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3年在《北京文學》發表小小說《故人舊事》和《芽》開始,轉眼寫作小小說已經有17個年頭了,發表和被轉載的作品很多,卻從未寫過創作心得這類文字。
我不是個專門寫小小說的作家。一條河,我可以把它寫成長篇,一灣溪,我可以把它寫成短篇,而一滴水,就隻有寫成小小說了。當回過頭來總結自己的創作時,發現我竟然寫了那麼多的小小說。這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法國作家帕思卡爾曾經說過:“人是一枝脆弱但有思想的蘆葦。”擁有了思想,我們麵前的世界就變得更加奇妙了。當我翻閱自己發表的一篇篇小小說,回憶起當時寫作的狀況時,便有了一些聯想,也有了一些感悟。這,該是創作心得吧?
傾情寫作--多年來對寫作的迷戀讓我真真切切地體味到了用心靈去完成文字的排列是一種無法言說的幸福,在這個美妙無比的過程中我仿佛是一位快樂的天使在世界的邊緣一邊歌唱一邊行走,如同大師用充滿哲理和睿智的語言在與人從容不迫地交談……
寫作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是我與人交流的一種方式。我不必為了引起人們的注意而把自己的表情弄得豐富一些,也不必為了取悅對方而違心地選擇那些言不由衷的話語。我甚至可以不必走出房間,扭亮台燈,坐在桌前,把一切心浮氣躁的東西都拋開,靜靜地坐著,坐成哲人的姿態,將思維的候鳥放飛,在另一片天空中無遮無攔地飛翔。我可以無所顧忌地呼吸,可以隨心所欲地微笑,用筆記錄下候鳥飛翔的軌跡,勾畫出心靈的輪廓,思想有了質量和深度,像一棵挺拔的樹,文字的樹葉把它裝飾成一棵挺拔的樹,靜立於台燈下,靜立於人們的視野之中。
寫作使我獲得了心靈獨唱的魅力,使我能夠自如地與人交談。每當我完成一次寫作的過程之後,我總是被空氣一樣無法拒絕的幸福和激動包圍著,心裏美得像一位迎接花轎來臨的得意的新郎。對寫作的迷戀使我盡情地享受到了來自心靈深處的激動與愜意,就像落雪的夜晚獨步於充滿畫意的雪巷,靈魂得到淨化與升華,一如晶瑩剔透的雪花從容而坦蕩。
寫作是最好的交談,寫作是心靈的獨唱,隻有真正來自心靈深處,這樣的交談才更加接近核心和靈魂,才會讓人顫栗與歎吟,才會過後不忘,甚至受益終生。
讀到過江西作家王曉莉的一句話:“選擇用心靈寫作,就是選擇在荊棘上跳舞。刺長到了肉裏,而笑還在臉上燦爛地開著。這是一種多麼優美而殘忍的錯覺,這是一個多麼永恒而無從把握的瞬間。”王曉莉說得真好,用心靈寫作,是痛苦,更是幸福。痛苦與幸福看似相隔遙遠,實則很近很近。這就是寫作的魅力之所在。
善於發現--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人被允許到天堂和地獄裏去參觀。他首先來到地獄,看到一些麵色蒼白、幹瘦如柴的人坐在桌子兩端,雖然麵前放著鮮美的食物,但他們卻吃不到。因為他們的手臂上綁著長長的叉子和匙子,怎麼努力也無法把麵前的食物叉上來,送到嘴裏。而在天堂裏,他看到的是另一種場麵。那些人個個紅光滿麵,氣色清爽。因為他們的吃法不同。他們是用長長的叉子叉起對麵坐著的人的食物,送到那個人的嘴裏。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這個人發現了其中的奧秘,並頗有感慨地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發現是如此的重要,否則,人們如何判斷自己將來期望到達的地方呢?有人說,世界上並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這句話很有哲理,該讓許多人點頭做雞啄米狀吧?
美國詩人羅伯特·潘·沃倫這樣寫到:“多少年過去,多少地方多少臉都淡漠了,有的人已謝世,而我站在遠方,夜那麼靜,我終於肯定我最懷念的,不是那些終將消逝的東西,而是鳥鳴時的那種寧靜。”沃倫的發現是獨特的,帶著強烈的審美氣息。
我隨機關的同誌一起到遼西貧困山區去扶貧,在一所希望小學的門前看到一塊白亮亮的鐵板,那是學校的“鍾”。孩子們都喜歡它,因為它可以敲打出一片琅琅的讀書聲。有一個小女孩喜歡的方式很特殊,她用舌頭去舔鐵板,想感受一下鐵板的味道。我激動得差一點落下淚來,我為我的發現而激動。於是我寫了一個小小說,名字叫《女孩的金秋》。後來這篇小說獲得了冰心兒童文學新作獎。有了發現,小說才有了“魂”。
感動自己--每次回鄉下老家,我總是喜歡在黃昏降臨的時候來到環村而去的女兒河邊,感受一下遼西小村的特有氣息。腳邊的莊稼在微風拂動下,與興奮不已的麻雀比著勁兒地喧嘩;誰的咳嗽聲剛落,就濺起三五聲犬吠;用腳踢一踢土道上的石子,石子滾落河水中,驚得過河的羊群擠作一團,咩叫聲多了些許小心與謹慎;二狗家的淘小子不慎從牆頭上跌下來,摔得哇哇大哭,二狗媳婦扣著衣扣從屋裏跑出來,跑得地麵咚咚響;偶然遇到孩提時的同班同學,剛說上幾句話,就發現她家菜園中的瓜少了幾隻,氣憤使得她亮開嗓門兒就衝著街麵發出一串罵:自個兒碗裏的飯滿滿的,還舔人家的碗邊子,不知道砢磣!常出門哪有不碰著親家的,早晚得露餡兒!上學時她可是個一說話就臉紅的文靜姑娘呀。村小學校門前的大青石上,打更的老者將一把二胡拉得如泣如訴。我的心裏有一種莫名的情感在湧動,忍不住想喊幾句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