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若愚取消了艾布拉姆斯在作品與世界之間的“模仿理論”,提出在作者與世界之間存在著“形上理論”。
所謂“形上理論”是指認定“文學是宇宙原理的顯示”的各種理論。劉若愚在早期的著作《中國詩學》中,曾把這一理論稱為“妙悟主義理論”。在“形上理論”中,宇宙原理通常稱為“道”,而“道”可以簡述為萬物的唯一原理與萬有的根源。在《周易·係辭傳》中有“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之說,便是以“形上理論”命名的哲學基礎。
典型的“形上理論”如劉勰《文心雕龍·原道》:“觀天文以極變,察人文以成化。然後能經緯區宇,彌倫彝憲,發揮事業,彪炳辭義。”由於“天文”和“人文”都是“道”的顯現,所以通過“天文”與“人文”去探究“道”的變化規律,然後運用在文學事業之中,正是“形上理論”的精義所在。
但是,劉若愚在引述某些不一定屬於“形上理論”的材料時,似乎有牽強附會地與“形上理論”掛鉤的傾向。例如《周易·係辭傳》說:“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羅根澤《周秦兩漢文學批評史》曾將此解作體現了“寫作模仿自然”的觀念萌芽。劉若愚不同意羅根澤的解釋,他說:“可是,八卦顯然是抽象的符號,不是模仿自然萬物的象形字,因此,認為這段表示寫作象征自然的根本原理,似較真實。”其實,“八卦”雖然可以認為是抽象的符號,但也是“形而下”的東西,而不是所謂形而上的“根本原理”。朱熹《周易本義》即說:“卦爻陰陽皆形而下者,其理則道也。”黃慶萱批評說:“劉君‘認為這段表示寫作象征自然的根本原理’,亦不可解。所謂‘象征’,最簡單的定義是:‘以一種看得見的符號來表現看不見的事物。’劉君既以‘八卦顯然是抽象的符號’,而所引包羲氏‘仰觀俯觀’者,又全是看得見的事物;這豈非把‘象征’變成以‘抽象的符號’表現‘客觀的事物’?定義完全顛倒了。”所以,把《易傳》此段“視為‘模仿理論’較妥。劉書無‘模仿理論’,實為缺憾。”
另外,在《中國文學理論》出版之後,劉若愚又撰寫《中西文學理論的綜合》一文,談到:
第一,“文學是宇宙之‘道’的表現”,這種中國人形上學概念與杜夫潤認為“藝術是‘存在’(Being)之表現”這種概念是可以並比的;而道家的“道”本身的概念,與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1889-1976)說闡明的現象學-存在主義的‘存在’概念(phenomenological-existential concept of Being)是可以並比的。第二,持有形上學文學理論的一些中國批評家,主張“物我合一”和“情景不分”,正像有些現象學家主張“主體”(subject)與“客體”(object)合一,“知覺”(noesis)與“知覺對象”(noema)不分一樣。
劉若愚在這裏將中國“形上學”與西方“現象學”作了平行比較。但是,中國的“形上”與“形下”概念是“一分為二”的,“形上”的概念有“道”、“太極”、“理”、“無”、“本體”等等,“形下”的概念有“器”、“陰陽”、“氣”、“有”、“功用”等等。而西方的“存在”(Being)概念,雖然有“在上”(Onto)和“存在物”(Exist)二義,但卻是“合二而一”的東西。西方哲學由“在上”的觀念,發展出“本體論”(Ontology);由“存在物”觀念發展出“存在哲學”(Existential philosophy),並衍生出“現象學”(Phenomenology)。二者皆屬“形上學”的範疇。簡而言之,“存在”、“現象”在西方可以是“形上學”論題,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卻隻屬於“形下”概念;中國的“物我合一”和“情景不分”等等,都屬於“形下”討論的範疇,而不是什麼“宇宙原理的顯示”。因此,劉若愚在將中國“形上學”理論與西方“現象學”理論作比較時,除了指出其類似點之外,還應該就其不同點作分析,以免後學誤會二者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