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嫁入廈良寨的媳婦中有客家人75人,占總戶數的25.08%;本地(梧州)人88人,占29.04%;九都人35人,占11.55%;廣府人11人,占3.63,9,6;鍾山董家12人,占3.96%;壯族15人,占4.95,9,6;廣寧人3人,占0.99%;桂柳人2人,占0.65%。合計242人,占總戶數的79.85%。
問卷調查也表明,在其111人中,有24人,占27%比例的人認為其家庭三代之內是與異民族、異族群通婚的。當問及“你們與其他民族是否通婚”時,43人占39%的比例回答“通婚”,50人占45%比例的回答“隨意”,隻有3人,占比例的3%認為“嚴禁通婚”。但當抽樣調查問及“您的妻子或丈夫是哪一個民族”時,78人,占70%的比例則回答是“漢族”,足見現實生活的婚姻互動仍主要局限於同民族的異族群之間,是故,當後續問題問及“您的妻子或丈夫是哪個族群時?”結果如下:
客家人:36人,占32%;廣府人:42人,占38%;本地人:14人,占13%;都人:14人,占13%。其他漢族族群較少,少數民族族群更是少得幾乎為零。進一步說明上述論斷的正確性。
資料顯示:廈良寨八都人的婚姻互動範圍極廣,男性除20.15%的人在族群內通婚外,其餘都是娶外族群人為妻,這些族群分別是:客家人、本地人、九都人、廣府人、鍾山董家、壯族、廣寧人、桂柳人共九個族群。
三加村蘿卜灘的都人與臨界客家人的婚姻互動則是另樣。毋庸諱言,由於都人與客家人一土一客是屬於不同時期不同來源的族群,因而形成了曆史上較為激烈的土客之爭,兩族群之間隔閡較深,互動往來較少,兩寨之間幾無通婚現象。解放後,尤其是改革開放後,情形有所改變。當問卷問及“你家三代是否都是與本民族、本族群的人通婚”時,22%(32:143)的報導人作了否定回答,認為是與他民族、他族群通婚的,亦即22%的客家人與其臨界互動的都人作了婚姻之通。現實生活中的這種認同更為強烈,當問及“你們與其他民族是否通婚”時,統計結果顯示:28人,占20,9/6的人認為“通婚”,103人,占72%的人則認為“隨意”,“與其他族群通婚”的比例也與此相差無幾,其中“通婚”:28人,占20%;“隨意”:104人,占73%。如前文所述,三加村客家人由於地理條件的限製,一般情況下與之臨界的都人發生較多的互動,因此,現實生活中這種互動與上述認同迥異。當問及“您的妻子或丈夫是哪一個民族”時,90人占63%比例的人填了“漢族”。當進一步問“您的妻子或丈夫是哪一個族群”時,比例如下:客家人:80人,占56%;廣府人23人,占16%;本地人:16人,占11%。
由於人口較少,與之臨界的都人其與客家人的婚姻互動也很少反映在問卷材料上。但在兩族群的互動中,主要表現為都人對客家人的接納,可以說這是一種不完滿、不和諧的互動。
鸕鶿人在與周圍族群的互動上,婚姻互動方麵尤其突出。據統計,到1998年底為止,嫁入鸕鶿村的客家人有24人,占總戶數的36.36%;本地人19人,占28.78%;九都人8人,占12.12%;廣府人1人,占1.51%;鍾山董家人1人,占1.51%,合計外來新娘占全村總戶數的78.77%。
賀州市表現在以漢、壯、瑤民族之間的婚姻互動的情形如何?讓我們再以鵝塘鎮盤穀村及黃洞鄉都江村為例進行探討。
田野調查材料表明:
盤穀村人現在對婚姻較為開放,年輕人選擇對象,大人們不會橫加幹涉,僅提參考或建議。在民族成分上更無什麼限製。特別是壯族與漢族之間早已是互通婚配,沒有任何規定。如漢族朱平祥的母親韋新英是壯族,其妻韋金英也是壯族,其媳覃美娥也是壯族。
調查材料雖然缺少了定量分析及壯族家庭納入漢族成員的例證。由於兩族群雙方雙向的婚姻之通已是不爭之實,見多不怪,無需一一枚舉。
都江的情形卻是極為典型,我們調查所得的材料也極其豐富。
新中國成立以前,由於曆代封建王朝及國民黨政府實行民族壓迫政策,造成瑤族與壯族、本地人、客家人之間的矛盾和隔閡較深,他們與這些族群的通婚極少,特別是瑤族不允許瑤女外嫁。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民族壓迫製度和民族歧視政策,實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消除了各民族之間的隔閡和不信任心理。在頻繁的互動中建立了深厚感情,各族群的通婚越來越普遍,尤其是瑤女外嫁壯族、客家人、本地人已經為人們所接受,特別是為瑤族所接受。幾個白話人不管是從廣東來做生意的,還是從八步來插隊落戶都江的,娶的都是瑤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