幻想都是不太好的。更不要提,有時候這種執著跟幻想會對被崇拜的人造成一些負擔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