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詞人的分類和依據的詩觀(1 / 2)

劉若愚在《詞的某些文學特色》一文中,首先為詞人分類,他說:

總的來說,不管詞人在傳統的文學史和文學批評中被歸為哪個流派,根據他們對詞的不同態度,所有詞人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詞人,他們把詞作為一種有一定限製的主題和情緒的文學樣式來運用,同時又充分重視詞句的聽覺特點,以便它們便於歌唱。唐五代的大多數詞人和宋初詞人都屬於這一類,如溫庭筠(812?—870)、韋莊(835—910)、馮延巳(903—960)、晏殊(991—1055)和歐陽修(1007—1072)皆是,隻有李煜(937—978)後期的創作是個明顯的例外。第二類詞人,他們把詞僅僅看作是詩的另外一種形式,在詞裏非常自由地表達自己,而不太關心他們的作品是否能夠歌唱。如果我們借鑒一個名詞“文人畫”的話,他們的詞可以叫做“文人詞”。這類詞人裏邊最突出的代表是蘇軾和辛棄疾(1140—1207)。第三類詞人,他們把詞主要看作是一種歌唱形式,而且關注他們詞的效果音樂,以至於為了聲音而犧牲詞義。這類詞人以周邦彥(1248—1320)為代表。第四類詞人為數眾多,自從南宋以來,他們模仿以前詞人的作品,嚴格遵循音節和音調,卻並不知道最初使用具體的音節和音調的原因。既然我們在這裏主要關注的是詞的文學特征,我們的注意力就主要放在前兩類詞人上麵。

以上四類詞人的劃分,主要從詞與音樂的關係著眼,簡而言之,第一類詞人,文學與音樂並重;第二類詞人,重文學超過重音樂;第三類詞人,重音樂超過重文學;第四類詞人,模仿前人音調寫作。這四類詞人的舉例中,沒有言及柳永、秦觀等人,此二人似乎可以劃分在第一類詞人中。劉若愚在《北宋六大詞家》第二章的引言中說:“柳永雖然和晏殊、歐陽修是同時代的人,而他的作品卻在詞史上開了新紀元,晏殊、歐陽修則承襲著傳統,所以把對柳永的研究安放在晏殊及歐陽修之後。……在所有受他影響的詞人中,秦觀是公認為自成一家的作者,現於此章中一並討論。”

劉若愚進而表明分析詞作所依據的詩觀和評價的標準:

作為一種詩體,詞理所當然的具備所有詩體的最基本的特點。在我看來詩是境界和語言的雙重探索。簡單地說,境界方麵意味著外在的現實和內在經曆的融合,境界的探索指的是詩人對現實的本質以及他自己的內心世界的探索,語言的探索指的是詩人尋找合適的詞語並用一種複雜的文字結構去體現詩歌的境界。詩歌的這兩個方麵當然是緊密聯係在一起的,我在下麵的討論中將不會在它們當中劃出一條明顯的界限。但是,有時將注意力集中在其中某一方麵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