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王旗頻換,民族文化融合(1 / 3)

魏晉至元的1100多年間,是蘭州地區民族大融合的時期,也是蘭州地區多民族文化與士人文化的孕育時期。三國時期,蘭州屬曹魏統治區域。西晉十六國時期,古金城先後被前涼、後涼、南涼、北涼、前秦、西秦、後秦占據。東晉時又先後屬北魏、西魏。由於古金城的戰略地位十分重要,兩晉時期一直是各政權爭奪的重點對象,戰亂頻仍,民不聊生。短暫的隋代後,蘭州進入相對安定的唐代,不到100年,蘭州又先後被吐蕃、回鶻、黨項、西夏占據。宋初,蘭州被吐蕃、羌等占據,後被金國攻陷,蘭州遂成為宋、西夏、金三政權的交彙區,一直到元代為蒙古人所占。頻繁的各民族政權交替,加速了蘭州地區的民族融合,也初步形成了蘭州地區的多民族文化,孕育了蘭州地區的士人文化。

蘭州地區處於西北長城帶上,是古代農耕文化與遊牧文化的結合部。農耕與遊牧,既在物質資料、生產技術上存在著相互依存、相互補充的關係,又在土地資源、勞動力資源以及文化價值觀念等方麵存在著衝突與對立。在古代政權並立的分裂條件下,文化間的衝突往往通過軍事攻伐得到解決,文化間的相互依存往往通過民族間的征服與掠奪得到體現,因而清代以前,戰爭常常成為農耕文化與遊牧文化交流的特殊杠杆,也成為民族融合的催化劑。因此在蘭州地區,自魏晉至元的1100多年間,攻伐不絕,戰爭不斷。頻繁的民族戰爭和不同民族政權的交替,特別是眾多少數民族的交替統治,產生的結果之一便是各民族的融合與同化。

自魏晉至元的近1100年間,蘭州地區先後由漢族和5個少數民族交替統治,其中漢族政權統治和部分統治了大約400年左右,其餘大部分時間由鮮卑、羌、氐、匈奴、蒙古等少數民族統治。

魏晉至元代,蘭州地區的民族融合一直在進行著,但規模最大的則是魏晉南北朝時期,誠如費孝通先生所說,這一時期“是民族大雜居、大融合的一個比較明顯的時期”。

由於北方少數民族頻繁出現在政治舞台上,蘭州地區又先後被眾多少數民族政權所統治,出現了長達數百年的民族大遷徙和民族大雜居的局麵,驟然間加快了民族融合的過程,從而為各民族的融合提供了先決條件。遷徙蘭州地區的各少數民族在與原有漢民族的長期雜居相處中,相互通婚,互相依存、互相吸收,建立了千絲萬縷的聯係。逐漸縮小了與漢族在經濟、文化、語言、服飾、姓氏、習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異,一部分逐漸與漢族融為一體,一部分除民族稱號上不同外,其他方麵已與漢族沒有什麼差別,從而形成了蘭州曆史上第二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民族融合促進了蘭州多民族的形成和發展,鞏固了邊疆,維護了國家的統一,推動了蘭州社會經濟與文化的發展和繁榮。同時,多民族的融合又為蘭州地區多民族文化的形成與士人文化的孕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隋、唐至元末,蘭州地區又再次掀起一個民族大融合新高潮,使蘭州多民族文化進一步得到發展,士人文化進一步得到孕育。

隋唐政權是在經過300年的民族交融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多民族統一的國家。安史之亂前,唐代政治清明,國勢強盛,北征突厥,東滅高麗,西平吐穀渾,疆土空前擴大。由於唐代政權是吸收了多民族、多元文化建立起來的政權,因此在民族政策上是兼容並蓄。政治上對少數民族一視同仁,經濟上農耕畜牧並重,文化上無漢胡之防,並對新辟的原少數民族聚居疆土采取羈糜府州製度,采取與農耕區不同政策,給予羈縻地區不納賦稅的優惠。這種政策加強了民族的團結,促進了民族的合作,極大地擴展了中華民族的陣營。在這種政策環境下,蘭州地區的社會經濟文化和民族之間的交流融合有了新的進展。

唐玄宗天寶十四年(755年)十一月,安祿山、史思明在範陽發動叛亂。安史之亂爆發和以後一百多年斷續的戰爭,使唐王朝元氣大傷,最終內部分裂為五代十國,邊境上少數民族逐漸強大,建立了與漢族王朝對立的政權,又不斷侵擾、搶占唐帝國的疆土。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吐蕃占領了今蘭州地區。

五代至北宋初,吐蕃衰落,其部落散居於今蘭州地區,擴大了蘭州地區民族融合的範圍。

長達400多年的宋遼金元時期,是蘭州地區民族融合的又一重要時期,蘭州的蒙古、維、回族以及女真、契丹、西夏人等就是在這一時期進入的。

由於民族大遷徙而再次改變民族分布格局,從而促進了蘭州地區的一次新的民族大融合。

與漢族一樣,各個少數民族也是在不斷的融合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今天蘭州地區的30多個少數民族,也是長期民族融合的結果。比如曾占據過蘭州地區的吐穀渾和黨項羌就是這樣。吐穀渾原是遼東的慕容鮮卑,在西遷過程中,先後兼並融合了很多其他民族。建立政權後,其統治下的鮮卑、氏、羌、匈奴、高車、突厥、西域胡人和漢人等的民族融合仍繼續進行,最終形成了一個新的族體——吐穀渾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