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想象(2)(1 / 3)

各種觀念互相聯係的這件事實,雖然很明顯而難逃掉我們的觀察,但是我還不曾見有任何哲學家企圖來列舉出或分類出一切聯絡的原則來。但是這個題目卻似乎是值得我們費心來考究的。在我看來,各觀念間的聯係原則似乎隻有三種,就是相似關係,時間或空間中的接近關係和原因或結果。

摘自(英國)休謨《人類理解研究》Ⅲ,18—19

世上再沒有什麼東西比人的想象更為自由;它雖然不能超出內外感官所供給的那些原始觀念,可是它有無限的能力可以按照虛構和幻象的各種方式來混雜、組合、分離、分割這些觀念。它可以虛構一串事實,好像正是實在的一般,它可以給它們一個特殊的時間和地點,它可以構想它們是存在的,它可以向自己把它們和其一切細節描寫出來,並且它所描寫的情節正和它所極其確信的曆史事實中的一切細節一樣。

摘自(英國)休謨《人類理解研究》Ⅴ,39

人的想象當然是非凡的,充滿著遙遠的、不尋常之物景,無拘束地闖入時空中最漫無邊際的地方,以便避開被習慣弄得太熟習的那些物體景象。

摘自(英國)休謨《人類理解研究》Ⅶ,130

現實世界是有界限的,而想象世界無邊無界;既然我們無法擴展現實世界,就讓我們限製想象世界吧,因為實際上使我們痛苦的災難產生於現實世界與想象世界之間的距離。

摘自(法國)盧梭《愛彌爾》Ⅱ

為吾人純粹感性概念之基礎者,實圖型而非對象之心象。蓋無一心象曾能適合於普泛所謂三角形之概念。心象決不能到達對於一切三角不問其為直角、鈍角或銳角——皆能有效之“概念之普遍性”;而常限於為此種種三角形中之一形。三角之圖型,僅能存在思維中。此乃關於空間中之純粹圖形,想象力之一種綜合規律。經驗之對象,或對象之心象,從不與經驗的概念相適合;蓋經驗的概念常依據某某特定之普遍概念,與想象力之圖型(此為直觀所有規定之規律)有直接之關係。犬之概念,即指示一種規律,我之想象力依據之即能普泛描畫一四足獸之形態,而不限於經驗實際所呈現或“我所能具體的表現之任何可能的心象”實際所呈現之任何個別特定形態。此種悟性之圖型說,在其應用於現象及現象所有之純然方式時,乃潛藏於人心深處之一種技術,自然似難容吾人發見之窺測之者。吾人至多所能言者僅為:心象乃再生的想象力之經驗的能力之所產;而感性概念之圖型(如空間中之圖形)則為先天的純粹想象力之所產,有若一種略圖,心象自身則由此圖型且依據之始成為可能者也。此等心象僅由於其所隸屬之圖型,始能與概念相聯結。至心象自身,絕不能與概念完全相合。而純粹悟性概念之圖型,則亦絕不能還原至任何心象。蓋純粹悟性概念之圖型純為依據“由範疇所表現之概念”之一類統一規律所規定之純粹綜合。

此為想象力之先驗的所產,蓋就一切表象而言——在此等表象應依據統覺之統一先天的聯結在一概念中之限度內——此乃依據內感方式(時間)之條件綜合“普泛所謂內感之規定”之一種產物。

摘自(德國)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先驗分析”

想象力(作為生產的認識機能)是強有力地從真的自然所提供給它的素材裏創造一個像似另一自然來。當經驗對我呈現得太陳腐的時候,我們同自然界相交談。我們固然也把它來改造,但仍是按照著高高存在理性裏的諸原理,(這些原理也是自然的,像悟性把握經驗的自然時所按照的諸原理那樣);在這裏我們感覺到從聯想規律解放出來的自由(這聯想規律是一係於那機能在經驗裏的使用的)。在這場合裏固然是大自然對我提供素材,但這素材卻被我們改造成為完全不同的東西,即優越於自然的東西。

人們能夠稱呼想象力的這一類表象做觀念。這一部分因為它們對於某些超越於經驗界限之上的東西至少向往著,並且這樣企圖接近到理性諸概念(即智的諸觀念)的表述,這會給予這些觀念一客觀現實性的外觀;另一方麵,並且主要的是因為對於它們作為內在的諸直觀沒有概念能完全切合著它們。詩人敢於把不可見的東西的觀念,例如極樂世界、地獄世界、永恒界、創世等等來具體化;或把那些在經驗界內固然有著事例的東西,如死、忌嫉及一切惡德,又如愛、榮譽等等,由一種想象力的媒介超過了經驗的界限——這種想象力在努力達到最偉大東西裏追跡著理性的前奏——在完全性裏來具體化,這些東西在自然裏是找不到範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