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麻城孝感鄉考辨—淩禮潮(7)(2 / 3)

於成龍留守麻城之時,吳三桂的爪牙黃金龍仍然潛伏在黃麻交界的紙棚河(即今蘆家河)。黃金龍鼠伏紙棚河,斂聲屏息,不敢輕舉妄動。當聽說於成龍撤防回到武昌,立即掘地而起,夥同鄒君升拉起部隊,操練人馬,準備配合吳三桂進攻湖北。

七月二十二日,於成龍尚在麻城歧亭,接到黃金龍鄒君升作亂的稟報,當夜同生員劉廣定、李中素等馳至望花山。望花山與紙棚河李家集相去二十餘裏。二十三日會同黃州同知佟世俊等計議剿撫事項。這一次變亂,於成龍認為是“狂夫倡亂”,所以主張剿滅,佟世俊沒有異議。考慮到黃金龍剛剛起事,軍餉困難,宜速戰速決,所以按戶籍征調各鄉義勇兩千餘人。二十四日,各鄉義勇雲集望花山,分隊編伍,根據程鎮幫密獻的地圖,命尹公才、鄒世美等貢生把守李家集出入口,命蕭士蓁等生員守白杲,劉君孚、劉青黎領鄉兵二百名堵塞坡岔,唐殿元、袁興明等領鄉兵三百餘名堵截塔兒崗,劉以廷、周伯卜等領鄉兵二百名堵截腦中山,鄉堡羅甸臣和生員林鬥文堵截糧路,惟有馬鞍山一路不守,而讓夏仲昆、餘公俊領鄉兵四百名埋伏布袋坳,自己端坐於望花山的馬鞍山,等待黃金龍和鄒君升授首。

二十五日,生員吳之鄒帶鄉兵進剿李家集,李家集已空無一人。黃金龍和鄒君升起初以為於成龍已回武昌,後聞知於成龍已至望花山,料知大事不妙,遂帶領一夥烏合之眾於二十四日乘夜逃遁。吳之鄒在李家集撲空後,驅兵直追,追至項家廟一帶,擒拿住兩個掉隊的,分別押往麻城縣城和李家集斬首示眾。

當天,黃岡知縣到望花山傳告於成龍由武昌知府轉任黃州知府,要求火速到黃州上任,辦理迫在眉睫的軍需物資。二十八日吳之鄒與黃金龍、鄒君升在紙棚河展開激戰,黃鄒力怯,眾兵潰散。二十九日晚黃金龍逃至馬鞍山,伏兵擒之,送至於成龍轅門。於成龍執酒捋須笑道:“爾等醜類,乃吾甕中之鱉耳!”當晚於成龍將他斬首,送往武昌洪山的張朝珍轅門。八月一日,鄒君升亦被擒斬首。是日,於成龍草成《布告紙棚河大捷諭》(《政書》卷3),宣布黃金龍和鄒君升被擒斬首,“凡屬脅從各宜自惜性命,火速投誠,慎勿疑畏,捷音聽到,鹹使聞知”。

為了不擴大剿滅範圍,他在發布大捷告諭的同時,發布《曉諭止殺》(《政書》卷3),示諭紙棚河內外,“自今以後凡屬藏匿餘黨,聽其自來投誠,不許入山搜索。是叛仆,歸主引見;是盜賊,歸營為兵,本府自能安置。已經止殺,初二日以後,擅殺者坐罪,擒來者無賞。本府一言既出,永不反悔。”

同一天發布的還有《勸諭餘賊投誠》(《政書》卷3):“本府不忍殺盡,爾等宜務求生。與其逃竄饑餓死於山林,不如父母妻子安其家室。況已殺者罪隻其身,則來歸者應免其罪……宜體本府萬不得已之心。無論是盜是仆,速速來歸,能自投見者不殺,被人拿獻者必誅,斷不失信。若能向化投誠,改惡為善,仍是吾民,切勿藏匿山穀,終為兵民拿獲報功請賞,自取殺戮。本府不殺之心,天日可鑒,爾等慎勿疑畏,有負本府眷眷保全爾等至意。”

八月二日,為了不波及無辜,他發布《禁止詐害諭》(《政書》卷3),嚴令不許地方鄉約落井下石,乘機敲詐。並迅速解散鄉兵,讓鄉兵各歸其所,務農經商。同時發布《禁止侵占諭》(《政書》卷3),保護被剿人員的家屬和田產,命令隨征官員“從速查清,如已死何人,有無婦女田地;若有,婦女應該何人收養,田地應該何人耕種。有無破家人口”。至於被撫人員,“既不殺爾身,又何忍破爾家”,所有地方官員都應“各體天理良心,勿得恃強欺壓”。

由吳三桂之爪牙黃金龍操縱的紙棚河之亂,在於成龍的剿殺和撫慰下很快就平定了,曆時十二天。

至此,第一次東山之亂真正平定。於成龍完成了他的政治使命。

於成龍在平定東山之亂中,多次申明“官激民變”,“赤子弄兵宜撫”,洗刷貪官汙吏強加在百姓身上的“應吳”罪名,采取了勸諭式的懷柔政策。他不發一弓一矢,不傷一草一木,平定第一次東山大亂,深得張朝珍等封疆大吏和康熙皇帝的讚譽,亦博受文史各家的歎服。

八月四日,於成龍離開望花山,晝夜兼程,於六日至武昌,向張朝珍交差。張朝珍高舉玉杯,布示僚屬:“人謂我不應用醉漢,今醉漢平定東山,未傷我一兵一卒,爾等誰可與他倫比?”

平定東山:隻身入穴智擒虎,環甲圍山勇踏營(下)三定東山

康熙十三年(1674)八月十日,於成龍抱病離開武昌,十一日巳時到達黃州府。

當時的黃州府怪異奇出,惹得人們議論紛紛。

首先是虎患。猛虎白日橫行於道,見人就吃,十分猖狂。更有奇者,老虎夜晚行至鄉村民宅,好像老年人慢吞吞地走路一般,模仿人的咳嗽聲,哄人開門試看,將人一口噙住,從容而去。

其次是盜賊蜂起。有人三五成群,隱藏在森林中,若是見到身單力孤的過路行客,就裝成猛虎大喊一聲,使其失去反抗能力,然後捆歸林中,販賣遠方,以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