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的根源——它的效用,而非共終極原因——是選擇,而選擇的起源是為了一定目的的願望和推理。這就是為什麼或者沒有理性和智力或者不處於倫理狀態就沒有選擇存在;因為善行及其反麵若不是智力與人格的聯合就不可能存在。光有智慧,百事無成,隻有依托那種朝向一定目的、實用的智慧;……善行本身即是目的,願望所朝向的就是這一目的。因此,選擇或者是願望化的理性或者是理性化的願望,具有這種行動之動機的就是人。
摘自(古希臘)亞裏士多德《倫理學》1139a31
我聽說我們所以作惡的原因是自由意誌,我們所以受苦的原因是出於你公正的審判,我對於這兩點竭力探究,可是我還不能分析清楚。我力圖從深坑中提高我的視線,可是我依舊沉下去;我一再努力,依舊一再下沉。
有一點能略略提高我,使我接近你的光明,便是我意識到我有意誌,猶如意識我在生活一樣。因此我願意或不願意,我確知願或不願的是我自己,不是另一人;我也日益看出這是我犯罪的原因。至於我不願而被迫做的事,我也看出我是處於被動地位,而不是主動;我認為這是一種懲罰,而不是罪惡,想起你的公正後,我很快就承認我應受此懲罰。
但我再追問下去:“誰創造了我?不是我的天主嗎?天主不僅是善的,而且是善的本體。那末為何我願作惡而不願從善?是否為了使我承受應受的懲罰?既然我整個造自無比溫良的天主,誰把辛苦的種子撒在我身上,種在我心中?如果是魔鬼作祟,則魔鬼又是從哪裏來的呢?如果好天使因意誌敗壞而成為魔鬼,那末既然天使整個來自至善的創造者,又何從產生這壞意誌,使天使變成魔鬼?”這些思想重新壓得我透不過氣,但不致於把我推入不肯向你認罪、寧願說出我屈服於罪惡而不願承認我作惡的錯誤深淵。
摘自(古羅馬)奧古斯丁《懺悔錄》ⅤⅡ,三
有些物體運動的動機不是選擇,而是運動或通過別的物體被使得運動;猶如箭是被射箭人射向靶子。另一些物體的運動產生於選擇,但不是自由選擇,如那些非理性的動物,山羊見了狼就逃,是由於它判斷狼是與己有害的;這樣的判斷不是自由判斷,而是由本能所致。隻有具有理性的主體才能出於自由的判斷而行動,這種判斷理解善的一般觀念,由此它可以判別這個或那個為善。結論是,哪裏有理性,那裏就存在自由選擇。
摘自(意大利)阿奎那《科學大全》Ⅰ,59,3
人具有自由意誌。否則,勸告,讚揚,命令、禁規、獎賞和懲罰都將是徒勞……
自由意誌是它自身運動的原因,因為人通過他的自由意誌驅使自己行動。但是自由的必須是自身的初始原因,並非隻是自由才是這樣,因為作為它物之原因的物體不必是初始原因。因此,上帝是初始原因,它推動一切自然的和自願的原因。雖然驅動自然的原因,但他並不幹涉這些原因的行動可是自然的,同樣,雖然驅動自願的原因,他並不阻礙這些原因的行動是自願的,毋寧說,他是這些行動的原因之原因;因為他按照每物的本性操縱他們。
摘自(意大利)阿奎那《神學大全》Ⅰ,83,1
命令和禁規隻能被強加於那有或無能力去行動之對象上;否則設置它們就毫無意義。但禁規和命令施行於人時是神聖的。因而人有能力決定去行動或不行動;因而他賦有自由意誌。
人們不應該因為那些不是根據他的力量他能做或不能做的事而受到獎賞或懲罰。但人卻為了他的行為而公正地受到上帝的獎懲。因此人有能力做而不去做;因而他賦有自由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