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若愚通過對文學研究項目的列表,表述他在該書中的研究重點:
文學的研究(S tudy of Literature)
A。文學史(Literary histor y)
B。文學批評(Literary criticism)
1.理論批評(T heoretical criticism)
a。文學本論(Theories of literature)
b。文學分論(Literature theor y)
2.實際批評(Practical criticism)
a。詮釋(Interp retation)
b。評價(Evaluation)
劉若愚指出,“文學本論”討論文學的基本性質與功用,屬於本體論的範疇;“文學分論”關乎文學的不同方麵,諸如形式、類別、風格和技巧等等。這兩種理論對文學在兩個不同的層麵加以處理:前者是屬於本體論(Ontological)的,後者是屬於現象論(Phenomenological)的,或方法論(Methodological)的。當然,“文學本論”與“文學分論”是互相關聯的,比如,一個批評家對風格的概念,會受到他對文學本體概念的影響;而另一方麵,他也能夠從風格的分論觀點形成一種文學本論。
劉若愚認識到,要對中國與西方,這兩種曆史上互不關聯的文學批評傳統作比較研究,在理論的層次上會比在實際的層次上導出更豐碩的成果。屬於不同文化傳統的作家和批評家之文學思想的比較,可能展示出哪種批評概念是世界性的,哪種概念是限於某幾種文化傳統的,哪種概念是某一特殊文化傳統所獨有的。如此,通過文學理論的比較研究,可以進而幫助我們了解文學的世界普遍性和民族特殊性,以至對所有文學的更加了解。因此,劉若愚本書的研究重點是“文學本論”,並在必要時兼及“文學分論”,而對於文學的“實際批評”則一般不予論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