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中國的官與民(1 / 3)

根據他們的判斷,如果竭力維護某種權力會得不償失,特別是會損害他們的商業利益時,那麼無論你怎樣勸說和請求,他們都會無動於衷,泰山崩於前而不變色。通過自己的經驗和觀察,他們知道,積極起勁地同地方官府作對是要付出代價的,一般不會有什麼好果子吃。因此,他們寧願做出明明白白地忍受那些敲詐勒索、腐化墮落的行為,而不願去做沒有把握的事情,更不願去摸老虎屁股或捅馬蜂窩。

如果某位學者研究一下中國的百姓與地方官員之間的關係的話,那麼他一定會發現這種關係非常獨特,既錯綜複雜又引人入勝。因為在這種關係中存在著許多明顯而令人驚異的矛盾和相互的抵觸,它的確能夠說明中國民情的一個新的、與眾不同的方麵。例如,在做生意方麵,世界上沒有其他任何一個民族的人能夠比一般的中國商人更謹慎小心、精打細算和滴水不漏。他們對自己的生意了如指掌,算計得分毫不差。他們會因為一分錢的百分之一而與一位同行臉紅脖子粗地爭吵上半天,然而卻年複一年、心甘情願、歡天喜地地向官府交納一打以上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雖然他們在心裏很清楚,每個項目中所交的捐稅都大大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數額,但他們還是照交不誤,他們對官府的其他貪汙腐化、歪曲正義的事情可以不置一詞(更談不上反抗)、熟視無睹地默默忍受,而當一位鄰居或者一生的好友至交在某件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忽視了禮節,他們就認為那有礙於自己的好習尚,他一定會與他沒完。我認識兩兄弟。一次,因為弟弟沒有稱呼哥哥“敬愛的大哥”,而是直呼其名,兩兄弟大吵了起來。實際上,兩人都是官府殘酷黑暗的壓榨的犧牲者,但卻沒有為此大吵大鬧,也沒有絲毫的抱怨。

這些案例不能解釋為中國人愚昧無知,缺乏權利觀念,對自己的權利漠不關心。也不是像有些人指出的那樣是因為中國人感覺遲鈍、頭腦簡單、缺乏勇氣。他們也不是因為害怕官府,畏懼懲罰而忍氣吞聲。的確,中國人在談論及皇帝的時候,大氣都不敢出;但當話題轉移到當地官員的時候,他們的觀念和話語就變了。中國人非常隨便地批評當地官員。在他們看來,這些官員和他們一樣都是從老百姓中來的。他們對地方官的褒獎和責備也看得很輕。中國人非常喜歡給當地官員起綽號。他們一般根據官員的說話、外表、舉止的特征編造出非常恰當的一個或多個綽號。即使最高級別的官員也不能避免這些“昵稱”。在非正式場合,恭親王被人們成為“六爺”,因為他是軍機處領先大臣,位列百官之首,同時也是前任皇帝的第六個兒子;有時他被稱為“鬼子六”,因為他被公認對外友好,而外國人在中國通常被叫做“鬼子”。內閣中有一位成員,人們從不稱呼他的真名或官職,而叫他“尺蠖”。這是人們非常熟悉的蟲子。我一次還聽到軍機處的某位成員將皇帝稱為“我的老板”。

盡管充滿了迷信的思想觀念、特有的興趣愛好,但從本質上來講,他們是一個非常務實的民族。他們很少追求或者沉溺於精神生活。他們是頭腦冷靜的哲學家,而不是一位富於幻想的感情用事者。他們很少走上一條不見邊際和盡頭的道路,對他們來講,上不著天下不著地是不可思議的。毫無疑問,中國人性格的這一特點與他們那默默忍受不公正待遇的做法有著深刻的聯係。對於一般比較溫和的敲詐勒索,他們不會起來反抗,除非他們確實相信反抗能給他們帶來真正的實惠。根據他們的判斷,如果竭力維護某種權力會得不償失,特別是會損害他們的商業利益時,那麼無論你怎樣勸說和請求,他們都會無動於衷,泰山崩於前而不變色。通過自己的經驗和觀察,他們知道,積極起勁地同地方官府作對是要付出代價的,一般不會有什麼好果子吃。因此,他們寧願做出明明白白地忍受那些敲詐勒索、腐化墮落的行為,而不願去做沒有把握的事情,更不願去摸老虎屁股或捅馬蜂窩。

在談到中國官與民的關係時,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值得引起我們的重視。這就是,中國各級官員名義上的俸祿嚴重不足。朝廷給他們所規定的所謂勞動補償的薪水,根本不足以用來支付他們所雇傭的幕僚、走卒、仆役等下級人員的工錢,而官員如果沒有這些人跑前跑後,他們還真是玩不轉。如果我們對此想象一下華盛頓高貴的美國國務卿要把每個月的全部薪水用來支付他管家的費用;同時再考慮一下我們在歐洲各個國家所設立的外交機構中,很少或幾乎沒有哪一個領事館的首席外交官能夠用他的薪水,在一處像樣的地方租一套像樣的房子。如果明確了以上事實,我們就能夠體會和理解有,在這方麵中國的各級官員們的確有難言之隱,很不容易。清朝政府已經認識到這一點,每年從“反敲詐基金”(anti-extortion fund)中抽出一部分撥給每位官員作為補貼。這種補貼的數額在許多情況下是官員正式俸祿的二十到二十五倍,但即使加上這一數額也往往不足以使官員們維持比較體麵的生活,他們仍然十分寒酸。

以上所述的事實是眾所周知的,沒有人會提出異議。正是從這一事實中產生了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做法。這就是,每一位官員都有權從他為百姓服務的項目中,收取相當數量的特別勞務費。因此,如果是處理一件案子,那麼他有權向雙方當事人收取報酬;如果是收取皇糧國稅,那麼他會心安理得“吃”下一筆回扣。真正減少和支持著他的是他所管轄區域內的平民百姓。這一做法在大清帝國的各個地區都得到了合法的承認,人們對此一般沒有怨言和不滿。除非某些官員的手伸得太長,榨取得太多,或者某些官員的服務費收取牛頭不對馬口、漫天要價而激起民憤,那種情況又當另當別論。在西方人看來,這一製度的各種弊端和危害昭然若揭,既清楚明白又真真切切,無需加任何評論和注釋。但是,中國人卻看不到那種做法正變成了貪汙受賄、腐化墮落的敲門磚和通行證,反而堅定不移、矢誌不渝為它進行辯護和支持其存在,認為那是合情合理的,如同做生意一樣。

看來這一製度正在經曆著針對各級官員(從最低級一直到皇帝身邊最親信的大臣)的一種變革。有一位著名的中國官員,他曾經代表清朝政府常駐外國許多年,並且以傑出的才能贏得了外國人的尊重。他有一次告訴我說,當他從國外回到北京,每一次去拜見皇室的某位成員時,他的仆人要帶上一份一百兩銀子的禮物。在被接見之前,他必須先將這些銀子遞給把門的官員,然後才能對他放行,這僅僅是第一次;如果他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再去拜見那位皇室成員,還要照樣交見麵禮,不過每次隻交五十兩銀子便可以了。那位官員還向我解釋說,官員拜訪皇室成員時,都要交納這樣的禮物,至於禮物的輕重,要按照官員的官銜等級嚴格確定。他第一次所交納的一百兩銀子,正是由他的官銜所決定的數額。下麵是另外一個例子。有一次,一名官員從某一職務卸任之後,向內侍要求按照例行的做法去晉見皇帝。但是他被告知,像他那麼高官銜的人要拜見皇帝,一般需要敬獻的禮物是五千兩銀子。那位官員對這一數目頗感躊躇,怏怏不樂,提出隻交一半,但是遭到了回絕。因此,他也就放棄了拜見皇帝的請求。雖然他很清楚那將意味著什麼——朝廷委任他以新職務的希望就此劃上了句號,即使這樣,他也不得不那樣做,因為他是一位嚴於律己、清正廉明的國家公仆(事實上在中國這樣的官員大有人在),他既沒有也根本不會搞到那樣一大筆數目的銀子。還有一次偶然的機會,北京一位著名的珠寶商人向我展示了擺布在他店裏的一百隻像綢緞般光滑鮮亮、色彩絢麗、異常精美的盤子。每隻盤子都被分出十個空格,其大小正好能容下一塊十兩重的銀錠。珠寶商說它們已經被某個高級官員預訂了,整裝待發,隻要主顧命令一下馬上裝好銀子。這是呈送給一位王爺的優雅別致的禮物——一萬兩白銀。

這種收送禮物的製度並非一無是處。它在維持加強社會的安定與秩序方麵擁有實踐價值。中國的法律雖然沒有規定各級罪行可以通過交納罰金來取代懲罰,但是司法過程中允許通過納金來抵消一些並不嚴重的罪行。實際上大量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通過壓榨罪犯盡可能多的金錢來私下結案。雖然這些錢有的時候被挪用花在了繼續的公共事業之上,但是這些罰金從來就沒有上繳到國庫。在中國,上級官員對下級官員的瀆職或者失職行為有非常廣泛的認證權力,可以采取罰金等懲罰方式。因此,一旦有反對他們的聲音或者抱怨,一旦遇到困擾或者麻煩,下級官員就趕緊向負責官員送錢。如此一級一級類推。

不管這種製度的抽象意義是什麼,在正麵的意義上,它導致的直接結果是使得那些有權收罰金而又被上級官員監督負責的官員們盡心維護秩序,小心謹慎地統治著百姓。如果地方官明白——事實上他們都明白,如果壓榨索取得太多,民怨沸騰,讓總督、巡撫們知道了,那麼他就不得不與上級官員平分自己的所得。這樣做,他還不如普通老百姓精明算計。與其榨取過多,不得不讓上級官員拿走一半或者被奪去大半,倒不如隻敲詐那一數額的三分之二而全歸於自己的腰包。與此相類似,官員的任何玩忽職守如果達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而引起抱怨和不滿,那麼他一定要為此而付出代價,哪怕這種抱怨和不滿不值得一提或者根本就站不住腳。下麵一個很簡單的例子能說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