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清代“官當”的作用和弊端(1)(1 / 2)

清朝原設置一定數量的“官當”及對它們妥善運用,對維護和加強清王朝的統治、體現皇帝的恩威以及對皇族內部的經濟調劑照顧,都有有利之處。但是由於“官當”的官方身份,也滋生了腐敗,造成了資產的流失。

(一)“官當”對於維護清朝統治的作用

1.設置皇當有利於控製金融、調節銀錢的比價和流通,亦有利於在典當行業中體現朝廷的政令法令。

內務府經營的皇當幾乎都設在北京及其附近。北京是當時全國經濟政治的中心,亦是金融活動最活躍最集中的地區之一。乾隆初年,設在北京地區包括皇、官、民營的當鋪即有數百座,是當時占有現金總數、日常流通量最大的行業之一。在近代資本主義性質的銀行在中國出現之前,原來的舊式錢莊、銀號、當鋪實為當時社會上最主要的金融機構。清朝政府許多有關財政金融的政策法令,往往有賴於通過這些錢莊、銀號、當鋪加以貫徹,有時也有意識地加以運用。對當鋪的運用,很重要的方麵,就是通過其典押業務活動以調節白銀和銅錢的適當流通量,維持適當的銀錢比價。在當時,銅錢仍然是社會上使用最普遍、流通量最大的基本貨幣。入清以來,市麵上的銀、錢兌換價漲落不一。錢賤銀貴時,一兩白銀可兌銅錢一千三百,甚至一千五六百文;錢貴銀賤時則僅能換得七八百文,甚至五六百文。由於市場擴大,貿易量增加,對銅錢的供求量急劇增長,更由於銅源不暢,銅錢又常被囤積銷熔,從康熙末年開始,錢文不足,錢價過貴日漸成為經常發生的突出問題,到乾隆初年,已經演變得相當嚴重,有時甚至被稱為“錢荒”,形成交收困難,引起社會動蕩不安。由於典當業零星當押取贖較多,其每天收支銅錢的數量往往超過錢莊和銀號,清朝政府往往有意識地利用當鋪的業務活動作為出納調節的渠道之一,借以左右市場,保持穩定。當局一方麵盡力保證各當鋪有基本充足的銅錢以應付門市,另一方麵又想法限製各當鋪積存過多的銅錢而影響到社會的需要,並力圖加快其流通速度。重要的做法之一就是限製各當鋪的存錢數,並規定典當物件所值在一定數目以上的隻許支付銀兩,不許付給銅錢。

當然,除了金融方麵的問題以外,當鋪與社會各階層之間的關係也是很密切的。清朝政府從維護根本的統治利益出發,對典當業的控製遠比對一般行業為嚴密,各方麵的規定也更具體詳細,諸如,不許限當限贖,歲底臘月應減息降利並延長贖期,不許代罪犯寄頓或隱匿財物,不許銷納賊贓,有責任配合步軍統領衙門及其他緝捕部門偵破竊盜搶劫案件,主動提供線索,等等。這一係列的措施,或為減緩社會的矛盾,或為維持治安秩序,當然都是很重要的,而事實上,對數量眾多的當鋪逐一稽考查核也並不容易,比較理想的辦法是深入到典當行業中,從內部加以掌握和影響。

這是雍正和乾隆設置皇當,並對之相當重視的重要原因之一。皇當是否能起到這樣的作用呢?大體上是可以的。這是由皇當本身的特殊地位所決定的。內務府所管轄的各座當鋪,並沒有公開宣揚自己的皇家產業的身份,招牌上寫的無非是什麼恩慶、恩吉、萬成、慶盛等普通商號的名稱。但是,這些當鋪非比尋常,乃是由皇家作為後台,這一點實際上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特別在典當業本行業中更是人所盡知。它們的資金比較寬裕,規模一般較大,這還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掌櫃的竟然身穿朝冠補服飾,有藍寶石或水晶石頂帶,有時還佩用朝珠的內務府郎中或主事人等,鋪內一切官差夥役均為內府人員。這種架勢,更足以說明這種典當鋪來頭大,它既絕不可能是民營的,也不可能是一般官營的商鋪,隻能是皇家的產業,具有官方金融機構的身份。各級官府對於皇當當然要另眼相看,其他同行更不敢與之產生摩擦或作任何競爭,隻能唯馬首是瞻。朝廷要求通過各座皇當以更多地了解社會上各方麵的訊息,要求從行業內部對典當業加以掌握和利用,是不存在太多困難的。

2.設置“官當”,既有利於皇帝更直接地安排宮廷財政,又有利於對皇室貴族的經濟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