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說明問題,在此以漢族為例,漢族在形成時期的三個階段結構變化的事實,即首先在起源時代,主要有炎黃族群集團、東夷族群集團、苗蠻族群集團、百越族群集團和戎狄族群集團等五個大的族群集團。而這五大族群集團又分別由幾個次級族群組成。其次,到了夏商周時代,結構又有了新的變化。其中夏民族由顓頊、帝嚳、伯益、皋陶、羌人、共工、驩兜、三苗等族群構成。最後到春秋戰國時期,漢族(華夏)的結構同樣發生了改變。春秋時作為為“諸夏”的族群主要有姬姓、羌姓、子姓、妣姓的部分姓氏;戰國時期變為齊、燕、趙、楚、秦五大族群,當然還有一些中小族群。直到漢朝才最後形成為漢族。
中華民族結構的另一個特點是穩定性,所謂穩定性當然就是指中華民族的整體結構不會輕易改變,不會因為其外部結構的可變性特點而改變整個結構的根基。正如納日碧力戈說:“在族群的這些結構下麵,具有一個相當穩定的規則,這個規則是一個族群區別於另一個族群的內在根據之一。構成結構的因素可以千變萬化,但並不影響一個族群相對於另一個族群的心理界限,不影響對內象征性認同和對外象征性排斥的存在。”也就是即使中華民族結構的構成因素發生了變化,一些小族群被同化為另一些族群的一部分,或者一些族群消失了,但是中華民族的認同感和自我意識依然如故。正是中華民族結構的可變性和穩定性這兩個看來似乎矛盾的特點,卻充分揭示了中華民族結構的獨特之處。這就費先生所精辟論述的:
中華民族作為一個自覺的民族實體,是近百年來中國和西方列強對抗中出現的,但作為一個自在的民族則是幾千年的曆史過程所形成的。它的主流是由許許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單位,經過接觸、混雜、聯結和融合,同時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個你來我去、我來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個性的多元統一體。中華民族這個多元一體格局的形成還有它的特色:在相當早的時期,距今三千年前,在黃河中遊出現了一個由若幹民族集團彙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稱為華夏,像滾雪球一般地越滾越大,把周圍的異族吸收進入了這個核心。它在擁有黃河和長江中下遊的東亞平原之後,被其他民族稱為漢族。漢族繼續不斷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而日益壯大,而且滲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區,構成起著凝聚和聯係作用的網絡,奠定了以一個疆域內許多民族聯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統一基礎,成為一個自在的民族實體,經過民族自覺而成為中華民族。
中華民族論的研究既然涉及到“結構”,因此,費先生使用“格局”這個關鍵詞來表述自已的學術思想,既是為了描寫的方便,也是為了證明的方便。所以,費先生的多元一體論具有以下幾個學術取向:
一是可以從結構的角度解剖中華民族。從結構的角度切入,可以對中華民族進行學術解剖,從而可以分析中華民族的構成,對中華民族進行深層次的研究。這就是費先生所說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我引申為民族認同意識的多層次論。多元一體格局中,56個民族是基層,中華民族是高層。”
二是可以從結構的深層次認識民族的整體性。從結構主義的整體性出發,中華民族是一個“多元一體”的整體,即中國各民族是“多元”,中華民族是“一體”。
三是可以從結構的可變性把握民族過程。所謂民族過程就是民族產生、發展的全部過程。具體地說就是一個民族產生、發展、吸收、擴散、聚合、分解、磨合、整合和認同的過程。如何觀察和把握民族過程,關鍵在於抓住構成民族結構標識物的變化。而民族結構的動態變化一般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民族分解過程,其可表現為一個民族的族群分解出去,形成幾個單獨的民族,原生的民族就不複存在了。另一種是民族結合過程,即若幹單獨存在的族群或從其他民族中分化出來的族群相互接觸而產生地域和經濟聯係上的統一性、語言和文化上的同質性的過程。中華民族正是通過這兩種變化類型最終象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越滾越結實,而“成為一個自在的民族實體,經過民族自覺而成為中華民族。”
說到這裏,多元一體論內涵的本質是結構論不正是《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題中之義嗎?
其實,對多元一體論內涵的本質是結構論的特點,除了上述的整體性、可變性和穩定性外,還可作深入和細化的研究,如結構是分層的,這就可以更好地理解費先生所說“多元一體格局中,56個民族是基層,中華民族是高層。”中華民族“是一個高層次認同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