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訊息到底是什麼?(3)(1 / 2)

觀看電視的感覺,比閱讀的感覺,似乎更加一致,也就是說,讀報紙和讀小說之間的差別,要比在電視上看電影和看紀錄片之間的差別更大。電視的奇妙之處在於,它能夠將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統一起來。那些有關媒介和訊息的胡言亂語,將複雜的經驗簡單化,變為單一的陳述,而且錯誤地宣稱其他媒介亦具有相同的特性,這實際上是掩蓋了事情的真相。現實並非如此,內容挑戰媒介特性,這一點我們從電台廣播經驗中便可略窺一二:愛樂樂團、傑克·本尼、“影子”樂隊和埃爾默·戴維斯帶給聽眾的,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感覺。然而在電視上,今天電視內容的多樣性幾乎和1940年代的電台一樣(那時好音樂還很少),可是每個人的感覺幾乎都是“不管什麼,都差不多”。

對這類現象的一種解釋是,不同的電台節目要求不同程度的注意力。一些節目也許很吸引人,但是大多數節目可以在做家務、寫作業時播放,有些還可以在讀書或者胡思亂想時作為背景音樂。可是在看電視時,除了吃東西或者打毛衣之外,你基本上無法同時做其他事情,看電視要求你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集中注意力。不過,電視主要在家裏收看,不像看電影和戲劇那樣置身於經過精心設計的影院裏,因此,電視又很難要求人們全神貫注,它所能吸引的注意力仍然是有限的,充其量,隻是介於其他媒介所能吸引的最大與最小注意力的中間地帶。

在目前社會裏,每個人都承受著超出其負荷的壓力,每個人都前所未有地精疲力竭。也許最糟糕的是,電視在發揮對任何媒體而言都是最重要的社會和政治作用——傾力塑造名人,授予某人領導權,認定某種態度的合理性——方麵,變得無能為力,隻能給予我們一種虛擬的平等刺激。當然,我們不應忘記,電台曾經將領導權授予一些古怪而危險的人物,這些人物包括阿道夫·希特勒、庫格林神父、參議員休伊·朗等,後者曾以這樣的言辭聞名:“剛開始的幾分鍾我不會講什麼重要內容,所以,你可以打電話告訴你的朋友和鄰居,來自路易斯安那州的美國參議員休伊·朗正在對你們講話。”也許電視的本質,就是使那些起初很出色的人物和思想迅速褪色,但同時亦帶給人們許多益處,並可能降低傷害。不過現在,人們對這個問題的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

第七,所有人都被灌輸了這樣一種意識:生活中隨時都可以得到娛樂。正像丹尼爾·布爾斯廷在《形象》中所指出的:“過去,每當人們讀到一份枯燥的報紙時,他會說:‘今天的世界真無聊!’而現在,他會說:‘這份報紙真無趣!’”對目前社會普遍存在的這種負麵情緒,有研究者按照政治學和心理學原理進行了調查,試圖跟蹤其發展軌跡。在英國,人們需要為電視服務繳納收視費,有人曾經直接給BBC寫信說:“我每年付給你6英鎊,就是為了每晚6點吃飯的時候,能夠看到一些有趣的節目。”與此相仿,《紐約時報書評》的約翰·倫納德想要那種使他發出尖叫的新聞,而不想要使他微笑的新聞……。大多數有關媒介內容的評論,似乎都充斥著被阻止尋求其他智慧的恐懼。從電視上獲取歡樂,隻要稍作努力或者完全不需要作任何努力,便可以得到。現在,全世界有大約1/4的人經常看電視,或者沉溺於電視,這一數字雖然未必準確,但是很明顯,這將對世界商業活動產生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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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這一切,沒有一個是政府很容易就能控製的。不過,當這個行業自身的競爭,已經以一種不適當的方式導致了產品標準化時,考慮到要滿足“公眾的方便、興趣或需求”這一要求,政府就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了。要克服媒介的同質化問題,需要製作與一般節目非常不同的內容,這些內容也許隻能吸引小眾觀眾。在一個商業廣告主導的係統中,或者由各種民主政治控製的係統中,是很難找到資金支持這類節目的製作的,這就需要一定程度導入貴族政治式的幹預。

歸根到底,如何分配資源——這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私營廣播電視業者直接麵臨的問題是。這個問題之所以變得愈加複雜,其原因在於——用BBC哈·惠爾登的話來說——在廣播電視領域,“是節目決定政策,而不是政策決定節目。”的確,沒有人希望政府參與節目製作,甚至那深諳東歐電視節目製播情況的人,也不會希望節目被用來傳播政策。不過,在決定播出內容方麵,政府仍然有辦法進行幹預,以下是其中最有趣的一些方法:

第一,限製商業廣告的播出時間和插播次數。E·威廉·亨利在擔任聯邦通訊委員會主席期間,曾經試圖規定播放廣告的最高時限,並寫進全國廣播者協會的章程裏。但是,廣播電視業者在國會中的盟友們強烈反對這一條,而亨利在華盛頓的權威很大程度上來自他和肯尼迪一家的私人友誼。所以,當約翰遜總統上台以後,他就再也沒有能力去促成他那些莊重的建議了。如果說限製廣告的播出時間量,會造成收入銳減,那麼,限製廣告的插播次數,也許是一項有益的措施。歐洲各國政府廣播機構規定,在特定的時間內,隻能將一組廣告以“罐裝”的形式播出,事實上,這些罐裝廣告可以獲得很高的收視率(意大利廣播電視台(RAI)為了保證收視率,在商業廣告中插入10秒鍾的滑稽卡通片——表現喜劇人物觀看乒乓球賽、躲避車輛、打高爾夫球失誤等等——打斷了連續播出的廣告,是完美地解決廣告問題的一種方式)。任何情況下,對一家利用稀缺的頻率資源作為贏利之本的廣播電視機構而言,1小時插播4次廣告(英國ITA的規定為3次),是所能接受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