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與傳播的關係可以通過以下方麵獲得理解:
1.文化作為一種成規、規則(潛規則)沒有直觀性,我們根據文化的表征(用一個符號代替另一個符號,表示尋找替代的過程)知道文化的意義。在這個意義上,文化是內化的意識,是觀念和思考模式,也是一種話語方式。
2.文化通過傳播被人們認識和理解。傳播的方式很多:傳統的口耳相傳、文字相傳,現代各種電子媒介和公共活動等。每一種傳播方式的問世和被選擇又是一種文化的結果。大眾傳播的傳播特性使接受傳播內容的人維護或者改變自己的文化觀念。
3.傳播提供的不僅僅是事件的信息,也提供價值觀念。因為傳播信息的同時,也在傳播信息本身的文化價值。媒介既是一種文化表達工具,自身也是一種文化。
傳播者的文化身份和傳播工具的意識形態性都具有文化意義。傳播加強了人們的身份認同和“他者”的存在,同時也促進了跨文化的溝通和聯係。
每個人的文化身份決定了不同文化群體或不同地域、族群、宗教、性別文化的差異。如一條七色彩帶,在中國的文化環境中,被視為絢麗奪目的裝飾物或用具,而在美國卻是同性戀的一種標誌。這種文化上的差異,需要在彼此間的知識和信息的傳播活動中給予正確的解釋,而不是永遠的誤解。所以說傳播是文化認同和不同文化身份的人們彼此了解和認可的主要路徑。
4.大眾傳播媒介迅速發展,導致同質化、多元化文化傳播,傳播行為本身和傳播內容逐漸影響大眾的文化認同和文化適應。大眾傳播媒介提供了彼此認識差異、彼此又交織在一起的文化網。
5.由於文化的接觸和交流充滿了不和諧之聲,文化的互相滲透、影響也不總是公正的。承載文化傳播的傳媒既提供各種文化知識,其中也包括強化某種文化,削弱另一種文化。這其中的原因是複雜的。因為個人和群體對文化的認同有一種選擇,選擇被限定在一個更大的範圍內:忠誠於國家、微觀或宏觀的地區文化、語言團體和精神社團等。
筆者參觀西安半坡遺址時,在展覽廳的介紹中抄寫了下麵一段文字,與讀者共同體味“文化”的意義:人類活動把天然存在的“生土”變成“活土”,其中往往夾雜著有意無意放置或無意遺棄的各種物品,這就是“文化層”,它包括著豐富的信息。
文化層通常是層層疊壓的,就像一本書的一頁一頁紙,“書”越厚,“寫”的時間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