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或族群的整合是社會整合的一部分。法國社會人類學家埃米爾·塗爾幹(EmileDurkheim)認為,社會的整合,也即秩序問題,主題是社會團結問題。這個主題包含如下問題:眾多個人如何構成一個有秩序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如何達成社會生活的基本條件——共識·他在1893年寫的《社會分工論》中論述“社會團結”中的概念時指的是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協調一致、結合的關係。而當代德國著名的社會人類學家尼克拉斯·盧曼(Niklaslu一hman)對社會整合從另一個角度作了界定,他將社會係統,分為互動係統、組織係統和整體社會係統三個相關聯而又各自獨立的係統。他認為:社會整合是消除係統破壞性傾向的過程。功能分化社會的整合,不再像以後的社會,透過基本價值或道德的共識,而僅是基於相互差異的尊重和依賴。因此,社會的整合越來越不是因為共同的理念和標準,而是由於各次係統之間相互尊重和不幹擾。相比之下,杜爾克姆的理論強調的是社會整合的結果是“社會團”,盧曼的理論強調的是社會整合的過程是要“消除係統破壞性傾向”,具體做法是“各係統之間相互尊重和不幹擾。”由此得到啟發,所謂整合,就是隨著民族或族群互動磨合的成熟,不同的民族或族群在各個方麵逐漸由最初的互不相關或衝突,發展到和諧一致的結果。用這種價值判斷來分析中華民族在文化與經濟的整合中,從多元走向一體也就是一種曆史的必然趨勢。
基於對衝突與整合的上述認識,對於我們了解和認識中華民族從多元走向一體過程中,衝突與整合的關係有重要的借鑒價值,主要有以下幾點:
1.衝突與整合是幾種有限的人類互動的基本形式之一;
2.衝突無所不在,衝突是社會常態,其對社會起積極影響;
3.衝突有助於群際關係的整合;
4.衝突與整合是不可分割的,而且一個過程的每個階段總是包含這兩方麵的內容;
5.整合是各民族或族群衝突互動的結果
從這個價值判斷出發,我們不難發現和認識到在中華民族從多元走向一體的過程中,衝突與整合是中國從古至今各民族互動的基本形式之一;衝突與整合對中華民族從多元走向一體的曆史進程起了積極的作用;衝突與整合往往導致了中華民族從“多元”整合,走向“一體”;在中華民族從多元走向一體中衝突與整合是不可分割的,而且這個過程的每一個階段都包含這兩方麵的內容。
二、中華民族在衝突中從多元走向一體
中華民族在衝突的互動過程中,如何從多元走向一體的呢?
(一)先秦時期的衝突互動
在先秦民族互動的過程中,遠的自不必細說,單從夏王朝建立後,在長達500多年的民族互動競爭中,最後導致了商滅夏的衝突。商王朝建立後,在長達500多年的民族互動競爭中,最後又導致了周滅商的衝突。周王朝建立後,在長達250多年的民族互動競爭中,最後又導致了春秋戰國的衝突。
到了春秋之時齊桓公創立霸業,晉楚逐鹿中原,吳越爭霸是春秋爭霸兼並戰爭的主線。首先建立霸業的周民族的齊國,在春秋初年就滅了周民族的鄖國和古國紀。齊桓公即位後,又連續滅了夏民族的遂國和古國譚等小國,並於周惠王二十一年(前656年)與周民族的魯、鄭、衛、許曹五國,商民族的宋國和古國陳組成的聯軍攻打周民族的蔡國,討伐被周民族稱為“荊蠻”的楚民族的楚國。又如鄭桓公的兒子武公滅了鄶和東虢兩個小國,武公子莊公在中原曾稱盛一時,他聯合周民族的齊、魯兩國,攻打商民族的宋國和周民族的衛國,製服了周民族的蔡國和古國陳。
申、繒和犬戎等戎人攻滅西周後,占據了西周的大部分地區,“自隴山以東,及伊、洛,往往有戎”。在“戎逼諸夏”的形勢下,豲、邽、冀之戎,義渠之戎,大荔之戎,驪戎,揚拒、泉皋之戎,蠻氏之戎等“當春秋時,間在中國”,戎人與魯,晉以及楚等諸侯國之間不斷發生戰爭。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春秋的整個時期,不是戎攻各諸侯國,就是各諸侯國滅戎。狄人的情況也是如此,當西北戎人出秦之東而入伊、洛之時,北方的狄人也走晉之北而下太行了。公元前662年,狄伐周民族的邢國,公元前660年,狄滅周民族的衛國。此後,狄與周民族的鄭、晉、齊、魯等國以及商民族的宋國之間不斷發生戰爭,與此同時,狄人又兼並了長狄、代戎。至此,狄人自陝西西北出晉北,折向東南山西、河北太行一帶,繼入河南,據山東腹地,綿亙數千裏。經過長期的戰爭,晉國終於公元前594年滅赤狄潞氏,俘潞於嬰兒。又於公元前593年滅赤狄甲氏及留籲、鐸辰。再於公元前588年伐腐咎如,“討赤狄之餘焉”。狄人所建立的國家就這樣被晉滅亡了。這種競爭和衝突的現象一直延續到戰國之後,秦始皇統一六國之時才告一段落。中華民族開始從多元走向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