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春氣始至話立春(1 / 1)

立春,又名打春、正月節,是二十四節氣之一,由於它為春天之始,民間都把立春作為節日來過。這也道出了農業社會春天的重要性,反映了古人的季節觀念。

立春是農曆二十四個節氣的第一個時節。立春之節,顧名思義,就是嚴冬已盡,春季開始。俗諺有雲“一年之計在於春”,可見立春日之重要,古人對此節令之重視。

立春的含義

“立”是“開始”的意思,立春就是春季的開始,每年2月4日或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為立春。按舊《農曆》所雲:“鬥指東北維立春,時春氣始至,四時之卒始,故名立春。”

古代“四立”,指春、夏、秋、冬四季開始,其農業意義為“春種、夏長、秋收、冬藏”,反映了黃河中下遊四季分明的氣候特點。但中國因地理條件複雜,“四立”並不能適用全國各地。各地氣候相差懸殊,四季長短不一,如黃河中下遊的立春日為土壤解凍日期,作為春季開始的標誌,失之過早。但“立春”的這種劃分方法還是比較符合實際的,立春後氣溫回升,春耕大忙季節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陸續開始。

自秦代以來,中國就一直以立春作為春季的開始。立春是從天文上來劃分的,而在自然界、在人們的心目中,春是溫暖,鳥語花香;春是生長,耕耘播種。在氣候學中,春季是指候(5天為一候)平均氣溫10℃至22℃的時段。

立春節的起源

立春,作為一種節日度過,至少在三千年前就已經出現了。立春的名詞,最早產生於古代周朝。據《禮記》所載,周朝時,每逢立春節,周天子總要率領諸侯及士大夫,前往東郊舉行盛大的祭祀活動,祈求一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國泰民安,回宮後還要賞賜群臣,布德和令以施惠兆民。

東漢時,正式產生了迎春禮俗和民間的服飾飲食習俗。唐、宋時期,在立春日,宰臣以下都入朝稱賀,見於宋代《夢梁錄》:“立春日,宰臣以下,入朝稱賀。”

明清兩代,是立春文化的盛行時期。清代稱立春的賀節習俗為“拜春”,其迎春的禮儀形式稱為“行春”。在這些迎春活動中“服飾”與“打牛”是很重要的習俗之一。明清時京兆尹和各府衙官員,都必須將官服穿戴整齊,去“東郊”的“春場”去迎春,即按規定的儀仗,製作春牛、芒神、柳鞭等舉行迎春禮儀,然後進宮朝賀並接受賞賜。清人所著的《清嘉錄》指出,立春祀神祭祖的典儀,雖然比不上正月初一的歲朝,但要高於冬至的規模。可以看出,立春在很早之前是相當受重視的。

延伸閱讀

何為寡婦年?

“寡婦年”,又叫“盲春”、“啞年”,是指整個農曆中全年都沒有立春。關於寡婦年的說法有很多種,其中流傳最普遍的一種是,寡年無春,不宜結婚。

在古人的觀念中,陽是天,是男;陰是地,是女。一年四季都與陰陽相配,春為少陽,夏為老陽,秋為少陰,冬為老陰。於人分別為少男、老父、少女、老母。天地萬物的化育,與男女交生殖類同。春天陰陽平衡,就好比男女的和諧,正是生育季節。《尚書》中有“分命仲,宅夷,曰穀。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民析,鳥獸孽尾。”這些文字說明我們的祖先在幾千年前就觀察到了自然界的生殖規律,把它作為典章記載下來,傳給後人。春,代表著交、生育。“春生、夏養、秋收、冬藏”的觀念,曆史悠久。無“立春”之年被稱為“寡婦年”,與古人的上述認識有關。

但民俗專家認為,存在這種現象,隻是曆法的需要,對自然氣候和季節沒有影響,對人們的生活、生產也不會產生特殊影響。“寡婦年”不宜結婚的說法是荒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