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朝鮮)洪大容《湛軒書》內集鄉約序
倫理學說在印度教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倫理雖然不等於精神論(Spirituality),但它是精神論的基礎。隻有道德純潔的人才能認識真理。美德確實是證悟神的手段。印度教的倫理觀所關心的不僅是外在的行為,它已延伸到內在的生命。內在生命首先從內部發生變化,而後反映到外在的行為之中。每一項道德規定都受到“語言、思想和行為”各方麵的用語的局限。印度教的倫理觀的重點主要放在意識轉化上,並通過這種轉化使人超越純粹的道德規範。所以,道德隻是達到目的的手段,而目的乃是從時間過程以及由此產生的痛苦中解放或解脫出來的。道德是一個人應當做的事,而解脫正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的原因。
摘自(印度)薩蒂亞拉塔·巴特爾《印度教——宗教與生活方式》第6章第39頁
《古蘭經》關於倫理方麵的教訓有兩種:一種是關於禮節的教訓:“如果有人為你們祝福,你們應當以更好的言辭為他祝福,或以同樣的祝詞報答他。”“不要進入別人的住宅,如果要進去,必須得到許可,向主人問安。”一種是最高尚的美德:踐約、堅忍、對愛好的人或厭惡的人施以公道,以及寬恕、廉潔、忍受貧病戰爭者。“安拉命人公正,命人行善、命人周濟親戚、禁人淫亂作惡。”“你應當寬恕人,勸人行善、棄絕愚人。”“你說,誰禁人享受安拉為其仆人而造化的衣飾及潔淨的祿食?”“你說,我的主隻禁止明顯的和暗藏的淫亂。”
伊斯蘭教打破部落的單位與種族的單位。伊斯蘭教厭惡各部落和各種族間的爭榮。凡為信士,都是一體;個人自己毫無尊貴之可言,隻有順從安拉,執行安拉命令的人,才是尊貴的。《古蘭經》中說:“惟信士是兄弟,你們當為你們的兄弟和解。”又說:“在安拉之前,你們中最貴的是最敬畏安拉的人。”聖訓也說:“提倡宗族意識而進行戰鬥者不是我們的信徒。”
伊斯蘭教命人必須服從安拉、服從先知、服從民族領袖,但領袖必須服從安拉。《古蘭經》中說:“你們應當服從安拉、服從聖人、服從你們的領袖。”聖訓說:“不要為了服從人,而悖逆安拉。”
摘自(埃及)艾哈邁德·愛敏《阿拉伯——伊斯蘭文化史》(黎明時期)第79—80頁
伊斯蘭教的倫理曾受三種東西的影響。第一,是宗教的教訓,這一類教訓,多見於《古蘭經》與聖訓;如《古蘭經》說:“信主的人們,你們敬畏真主!你們接近誠實的人!”“你們應公道,公道最近於廉潔。”“莫負人!也勿為人所負。”“信士們!守約勿渝!”又如聖訓說:“愛你的弟兄,有如愛你自己。”這一類教訓,也是來自古代宗教教訓的,如《新舊約》及所羅門的格言等。第二類是希臘哲學,阿拔斯朝時期,曾大量地翻譯希臘哲學,如伊本·邁斯克威在所著亞裏士多德學說的注釋中,引證亞裏士多德的話說:“任何善德都是介於兩種惡事之間。”注解柏拉圖的哲學說:“道德之基有四:智慧、廉潔、勇敢、公道。”第三種是格言,這便是本節所要敘述的。格言是記載古代帝王、大臣、哲人、學士之言行軼事的一些簡短成語,充斥於文學典籍中,故影響伊斯蘭教倫理的力量,遠較希臘哲學為大。
摘自(埃及)艾哈邁德·愛敏《阿拉伯——伊斯蘭文化史》(黎明時期)第124—125頁
第七條社會原則:
二、國家努力在社會上推行適當的伊斯蘭教原則,使其免受各種道德淪喪現象的腐蝕。
三、國家關懷和指導後代,使他們免受墮落、腐化、剝削和肉體與精神邪惡因素的不良影響。
摘自(卡塔爾)《卡塔爾臨時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