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祀神重農的迎春俗(1 / 1)

立春日迎春,是中華先民於立春日進行的一項重要活動,是從天子到庶民都要參加的一項活動。迎春習俗,體現了古人對春天、對農業的重視,也表達了對農業豐收的祈盼。

迎春,是立春節的一項重大活動,事先必須做好準備,進行預演,俗稱演春,然後才能在立春那天正式迎春。田汝成在《西湖遊覽誌餘》中就有關於嘉靖年間杭州演春活動的記載:立春前期,縣官督委坊甲,整理什物,選集優人、戲子、小妓,裝扮社夥,如昭君出塞、學士登瀛、張仙打彈、西施采蓮等,競巧爭華,教習數日,謂之演春。

迎春的曆史

首先按《禮記 ? 月令》製定迎春禮儀的是漢朝,並在東漢時形成了完整的迎春禮儀。《後漢書 ? 祭祀中》說:立春之日,迎春於東郊,祭青帝句芒。車旗服色皆青。歌《青陽》八佾舞《雲翹》之舞。及因賜文官太傅、司徒以下縑各有差。青帝是五帝之一,在東方之位司春,句芒是其輔佐之神。除了京師外,郡縣也進行迎春。那麼為什麼要在東郊迎春呢?因為當時祭祀的句芒神是主管農時的,傳說他居住在東方,所以,就將祭祀的活動定在了東方。

東郊迎春活動,發展到後來,地點就不止是東郊了。如宋代《夢梁錄》中記載:“立春日,宰臣以下,入朝稱賀。”這證明,迎春活動已經從郊野進入宮廷,而且不僅僅是祭祀活動,成為官吏間的互拜了。

宋以後,立春前一天有迎春牛活動,人們稱之為迎春,並與立春日的鞭春(打春)區別。《夢粱錄》記載:立春前一日,以鎮鼓鑼吹妓樂迎春牛,往府(指臨安府)衙前迎春館內。以儀仗器樂隊伍迎春牛,形成歡樂的氣氛,成為迎春的特色。

明清時代國家明確規定了迎春的禮儀。明俞汝楫編《禮部誌稿》中的《進春儀》記載,永樂中定:每歲,有司預期塑造春牛並芒神。立春前一日,各官常服,輿迎至府州縣門外,土牛南向,芒神在東西向。

迎春儀式

迎春儀式,又稱行春,是在立春前一日進行的,目的是把春天和句芒神接回來。迎春設春官,並預告立春之時。如河南嘉靖《尉氏縣誌》說:縣宰率僚屬人等迎春於東郊,散春花、春鞭,縣中各色行人及諸伎藝巧飾,呈其技能,作樂戲劇,傾城士人從觀焉。縣中設有春宴。

不同地區,迎春儀式有所不同。如浙江地區,立春前一日抬著句芒神出城上山,同時祭太歲,還要在迎春過程中舉行鼓吹、抬閣、地戲、秧歌、打牛等活動。從鄉村抬句芒神進城後,人們夾道聚觀,爭擲五穀,謂之看迎春;山東迎春祭句芒,會根據句芒的服飾預告當年的氣候狀況:戴帽則示春暖,光頭則示春寒,穿鞋則示春雨多,赤腳則示春雨少;廣州地區在立春前後,擊鼓驅疫,祈求平安。

最初的迎春活動,主要是一種國家祀典,發展為民間士庶的迎春活動,要簡單也有趣得多,如貼宜春帖、戴華勝、掛春幡,表達迎春慶春之意。

宜春帖,就是寫有“宜春”二字的帖,也叫“春帖”、“宜春方字”。 大意為春天是個很相宜的季節,是祝頌春天的語彙。

立春日簪戴的華勝,也叫春勝,是一種婦女裝飾品。立春節,女孩子剪彩為燕,稱為“春雞”;貼羽為蝶,稱為“春蛾”;纏絨為杖,稱為“春杆”。戴在頭上,爭奇鬥豔。

還有一種剪成旗幡形狀的立春裝飾品,叫春幡。它有戴在頭上的,也有掛在樹上的,而且不僅自己簪戴,還可以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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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春的來曆

傳說明朝時,有個知府,在他上任的頭一年,春天來得特別遲,立春已有個把月了,花草樹木都未看見發芽。

知府心想這不是一個好兆頭。於是,他立即下令,要百姓去尋找發了芽的樹枝送到知府。誰送得早,就有獎賞。第二天,便有吳姓的和周姓的兩個人,找到了幾枝發了芽的楊木,送到了知府的衙門。知府大喜,認為是送來了吉祥,重賞了二人,並且要他們兩人明年更早些來報春。

到了第二年,春天早早就來了,正月初一立春,周、吳兩人便手持發了芽的楊柳,各人還拿了一麵小鑼半邊特製的鼓,一齊來到知府衙門報春。他們一邊敲鑼,一邊還唱起自己編的一些好聽的吉利奉承話。知府格外高興,又給了周、吳二人雙倍的獎賞。消息傳開,來年,其他百姓也仿照著周、吳二人的樣子,成群結隊地上衙門報春。可知府卻沒有銀錢賞這麼多人了,便對大家說:“報春是件大喜事,你們可以拜吳、周二人為師,到各地村莊的鄉親們家裏去報春。本府從今後,在立春時節辦個盛大的迎春大會,與民同樂。”從那時起,各地都形成了報春的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