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弗蘭西斯·培根所說的那樣:“人與人之間最大的信任就是關於進言的信任,”直言是信任人的表現,也是和對方關係密切的標誌。在道義相砥、過失相規的“畏友之間”,直言更是被視為一種美德。所謂“見外”往往就是指因某種不必要的委婉而造成的一種心理上的隔閡感,試想,如果你每次晚上出外時隻對妻子說:“我有點事要出去一下”,長此以往,她會作何感想?如果你在和同班、同室的學友談笑時一開口就說“對不起”、一插話就問“我能不能打斷一下?”他們也許都會以一種異樣的眼光來看待你。同樣,如果你對火車車廂裏比肩而坐的同路人連自己的姓氏、職業、目的地都不肯直說,那他可能會覺得你這人有點“鬼”,不願主動熱情地和你交談。
直言也是自信的結果,因為隻有相信人的人才談得上自信。那種過分害怕別人的反應,走一步路怕踩死螞蟻、說一句話要反複斟酌半天的人是談不上有什麼自信的。而缺乏自信正是你和人交往的重大障礙,因為,人們一般是不會樂意同一個畏畏縮縮的人交往的。
在有些國家,人們不習慣於太多的客套而提倡自然坦誠。
例如,在美國,主人若請你吃飯,如果每道菜上來時你都客氣一番、遲遲不動,那麼,也許你就會餓著肚子回家;如果你是一位進修學者,當指導教授問及你的特長和主攻方向時你自謙過分,那也許你真的會被派去幹洗試管之類的雜差。
因此,客氣謙遜也一定要看講話的對象不同而有所不同。
直言不諱並不意味著粗魯、不講禮貌,如果在直言、特別是在說逆耳之言時能注意以下兩點,也許會使直言的效果更好:
第一,直言時配上適當的語速、語調和表情、姿態。
你在對一群正在打撲克喧嚷的人說:“請不要吵鬧,家裏有人做夜班”時,語調溫和,並微欠身體舉手示意,還略帶抱歉的笑意,就容易使入接受。
第二,在拒絕、製止或反對對方的某些要求、行為時,誠懇地陳述一下原因和利害關係。
例如,有人向你借照相機用,你不太願意,就索性向對方挑明原因:“前幾次就是為這件事和妻子鬧了別扭,望你諒解。”這樣,對方一般也就不會強你所難了。
說話必須簡潔精煉1863年7月1日,美國南北戰爭中的一場決定性戰役,在華盛頓附近的葛底斯堡打響了。經過三天的鏖戰,北方部隊大獲全勝。戰後,賓夕法尼亞等幾個州決定合資在葛底斯堡建立國家烈士公墓,公葬在此犧牲的全體將士。1863年11月19日公墓舉行落成典禮,美國總統林肯應邀到會演講。這對林肯來說,有很大難度,因為這次儀式的主講人是艾弗雷特,林肯隻是由於總統的身份,才被邀請在艾之後“隨便講幾句適當的話”。艾弗雷特不僅是個著名的政治家和教授,而且是當時被公認為美國最有演說能力的人,尤其擅長在紀念儀式上的演講,所以,在這個典禮上,他那長達兩個小時的演講,確實精彩極了。在這種情況下,怎樣講才能和觀眾建立良好的交往關係,並最終贏得他們呢?林肯決定,以簡潔取勝。結果林肯大獲成功。盡管他的演講隻有10句話,從上台到下台不過兩分鍾,可掌聲卻持續了10分鍾。林肯的演講不僅贏得了在場一萬多名聽眾的熱烈歡迎,而且轟動了全國。當時的報紙評論說:“這篇短小精悍的演說是無價之寶,感情深厚,思想集中,措詞精煉,字字句句都很樸實、優雅,行文完全無疵,完全出乎人們的意料。”就是艾弗雷特本人第二天也寫信給林肯道:“我用了兩個小時總算接觸到了你所闡明的那個中心思想,而你用了兩分鍾就說得明明白白。”後來,林肯的這次出色的演講手段被收藏到圖書館,演講被鑄成金文,存入牛津大學,作為英語演講的最高典範。
林肯這次演講獲得巨大的成功,給了我們一個啟示:簡潔精煉的語言會使說話更添魅力。
其實,在人際交往中,要想得到一種較佳的效果,語言必須簡潔、精煉,要能使聽者在較短的時間裏獲取較多而有用的信息。反之,空話連篇,言之無物,必然誤人時光。
曆史上曾記載了一些冗長的演講紀錄,這些演講絕對不能稱為優秀的。比如,1933年一位名叫愛爾德爾的參議員,為了反對通過“私刑拷打黑人的案件歸聯邦法院審判”的法案,在參議院高談闊論了5天時間,一位記者統計:他在演講台踱步75公裏,共做了1萬個手勢,吃了300個肉麵包。
喝了40公升清涼飲料。
1957年,斯特羅姆·瑟蒙德做阻止“民權法案”通過的演講,曆時24小時18分,但遭失敗。
1912年,英美發生戰爭,一個眾議員用馬拉鬆式的演講來阻止通過對英宣戰的決議。直到戰火燒到家門,形勢迫在眉睫,可這位議員仍在喋喋不休。時至半夜,聽眾席上鼾聲四起,最後,一議員急中生智,將一個痰盂倒到演講者的頭上,方得以終止辯論,通過了宣戰決議。
“言不在多,達意則靈。”要語不煩,字字珠璣,簡煉有力,能使人不減興味;冗詞贅語,語緒嘮叨,不得要領,必令人生厭。在中外曆史上,不少演講大師惜語如金,言簡意賅,同樣留下了許多珍貴的篇章,成為“善辯者寡言”的典型。比如,最短的總統就職演說,也就是1793年的華盛頓總統的演說,僅用135個字,便舉世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