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並沒有係統的標點符號,讀文章的人,要自己斷句,因而,常常弄得文意不明。到了漢朝才發明了“句讀”符號,語意完整的一小段為“句”;句中語意未完,語氣可停的一段為“讀”(音逗)。約在宋代時,開始有了“。”和“,”明代時出現了人名號和地名號。到了近代,我國知識界又吸收了國外的標點符號,於是出現了我國的標點符號係統。

19世紀,廣東人王炳耀,首先根據我國古代斷句法,吸收我國新式標點,草擬了稱之為“讀之號、句之號、節之號、段之號、問之號,等十種標點符號。1919年,陳望道寫出《新式標點的用法》,詳細、具體地介紹了10種標點符號的使用方法。1920年,國語統一籌備會製定出12種標點符號,我國開始有了“標點符號”這一名稱,其體例一直沿用到新中國成立之前。

解放後,國家出版總署總結了“五四”以來人們使用標點符號的規律,於1951年公布了《標點符號用法》,凡14種,至此,標點符號更趨完善。

最早的標點和符號

西方國家使用標點符號最早不早於11世紀,而中國則早在5世紀便開始使用標點和符號了,到北宋時,中國使用的標點和符號已過17種。

在西涼至北宋的敦煌遺書中,可見到許多有標點和符號的文獻資料,其中有句號、頓號、重文號、省代號、倒位號、廢讀號、刪除號、敬空號、篇名號、章節號、層次號、標題號、界隔號、絕止號、勘驗號、勾銷號、圖解號等,其中頓號、句號、勾銷號等與今天的大致相同。重文號…N’,表示重讀;省代號亦寫作…N;倒位號即顛倒前後二字之位置;廢除號有“……”與“I、I:、Id、等,點數多少不定,一至四點均可,標於字上;刪除號為在字上劃黑線,一為黑框圈;敬空號“廠”今已不用;章節號用以分條;標題號至今仍為非正式行文或用於特殊場合,如廣播稿。

圖解號形狀為翔燕形,使用時起提挈綱領、綜析要旨、快速記憶之作用,類同於批注文章精要重點句段之法。

5世紀至11世紀中國標點和符號,有一符多用或一號多符之特點,表明尚處於有待規範標準化、科學化的不成熟階段。

清末,在漢文中使用統一的標點符號的呼聲日高。

1897年,廣東東莞人王炳耀倡議采用10種標點符號,但反響甚微。

1904年,商務印書館在出版《英文漢詁》時,最早使用外國的標點符號。

1909年,魯迅與周作人翻譯出版《域外小說集》,使用了多種新式標點符號。

但全麵係統引進標點符號的,是語言學家陳望道。他於1918年5月在《學藝》雜誌發表《標號與革新》一文,介紹國外通行的標點符號10種。同年5月起,上海出版的著名刊物《新青年》率先使用白話文體,同時使用新式標點。隨後不到半年時間,全國四百多家報紙雜誌“一擁而上”。

在此形勢下,著名學者胡適、錢玄同等聯名向當時的北洋政府建議采用新式標點符號,教育部遂於1920年2月訓令全國,公布采用12種標點符號。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製訂《標點符號用法》。1990年4月19日,《人民日報》刊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新聞出版署修訂頒布的《標點符號用法》。這次的修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1.標點符號由原來的14種增加為16種,即增加了連接號和間隔號;2.簡化了說明;3.更換了例句;4.針對書寫由直行改為橫行,某些說法也做了相應的改動。

幾種較特殊的符號

1.連珠號(……)連珠號常用來表示文中整句、整段的省略或刪節。一般兩個省略號連在一起使用。

2.波浪號(~)常用於代替重複的字和詞。波浪號可代一個字,也可代一個詞。字典、詞典解釋字義,舉例說明詞義時經常使用。

3.隱諱號(×)隱諱號用於不需要說和不便明說的姓名、地點、日期、數字等。本身沒有表示何種讀音,朗讀時可念作“某某”“叉叉”。

4.虛缺號()虛缺號表示這個字殘缺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朗讀時可念“什麼”。

5.星號(*)星號一般用在不超過三個注釋(且多為自注)的有注的句子後麵。例:火樹銀花不夜天。弟兄姐妹舞翩躚。歌聲唱徹月兒圓。

6.“/”表示詩句分行。

7.放在雜誌封麵所刊重要文章的題目前,以示醒目。

8.放在一篇文章末尾,以示全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