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麻城孝感鄉考辨—淩禮潮(9)(3 / 3)

麻城名士魯晟,素來敬仰於成龍的高風亮節,他聽說於成龍天天以糠粥為食,便步行七十裏,專門到歧亭二府來嚐鮮。於成龍卻以新客上門為由用白米飯招待他。魯晟因為沒有嚐到糠粥怏怏而返,以未食糠粥為終生之遺憾。

於成龍吃糠粥的故事在黃州廣為流傳,時人有歌謠雲:“要學於公清廉,先吃於公糠粥。”又有歌謠雲:“要得清廉分數足,難學於公吃糠粥。”

當清官,不僅要廉潔,還要處事公正,不徇私情。光緒《麻城縣誌》從《從好錄》(楚黃郡士民同編,載於《於清端全集·政書》)中錄下了這樣的軼事:

於成龍在作秀才時,與一班誌同道合的朋友結社,中有一社友為人極豪爽,樂於助人。同社中十餘人,惟獨此人家境稍微富裕一些,社友們大多得到過他的無私幫助。他的家道也因而衰落下來。後來社友凡是出仕為官的,都會厚報此人。於成龍也得到過此人的多次資助,一直感念此人的厚德。一日,這位友人忽來歧亭相訪。於成龍知其來意——為一件案子而替別人說情的。見了故交,於成龍盡管非常高興,卻隻是不停地暢敘往事,感歎情誼,卻讓“此友欲關說(代人陳說,替人說好話)片言,卒不得”,然後,“公止傾囊約得數金相贈,以至署中饔飧絕粒。”難怪編者要發出這樣的感歎:“夫以如是之交,如是之贈,而關說不得,則他可知矣!”

歧亭有個官宦人家,其家仆拔了別人田裏的豆子,反過來還毆打別人。接到上訴後,於成龍令那家仆人來府受審,那仆人連同主人都來了。於成龍厲聲斥責那仆人道:“拔豆事雖小,然大不法殆始於此!”命衙役杖責仆人,並要其賠償別人的損失。這仆人的主人是世家子弟,其親屬也有幾個是官場中人,與於成龍交情甚好,可於成龍全不顧及他們的麵子。事過之後,於成龍與他們相聚時,仍若無其事地“稱詩評酒如故”。

聽說這些事後,張朝珍為之贈聯雲:“何處尋求包老,此間便是閻羅。”

康熙十六年(1677)湖廣巡撫張朝珍和湖廣總督以蘄州上接荊武,下臨潯吳,南連大冶興國,東鄰宿鬆太湖,三次申報朝廷,要求複建江防道,並舉薦於成龍任江防道觀察。十月,複建江防道,於成龍任道台,管理長江一線防務,仍駐黃州。

於成龍在江防道守職八個月,功績卓著,廉能之名朝野相聞。康熙十七年(1678)六月,擢升為福建按察史,躋身為朝廷大員。

於成龍赴閩之時,僅帶一床破被卷,一件朝衣。為了節省路上的開支,他購買了數石胡蘿卜,載到船上。劃船的人說:“此乃賤物,多載何用?”於成龍笑著說:“吾沿途供饌也,載之且可以壓船。”離任那天,麻城、蘄州、黃州各處的百姓聞訊紛紛沿岸相送,跟隨到九江的百姓達幾百人,哭聲與滔滔江水相應。於成龍一個瘦巴巴的幹骨老頭,佇立船頭,破浪於江中,見父老哭送不絕於岸,情不自禁,老淚縱橫。在赴任的日日夜夜,於成龍以蘿卜為食,直到吃完蘿卜,才抵達閩界。

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巡撫吳興祚等上疏康熙:“於成龍執法決獄,不徇情麵,屢伸冤抑,案牘無停。不濫準一詞,不輕差一役,而刁訟風息,擾害弊除。捐增監獄口糧,遍濟病囚醫藥。倡屬被掠良民子女數百口,資給路費遣歸。屏絕所屬饋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懷。住臬台未及一年,閩省吏風為之一變,功績昭然,為閩省廉能第一。”

康熙素知於成龍廉能,疏入,於成龍得旨:“於成龍清介自持,才能素著,允稱卓異。”

是月,於成龍遷福建布政使,管理福建一省的財賦和人事。其時,福建征收的財糧基本都供應給駐紮在福建的清兵,他在布政司的紫薇堂上書寫了一副對聯,聯雲:

累千盈萬,盡是朝廷正賦,倘有侵欺,誰替你披枷戴鎖?

一絲半粒,無非百姓脂膏,不加珍惜,怎曉得男盜女娼?

這副對聯,於成龍既用以自警,也用以警人。

於成龍生活十分清苦,但豪放達觀,幽默詼諧。他在福建時,還寫過這樣一副對聯:

山到窮時,現許多峭壁層崖,歡富貴功名,何似林禽野獸;路逢狹處,經無數行雲流水,任盤桓談笑,休辜翠竹蒼鬆。

當時在福建任職的滿漢大臣以及出使福建的欽差,常常路過布政使衙門,或入於成龍的臥室,或繞署散步,無不見於成龍曲房阿閣,幾案間隻有一竹笥(竹箱),內放朝服,鍋裏泡著稀飯,還有數十捆文卷書冊,此外再無他物。因此人們無不讚歎於成龍“富貴不淫”,朝野上下皆稱他為“天下第一清官”。

康熙十九年(1680)二月,於成龍上任布政使尚不足半年,又被康熙任命為直隸巡撫,時年六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