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談癖(2 / 2)

其緊張之狀,實已超過嫌惡,而類恐怖,這顯然快成病狂了。

積習成癖,積癖而成病狂習、癖、狂,原隻是量的差別,其始似並無本質之不同。

按理說,小孩子年紀小,人世不深,不應該養成什麼古怪的習性可是據我的觀察,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癖,他們缺乏理性,往往有些莫名其妙的喜好喜好什麼,而莫名其妙,亦是癖,至少類乎癖。

曾見許多小孩,當他們兩三歲的時候,喜在地上抓雞屎吃,喜在門窗器具上掠塵灰吃,亦有喜食泥土者有一女孩喜吃幹雞屎,見則如得糖果,若有人攔阻她抓食,必號哭滾跌,與之拚命又一小孩常瞞著大人,躲到人跡少至的閣樓上去吃灰塵若被人發現,他即害羞而逃我的一個侄女,幼時喜吃水煙袋煙杯中之所謂“煙屎”每見大人吸水煙,必索其煙杯,到手,先以指頭摳食,而後十分饞的置杯於口中吮之,吃的眉開眼笑。

若要不到手,則撒賴拚命平常欲止其啼哭,或欲其依從何事,此是大量的燒紙,亦唯有以給她髒煙杯子為條件,始能達到目的這都是說的兩三歲小孩子還有一親戚家之女孩,年已七、八歲,喜食紙灰平常吃的,是吸水煙用的紙撚兒上的燼灰,這不算奇一次鄰家。

有了喪事,俗例於缽中燒“紙錢”,以奠亡魂。

有大量的紙灰她即成天守著那缽子,大把大把的抓了吃吃到咳嗆流血,嚇得哭起來,哭了一會,想想,還是不能忍禁,抓吃如故其何以有此?想是生理上缺乏什麼質素?怕也未必今大人之嗜好煙草,已成一全世界普遍的風習吸煙與吃灰,嚴格地、客觀地說,有什麼不同?人本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兒。

小孩子惡作劇,喜破壞好殺生,這是人所共知的。但平常不過喜弄壞玩藝或用物,喜弄死螞蟻蜻蜒而已我知道兩個實例,卻有遠甚於此者有一男孩與其所配之童養媳,都是十歲上下的年紀這小兩口兒,每在大人外出時,將家中的雞捉住,兩人合作:一個提著翅膀,一個以一通旱煙袋用的鐵釺,自雞之糞門通人,自嘴中穿出如此弄死的雞,不知有多少;有時一次要弄死兩三隻雖被大人嚴行打罰,亦不能禁問他們雞蛋好吃不好吃,答日好吃問既如此,家中的雞死光了,有沒有雞蛋吃他們亦知道沒有雞蛋吃又一八、九歲小孩,其母有事外出,叫他在家好生搖小弟弟睡覺他卻跑到廚房中拿來菜刀,先將其弟之“小雞雞”割下,再將皋丸割下,又將其鼻子耳朵全都割下,一個不到周歲的小弟弟終被窗割而死,這簡直駭人聽聞了他們何以喜幹這等殘忍的事?不過解釋說,因為小孩子好奇,頑皮無知,等等其實亦不盡然日本“皇軍”占領我們首都後,以殺人多寡賭勝負,豈亦出於頑皮無知?人這個東西很複雜,有的本沒什麼理性可言。

總而言之,孩子們的癖似都無關乎“積習”,與大人們的癖究竟不相同癖,是畸形的發展;做文人,據說須有天才,天才亦是畸形的發展。故若將此題目拿到文人身上,亦有不少可談的。

怪癖,多為與常人相異之習性,不能籠統地評判它們的對錯。

就它們的形成原因來講,有些怪癖是一個人受生活環境影響而產生的心理或生理上的病態,有些怪癖是出於好奇心而自然形成的一種行為習慣,有些則是為了某種目的有意而為的行為。

所以,這就要具體分析不同的“癖”。有些怪癖是不良習慣,需要克服;有些怪癖則是一種帶有創新性的個性,有待於合理引導。

教育,尤其要正確看待孩子之“癖”與天才之“癖”,這關乎他們潛能的挖掘和一生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