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瑰麗的藝術—花鼓戲(1 / 3)

(一)從“地花鼓”到花鼓戲

由民間歌舞演變形成戲曲劇種,是我國地方戲形成和發展的普遍規律。花鼓戲的形成也不例外。用湖南花鼓戲舉例來說,它是由地花鼓(又名花燈戲)衍化而來的。地花鼓是在勞動中形成和發展的一種民間歌舞藝術形式。花鼓戲又名“采茶戲”、“燈戲”,湘西、沉陵等地至今仍稱花鼓戲為“燈戲”。

地花鼓是勞動人民在生產勞動中創造和發展的一種民間歌舞藝術形式,它源遠流長,在湖南各地的史誌中多有記載。迄今見到的最早關於地花鼓的記載是清代同治年間的《城步縣誌》卷四《風土·節序》引用康熙二十四年原本的一段記載:“元宵,花燈賽會,唱玩薄曙。”這說明在三百多年前,地花鼓一類的歌舞演唱已在湖南境內流行。康熙以後,各地有關地花鼓的記載更是屢見不鮮,如清道光年間《衡山縣誌》載:“新年民間無事,五六人扮為采茶,男女一唱一酬,互相贈答,以長笛倚之,以胡琴、月琴應之,覺悠揚動聽,不厭其聆耳。”

又據清同治年間《寧鄉縣誌·風俗誌》雲:“上元節有龍燈、獅燈、魚燈,男女妝唱插秧采茶等曲,曰打花鼓。”從這些記載中可以看出,地花鼓的產生有著悠久的曆史淵源。像其他任何一種文藝形式的起源一樣,地花鼓不是在某一時期由某一個人或某幾個人自覺地創設的。它是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由勞動群眾把他們的歌舞融合起來,並與地方語言、風俗、曲調相結合,經過曆代藝人的加工、創造,並不斷發展變化,從而逐漸形成了這一具有地方特色的藝術形式。

雖然我們無法斷定地花鼓產生的具體年代,但它起源於人民群眾的勞動實踐卻是不爭的事實。勞動創造了人本身,也成為一切文藝形式產生的淵源。勞動者在體力活動中不自覺地以歌舞形式來達到減輕勞動強度、放鬆身心的目的。“插田不唱歌,穀少稗子多”,這句在湖南農村廣為流行的俗語說明了勞動與藝術的關係,地方史誌中的不少記載也反映了萌芽狀態的民間藝術與生產勞動之間的密切關係。如《晃州廳誌》雲:“歲,農人連袂步於田中,以趾代鋤,且行且撥。塍間擊鼓為節,疾徐前卻,頗以為戲。”

乾隆年間《辰州府誌》載:劉禾既畢,群事翻犁,插秧耘草,多打鼓唱歌,但中亦間有說古道今者。湖南屬亞熱帶地區,境內多山地、丘陵,土地肥沃,但土地資源有限,多數地區采用稻—稻、稻—麥的耕作方式。上述記載說明勞動群眾從年初第一輪耕鋤到收割之後翻犁,都貫穿著歌舞藝術活動。正是這些以娛樂、減壓為目的的歌舞藝術,逐漸發展成為新年農閑時節的遊藝性的化妝演唱,形成了一定的曲牌和舞蹈,並發展成為一種較完整的歌舞形式—地花鼓。

地花鼓無論從其起源、曲調還是表演形式和內容方麵,都為花鼓戲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也就是說,花鼓戲是脫胎於地花鼓的,二者有著深遠的淵源。值得指出的是,地花鼓是一種歌舞演唱形式,而花鼓戲是一種戲曲表演形式,二者仍有明顯的區別。作為花鼓戲的雛形,地花鼓是在地上演出的,雖然圈地為場,但演員邊走邊唱,腳不停步,沒有任何對話,而花鼓戲則是搬上舞台演出的。更重要的區別是,二者在節目內容、篇幅、曲調、角色、樂隊伴奏等方麵,都有很大的差異。但總的來說,無論在劇目、曲調、表演形式、角色方麵,還是在基本的藝術風格方麵,地花鼓對花鼓戲形成的影響是直接的、決定性的,由簡樸的歌舞形式的地花鼓發展到複雜的戲曲表演形式的花鼓戲的過程,說明藝術形式的曆史發展過程總是由低級到高級、由粗糙到精致。

(二)花鼓戲的曲調

湖南花鼓戲曲調可分正調和小調兩大類。正調的結構比較方整,大多以“對仗”等形式反複運用。小調是一些比較原始的民歌、山歌等,表現情緒比較單一。

正調根據調式、風格不同,可分為川調、打鑼腔、洞調三種。

川調來源於山歌、民歌。調式分宮調式、羽調式兩種,宮調式強調六級音,羽調式強調七級音。

打鑼腔源於哼歌子及勞動歌曲。原來僅用鑼鼓、嗩呐伴奏,人聲幫唱尾腔,現在基本上取消了這種幫腔形式。洞腔,源於師道音樂。

走場牌子,源於民間歌舞音樂和佛教音樂。它在調式特點和風格上與洞腔有些相似,因此,也歸為洞腔。

(三)花鼓戲的唱腔

牌子,有走場牌子和鑼鼓牌子,源於湘南民歌,以小嗩呐、鑼鼓伴奏,活潑、輕快,適用於歌舞戲,是湘南諸流派主要唱腔之一。小調,有民歌小調和絲弦小調之分,後者雖屬明、清時花鼓戲小曲係統,但已地方化。各種形式的曲調,都具有粗獷、爽朗的特點。

表演藝術樸實、明快、活潑,行當仍以小醜、小旦、小生的表演最具特色。小醜誇張風趣,小旦開朗潑辣,小生風流灑脫。步法和身段比較豐富,長於扇子和手巾的運用,擁有表現農村生活的各種程式,諸如劃船、挑擔、搗碓、砍柴、打鐵、打銃、磨豆腐、摸泥鰍、放風箏、捉蝴蝶等等。後期由於劇目的發展,表演藝術也有所豐富,如吸收了兄弟劇種的一些毯子功和把子功,充實了武功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