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在民族國家的條件下,民族與國家的界限及利害多是相互一致的,民族的願望可以直接成為國家政策的基礎。國家的政治社會化與一體化努力,久而久之,便可以改變民族性格,而民族性格又會在相當程度上影響到國家政治製度。在多民族國家中,國家的憲法或者會對國內各民族的利益做出保障。

總之,國家政治體係(無論民族國家還是多民族國家)需要以民族、民族社會或多民族社會為依據。民族的某種程度與性質的統一,常常都以國家為歸宿,並構成國家存續的重要條件。這種民族的統一,也可在若幹不同的層麵上實現,從而在國家政治體係內部構成某種自治或特區政治體係的基礎。所以,民族構成是國家分類乃至於國家政體分類的尺度之一。單一民族國家與多民族國家,單一製的多民族國家和聯盟製的多民族國家等,正是這樣的分類。[33]順便提及,民族與國家的這種關係還可以從英文nation一詞是指有state或government機構的一個族群,含有國家和民族兩層意思[34]中看出。

正因為民族從形成到發展都與國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周星先生還明確地提出了“民族的政治屬性”的命題。他說:

對於民族政治學的民族觀而言,民族除了它在文化、地理、語言和心理等方麵的特性之外,還有著十分突出的政治屬性。這種政治屬性是如此重要,以至於民族共同體與民族社會的其他任何特性,在特定的條件下,都可能受到民族政治屬性一定的影響,並且,常常也作為民族政治屬性的某些資源和表現形式。

民族政治屬性的命題,是民族政治學得以成立並展開研究的根本基點,這不僅意味著承認民族現象與政治現象之間固有的千絲萬縷的內在聯係,而且意味著把政治屬性視為民族共同體及其範疇的本質內涵之一。[35]

在中國現實的社會政治生活中,族群的文化性特質與民族的政治性特質更是凸顯無遺,作為族群,無論是漢族的客家人,廣府人、閩南人、平話人、東北人、陝北人、昆明人等,還是瑤族的盤瑤、山子瑤、花籃瑤、茶山瑤、過山瑤、布努瑤等;也無論是彝族的黑彝、撒尼、阿細、紅彝等,還是苗族的花苗、紅苗、白苗、青苗,都以文化為邊界,他們沒有什麼政治權利,也不謀求什麼政治權利。而民族則不然,作為一個民族,在中國必須得到國務院的承認,才可以成為一個單一民族。而一個共同體一旦被確認為一個民族,就享有國家賦予民族的一切政治權利,哪怕這個民族隻有幾千人,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必須有他的代表,並享有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權利。

(2)從社會效果上看,族群顯現的是學術性,而民族顯現的是法律性。

族群概念的引入,尤其是我們運用族群概念來研究民族內部的支係或民係,如近幾年最熱門的對客家人的研究,所顯現出來的社會效果都是學術性的,既無經濟利益的矛盾,也無政治權利的爭執。所以,不具任何政治色彩的族群概念的使用,從學術上為我們更深入、更細致地研究人們共同體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武器”或“工具”,或者說是給人們提供了一個不會引起什麼麻煩的話語。

如前所述,民族的政治屬性決定了民族問題在涉及到經濟利益和政治權利時,必須依靠法律給予保障和進行裁決。所以,為了解決中國的民族問題,國家製定了《民族區域自治法》來保障少數民族的經濟利益和政治權利,從而在社會效果上顯現出來的是法律性,這也就是“民族問題無小事”的原因。所以,民族及民族問題從古到今一直是國際政治的敏感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