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中國的官與民(2 / 3)

有一次,我向美國領事館附近的一個巡捕局報告了一件偷竊案。其大致情況是,領事館雇傭了一名中國人作抄寫員,結果一個小偷溜進這位抄寫員的房子,偷走了裏麵供裝飾擺設用的一些銀質器具,總價值不超過十二或者十五美元。聽了我的陳述後,巡捕官拍著胸脯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一定會懲拿竊賊。但是在此之後事情的辦理卻毫無結果,我也就逐漸將那件事丟到了腦後。三個月之後,又有一位不速之客竟然竄進了我自己住的房間,偷了比上次多得多的財物逃之夭夭。這次我又請來了那位巡捕,並決定向他施加點壓力。我向他威脅說,如果再不認真處理,我將把此事報告給京城的九門提督。這一招還真是靈驗得很。在盜竊案發生了不到二十四小時的時間之內,他果真把竊賊抓獲,丟失的物品也一件不少地完璧歸趙。幾個星期之後,那位巡捕要求見我一麵,我答應了,一進門,結果他就把上一次竊賊從抄寫房裏偷走的裝飾銀具放在桌子上。我看了一眼,一件不少,驚訝之餘,我對他表示謝意,於是發生了以下的對話:

“這些東西給我惹了許多麻煩,使我賠了一大筆錢。如果您在向九門提督(軍事總督)報告之前事先警告我的話,我可能早就替您找回這些東西麵少花我的冤枉錢。”

“可是我並沒有向提督申報此事。”

“您一定告訴過他,因為他對這件事了解得非常詳細。”

“確實沒有。我在提督麵前從來沒有就此事或者其他事情發表過對您不滿的言論。我隻是告誡過您,如果無情不趕緊抓獲進入我房間的竊賊,我將報告九門提督。而您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使我非常滿意,抄寫員房間失竊的東西也不是價值連城,因此我就決定不再繼續追究此事。實際上,我早就把它忘記了。”

“難道您從來就沒有向九門提督提起過您被竊的事嗎?”

“我隻是間接地提過。對於您所抓獲的另外一名竊賊,我當然去了提督那裏多次,以同提督商量如何處罰他。在談話的過程中,我在提督麵前讚揚了您那迅速而又令人滿意的辦事效率。坦率地講,我告訴他我的確對此既感到驚訝又很高興。還告訴他,因為對於在這之前一個不起眼的案子,我把它委托給您去處理時,您雖然誇下的海口很大,卻根本沒有下文。”

“這就一清二楚了。有一天提督把我叫到他麵前,首先告訴我,您對我的行動是如何如何滿意;然後話鋒一轉,逼迫我向他全部交代第一個案子是怎麼回事,接著罰了我一千兩銀子。而且還警告說,如果在一個月之內我不能把第一次失竊的東西找回來給您,他將再罰我一千兩銀子,同時還要撤掉我的職務。您現在再也不需四處奔走抱怨連天了,將來也絕不會有什麼竊賊再來打擾貴領事館。”結果還真的像他所說的一樣。

就以上所述的內容來看,我們也許會異常驚異地發現,世界上很少有其他一個國家能像中國那樣,擁有一個如此完整的統治管理體係。在這一體係中,限製和防範不公正的壓迫,以及各種濫權等等的措施都設計得相當嚴密,充滿了智慧,的確非其他國家所能匹敵。各種存在保護百姓不受官府欺壓虐待的章程和法,事無巨細、麵麵俱到、多如牛毛。建立在此體係基礎上的政府應當說是理想的政府。因為各級官員處在廣泛的監督之下,他們要忠實地按照各種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不接受監督約束的任何行為都被視為非法和無效。除此之外,我們在前文中還提到過中國的監察製度。這一製度對於公眾的利益實行獨立的監察權力,不受外界其他因素的幹擾。按照規定,監察官們要時時觀察,密切注意每位官員的一舉一動,無論他的官銜職位有多麼高貴,都必須接受這種監督。而且,在這種監察體係下,即使最卑賤低微的人,都可以不受挾製、不花分文地將自己的冤屈達於天聽——直接請求皇帝出麵主持公道。

其他許多指導任命官員以及規範他們行為的規章製度值得敘述一下。因為不僅我們發現這些規章製度充滿了智慧,而且清朝中央政府也已經發現製定這些規章製度對於防止種種社會弊端很有必要。例如,任何人不得在他出生省份擔任官職,同時他也不能讓任何親戚在其手下擔任某一職務,哪怕是最卑微的一級,他還不能從其轄區治理的百姓中娶妻納妾。同時,同一父母的兄弟所生的兒子(堂兄或者表兄弟)也不能在同一個省內擔任官職。如果一旦出現上述情況,那麼根據這條規定,一般不超過一年的時間便一定將他們調開。以上幾條規則的用意十分明確,就是要防止由於家庭裙帶關係所產生的任人唯親、失去公正的現象。中國人非常重視的另外一條原則就是規定官吏在同一地區的任職不得超過三年。三年任期屆滿之後,官員要另行遷往他處。根據其上屆任職的政績和表現,至少從理論上講,他們或者要加官進爵,或者要降級使用。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比如說根據百姓的一致請求挽留,官員可以在同地連任一屆。但是就整體上看,三年一屆後再易地為官的原則得到了嚴格的執行。這種做法的目的同樣也十分明確,就是為了預防和消除官員與某些當地人結成過於密切的關係,或者與他們狼狽為奸、魚肉百姓,以至於使官府失去了正常的管理職能,從而破壞政府的形象。

關於大清帝國的賣官鬻爵以及通過這一方式步入仕途後官吏們各種荒唐離奇的行為,人們著書立說,已經寫了許許多多。關於這方麵內容的異常有趣但也可能不足為憑的眾多奇聞軼事也在到處流傳。但我本人相信,那些說法和其中的觀點都沒有明確的事實根據。它們是由於人們混淆了清朝兩類形如漢界楚河般迥然不同的榮譽後,所產生的自然不可避免的結論。而那兩種榮譽本身都是中國人極力追求的。毫無疑問,在特殊形勢下,使用官方頭銜和在頂戴上佩帶珠子的權力被出售給了相當多的人。皇帝也不固定地將類似的榮譽和特權授予那些富有公共精神的個人。後者捐資修建橋梁、道路或堤壩,在其他公共服務領域也作出了貢獻。這些榮譽賦予了他們一些法定的特權,但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有資格出任官職。筆者認識許多購買或者擁有這些官方頭銜的中國人,但都不是現任官員。我作了長期的調查,還沒有發現有中國人,或者聽說有中國人因為擁有這樣的榮譽頭銜,而獲得超過保甲長級別的官職。虛名頭銜和榮譽是可以買賣的,但是通向官場之路完全壟斷在國家主持和控製的科舉考試。但是一個人成功通過了科舉考試後,我們如果說不是金錢幫他鋪平了晉升的道路,那也是不恰當的。

公共輿論在製約官員行為方麵起到了重要作用。任何官員如果忽視了這一點,或者傷害了人們的感情,或早或晚都要倒黴。官員們需要履行三種職責。他必須維持地方安定與秩序,征收朝廷規定給他管轄政區的賦稅,保證地方上沒有抱怨和對他的反抗。做到了這三點,他實際上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他的政區完全由他管轄。隻要管轄下的百姓對官僚主義作風的不滿和抱怨沒有爆發出來,就不會有人去幹涉他具體的管理措施。就老百姓一方來說,他們對官員的恰當職責和權威的理解比我們預料的要清楚得多。正如前所述,人們容忍地方官員超越法律的嚴格限製,非常自由地執政。但是如果後者走得太遠,他們立刻會表達自己的不滿。在地方官員三年任期期滿,麵臨升遷的緊要關頭,一份並不好看檔案材料就會起到毀滅性的作用。這樣,潔身自好、嚴於律己就被中國人視為防範限製地方官越權和濫權的一件法寶。

在大清帝國的各個角落,還存在著一個連外國人都很熟悉的“鄉紳士大夫階層”(literati)。這一階層的人都是在他們所居住的地區受過教育的讀書人,他們一般都完成了讀書人所必讀的內容,而且已經通過了一兩級通向仕途的科舉考試。如果把這一類人用西方社會的各階層作一比較的話,他們非常近似於我們西方國家不在政府中任職的大學畢業生。但是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非常不同的地方。這就是,西方人讀書不一定是為了做官,而所有那莘莘學子孜孜矻矻、皓首窮經追求學問的明確目的,就是為了做官。他們視做官為夢寐以求的終生職業。在科舉製度下,他們所有的人也並不是沒有步入仕途的希望。每一個人都可能是將來出類拔萃、扶搖直上者。

正如我們所預料的,這一階層在每個社區中都是頗有影響的人物。他們享有某些法定的特權和豁免權。督撫以下的任何地方官對他們的這些特權都無權進行幹涉,更不能予以製裁或者取消。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個階層獨立於地方官府之上,不受其約束。他們把從事體力勞動和經商看做很不體麵的事情。隻有在十萬火急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們才會放下架子去為衣食而奔波。因此,一般地說,這一階層都是一些優哉遊哉從容不迫之士。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與腦力去研究琢磨將來該投到誰的門下、步誰的兵法、走哪條路子。同時,由於他們將自己視為統治階層的一部分,因此他們對於在職地方官的口語診斷一般都比較溫和適度,不會走極端。然而,他們對於公眾輿論卻能夠起著決定性的形成、引導和調控的作用。他們既是調解平息百姓之間爭紛不和必不可少的仲裁者,又是處理之間事無巨細大小問題的中間媒介。他們形成了一個非官方然而又是被特別認可的“陪審團”,隨叫隨觀察。清朝中央政府通過一係列的監察製度與這一階層保持著密切的聯係。一般地講,朝廷對他們的建議和意見等都十分看重,大部分采納。因為清廷認識到這些人的意見往往代表了民心所向,政府也深知眾怒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