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訊息到底是什麼?(3)(2 / 2)

第二,延長廣播電視網的執照有效期(英國ITA是合同一簽7年),隻有達到最低要求的機構,才給予更新執照。現行體係既不協調,也不合理:電視台須經批準才能獲得執照,並且要對節目負責;向各電視台傳送節目的電視網,卻不需經過批準去取得執照。的確,聯邦通訊委員會對廣播電視網似乎擁有一定的管理權,電視網的收入來自所屬電視台,挑戰電視網的所作所用,很容易波及那些電視台。可是,對那些從電視網得到全部重要節目的電視台來說,如果節目要求過於嚴苛,會使每個參與其中的人都感覺壓抑;更糟糕的是,它還會導致電視網為尋求最大觀眾群而變得不負責。

在這裏,處理問題一定要非常小心。有一個文化學術團體曾經毫不客氣地指責說,電視智力低下。該團體視諾曼·梅勒為天才,視馬歇爾·麥克盧漢為有遠見卓識的向導,視R·D·萊恩為思想深刻的哲學家。尼古拉斯·約翰遜說:“電視是戲弄小孩的人給小孩的糖果。”這 句話顯得有點偏執,不太中肯。對電視網的敵意,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批評家們內心深處的焦慮,他們認為有一個大陰謀正在阻礙其他人像他們一樣明智;另一部分則來自批評家們的渴望:別讓受教育不多的人過得太好。(這並不是什麼異乎尋常的偏激態度,隻是不想讓娛樂取代宗教成為大眾的麻醉劑而已。早在1920年代,托馬斯·曼筆下的塞坦布裏尼就曾經冷冷地警告說:“音樂是政治嫌疑犯。”)畢竟,還有觀眾需要嚴肅節目,這個國家也還需要電視網。理查德·詹克斯在擔任CBS集團總裁時曾經說過:“電視網的精彩之處,以及對許多人來說的可憎之處,正是在於給我們帶來了大量的觀眾。我們與觀眾一起走進快樂的帳篷。我們播出的關於健康危機的節目吸引了2000萬觀眾,而同樣的節目在教育台播出,也許隻有50萬人觀看。”

如果電視網想開設一個更富挑戰性的節目,它所冒的風險比批評家們所認識到的要高得多。看電視有點像買香煙,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的品牌,並且忠實於那個品牌。如果某位觀眾星期三晚上關掉了他平時常看的頻道,因為一天工作結束後他已疲憊不堪,電視節目卻又太沉重(或者更糟糕,節目太差,觀眾對節目的期望值過高,還不如幹脆不看),那麼,以後的每個星期三他都有可能換頻道。1960年代,當弗蘭克·斯坦頓所在的電視網的特別節目觀眾還比較多時,他曾經說過:“特別節目的觀眾,很大一部分是過去收看其他頻道的觀眾,相對於你日常節目的觀眾而言,他們隻是較少的一部分觀眾。”一份有關CBS的秘密調查顯示,如果為即將開播的公共事務類節目打廣告,會減少其觀眾。“但是,”斯坦頓補充說,“如果你撤掉那些質量欠佳的特別節目,我願意用我的壓箱錢來打賭,觀眾會更多。”

某種程度上說,政府要求電視網播出更多、更有雄心壯誌的節目,會導致產生更大比例的劣質特別節目,這些節目的平均觀眾將比現在更少。盡管如此,對電視網仍然必須有諸如此類的一些約束,這樣它才有可能去調動各種資源,去努力取得成功。約翰·多爾弗在擔任聯邦通訊委員會主席期間所倡導的那種管理電視網的方法,也有可能複興。應該要求每家電視網每周在黃金時段播出1小時的非虛構類節目,以滿足那些希望收看這一類節目的少數觀眾的需要;更重要的是,這對於節目製作者也非常有利,能夠鍛煉他們的報道技巧與組織能力,當危機出現時,掌握這些技巧對社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