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實用理論”與其他理論的分野(1 / 1)

“實用理論”主要作用於藝術過程的第四階段,它強調文學是達到政治、社會、道德,或教育目的的手段。這種理論由於得到儒家的讚許,在中國傳統文學批評中,是最有影響力的理論之一。由於運用廣泛,這一理論常常與其他理論使用類似的術語,但內涵卻很不相同。

如“形上理論”的代表觀念之一是“文以明道”,劉勰《文心雕龍·明道篇》:“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而“實用理論”的代表觀念之一是“文以載道”,周敦頤《通書·文辭第二十八》:“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徒飾也,況虛車乎?文辭,藝也;道德,實也。”劉若愚很清晰地指出兩種理論的區別:“形上和實用理論批評家都談論文學與‘道’的關係,可是前者認為文學是‘道’的顯示,而後者認為文學是宣揚‘道’的工具;至於‘道乃宇宙原理’的形上概念,與‘道乃道德’的實用概念,這兩者之間的不同,那更不用說了。”

又如“實用理論”的代表觀念“文以載道”與“表現理論”的代表觀念“詩言誌”構成中國文學領域的兩種主要潮流。周作人在《新文學源流》一書中論述道:

文學最先是混在宗教之內的,後來因為性質不同分化了出來。分出之後,在文學的領域內馬上又有了兩種不同的潮流:

(甲)詩言誌——言誌派

(乙)文以載道——載道派

言誌之外所以又生出載道派的原因,是因為文學剛從宗教脫出之後,原來的勢力尚有一部分保存在文學之內,有些人以為單是言誌未免太無聊,於是便主張以文學為工具。再藉這工具將另外的更重要的東西——“道”,表現出來。這兩種潮流的起伏,便造成了中國的文學史。

這兩種文學潮流有時用語也難以區分,如沈德潛《說詩晬語》論道:

詩之為道,可以理性情,善倫物,感鬼神,設教邦國,應對諸侯,用如此重也。

這裏如同“表現理論”一樣提到“理性情”,差別何在?劉若愚指出,在討論文學與個人性情之關係時,“表現理論”認為文學是作家個人性情的表現,而“實用理論”認為文學是陶冶或調節讀者之性情的手段。

“實用理論”與“決定理論”也是相互關聯的。如鄭玄《詩譜序》雲:

孔子錄懿王、夷王時詩,迄於陳靈公淫亂之事,謂之變風、變雅。以為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則受頌聲,弘福如彼;若違而弗用,則被劫殺,大禍如此。

這裏所說太平盛世則一遍“頌聲”,荒淫亂世則“變風、變雅”作,正是文學為社會現實所決定的理論。

又,鄭玄《六藝論》雲:

詩者,弦歌諷喻之聲也。自書契之興,樸略尚質,麵稱不為諂,目諫不為謗,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懇誠而已。斯道稍衰,奸偽以生,上下相犯,及其製禮,尊君卑臣,君道剛嚴,臣道柔順,於是箴諫者希,情誌不通,故作詩者,以誦其美而譏其過。

這裏所表述的顯然是一種注重諷喻功能的實用詩觀。劉若愚認為,實用詩觀與決定詩觀並非是互相抵觸的,“因為一個詩人在有意試圖諷諫統治者之同時,無意識地反映出當代的政治情況”。我們認為,這兩種理論的區別,並非“有意”與“無意”之分,而是互為因果、互相呼應的。正是由於社會的荒亂,才使詩人產生“諷諫”的願望;如果“諷諫”有效果,則天下大治,於是頌聲大作;如果“諷諫”無效果,天下大亂,於是變風變雅作。因此,這兩種詩觀雖然產生在藝術過程的不同階段(“決定”在第一階段,實用在第四階段),但卻可以互相配合,交相為用。