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管理日誌62(1 / 1)

十二月大匠無棄才 第四周(1)

星期一

遠離讒佞之人夫讒佞之徒,國之蝥賊也。

——《帝範·去讒第六》

【譯文】

諂諛奸佞之徒,就像專吃苗根的蝥蟲一樣,是國家的大患。

【筆記】

唐太宗詳細闡述了讒佞之人對國家的危害: 首先,讒佞之人貪財謀利,竊取權勢,爭求一時的榮華富貴,不惜損害別人和國家利益,根本無心匡扶社稷;其次,他們隻會阿諛奉承,自己不具備輔佐國君的才能,卻嫉妒忠良賢能的人地位在自己之上;再次,讒佞之人拉幫結夥,相互勾結,無孔不入,遮蔽了國君的眼睛,堵塞了賢臣的嘴巴,使得上下難以通達;最後,讒佞之人隻會花言巧語,察言觀色,取悅國君,霸占權位卻不會做有助於國計民生的實事,使得有才能的人難以施展才華。管理者身居高位,眼觀耳聞所獲知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大部分信息都是經過部屬多次過濾的,往往偏離事實真相。可以說,管理者身邊的人,就是管理者本人的耳目喉舌。如果他們不能提供客觀、準確的信息,管理者就無法做出正確而有效的決策。即使一項決策英明而富有實效,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由於讒佞小人的幹涉和攪亂,決策就會變形走樣,不可能取得預期成果。因此,管理者要使自己的工作富有成效,必須遠離讒佞之人。第一,自己隨時隨地堅持正道,不做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情。第二,時刻保持一顆警惕的心,不要被花言巧語迷惑。

星期二

用人之道不以求備取人,不以己長格物,隨能收敘,無隔卑賤。

——《貞觀政要·任賢第三》

【譯文】

不以求全責備來選用人才,不用自己的長處來要求他人,根據他人的才能任用,不因他人的地位卑賤而排斥。

【筆記】

“任賢”即“任人唯賢”,唐太宗一再強調“為政之要,惟在得人”、“致安之本,惟在得人”的任賢主張。後來其開創的貞觀之治,首先得益於他任人唯賢的管理思想。任賢篇指出,人才是治國理政的關鍵。滿朝賢良,則能政通人和,百廢俱興;奸人當道,則會敗壞朝政,禍害百姓。如何選用人才,並不存在唯一的標準,但是,唐太宗用人之道的成功秘訣在於: 一是不求“全才”,隻求“專能”,既然人無完人,那麼,就不要以完美之人的標準來招賢納士。二是求別人之長,不以自己長處否定他人。三是任人唯賢,唯才是舉。曆史上任人唯賢首推曹操。建安十五年(210),曹操頒布《求賢令》,十九年(214)再次下令,二十二年(217)第三次頒布,這就是有名的“求才三令”。曹操的“唯才是舉”,反對兩漢以來奉行出身門第的傳統思想,對於其統一北方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唐太宗深諳曹操此舉的重要意義,經曆南北朝的門第製度,唐代以來尚存門第高低、出身貴賤之風。唐太宗此舉大大促進了唐朝下層寒士進入國家官僚集團,為整個唐代初期社會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充分重視人力資源對公司發展的作用,善於挖掘人才、培養人才。

星期三

人有所短,用其所長有學識,強諫諍,是其所長;愛生活,好經營,是其所短。今淩敬為人作碑文,教人讀《漢書》,因茲附托,回易求利,與臣等所說不同。陛下未用其長,惟見其短,以為臣等欺罔,實不敢心服。

——《貞觀政要·納諫第五》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