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從磨合的角度來看,前述點燈寨的八都人之所以會講兩三種或三四種方言,其深層次的內涵是磨合的需要和必然。試想,點燈寨的八都人與後來的客家人要交流文化、交流思想和情感,以減少和調適兩個族群間因文化差異而造成的矛盾和衝突,達到相互適應和和諧而共處,語言不通如何做得到?所以,磨合需要他們會講多種方言,這也是族群互動的必然。
賀州漢族族群眾多,族群互動過程中的磨合現象十分普遍,除了語言互動的磨合時,還突出表現在婚姻互動的磨合和民間信仰互動的磨合上。
(1)婚姻互動的磨合
在人類學的理論中,家庭是一種最小和最基本的社會單位,它具有生物的功能包括滿足性欲、生育後代、保護幼兒、照料老人等;心理的功能包括行為養成、人格塑造、情感發泄、愛情培植、精神安慰等;經濟的功能,家庭本是最小的經濟單位,乃生產、分配及消費的場所,個人的衣、食、住莫不依賴之;政治的功能,可視作一小型政府,個人的權威觀念、服從觀念等便是在長幼關係的互動中逐漸形成的;教育的功能,家庭是人最初的文化濡化機構,其成員在此接受知識的、行為的、道德的諸方麵的教育;娛樂的功能.兒童從小就在家庭中嬉戲玩樂,同輩間自不必說了.一輩之間也有種種娛樂,如我國古時的老萊子彩衣娛親及國內外都有過的國王趴在地上扮馬負兒;宗教的功能,宗教信仰的傳授、宗教儀式的學習等都曾在家庭中進行,至於祖先崇拜之類宗教活動更是以家庭為中心開展的。[3]而對於家庭的建立而言,婚姻關係是最根本的、核心的、主要的、決定性的。對此,古代漢族就有十分清楚的認識,《顏氏家訓·兄弟篇》即言:“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婚姻之親,原因在於婚姻是社會認可的性與經濟的聯合,使其產生的後代合法化,同時在丈夫和妻子之間,肯定一種相互的權利和義務。而婚姻對於社會來說它又是構成社會秩序的基本成分,是與社會生活所有方麵整合在一起的一個重要的部分。
正因為婚姻對家庭和社會有這樣重要的作用,所以漢族自古就十分重視婚姻,強調“門當戶對”,正如《禮記·婚義》所說:“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因此,婚姻的互動及磨合,對於族群之間的交融.尤其是在思想和情感上的交融乃至心理的溝通都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在賀州考察時特別注意了各族群之間婚姻的互動。筆者在廈良寨考察時問民兵營長:“你們喜歡娶什麼人的姑娘為妻?”他說:“我們喜歡娶客家姑娘為妻。”“為什麼”?“因為客家姑娘一般都能吃苦耐勞,聰明能幹。”“您的妻子是客家人嗎?”“是!”
但是,在考察中我們知道,在賀州的漢族族群中,客家人是最晚遷入賀州的一支族群,在舊社會土客之爭一直不休,客家人一直不願學講本地話和都話,但是,解放後,在族群互動的磨合中,客家女卻大量外嫁到本地人和都人家中做媳婦,如嫁入廈良寨的客家女有75人,占總戶數的25.08%;嫁入點燈寨的客家女有61人,占總戶數的36.08%;嫁入曾在的客家女有17人,占總戶數的17.52%;嫁入靈風村的客家女有183人,占總戶數的40%。這樣深刻的都人與客家人的婚姻互動,既涉及和影響了都人的家庭,也觸及和影響了客家人的家庭,許多都人與客家人從此結成姻親,這正是賀州漢族族群進行文化交流、思想和情感交流的需要,也正是族群互動的必然,這種族群間的通婚大大有利於族群的磨合。由此可見,族群互動深入到了婚姻這個層次,對於族群家庭和社會的影響已不是表麵的、膚淺的了,而是進入了族群家庭和社會的深層次結構。
(2)民間信仰互動的磨合
民間信仰是在民眾中自發產生的一套神靈崇拜觀念,行為習慣和相應的儀式製度。它曆史悠久,世代傳承,擁有廣泛的社會基礎,是一種極複雜的社會文化現象,它與人們的社會生活、思想情感及心理的聯係非常密切。對於族群來說,它是比婚姻更深層次的一種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